商標轉讓流程

  商標的轉讓有什麼流程要走?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轉讓需要什麼流程

  一般來說商標轉讓需要經過下列流程和提供相關的材料:

  1、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檔案:

  ***1***《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公司就是營業執照,需要加蓋公章***;

  ***3***委託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檔案;

  ***5***申請檔案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申請人可以委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直接辦理。

  怎樣辦理註冊商標轉讓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商標局核准轉讓註冊商標申請後,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未一併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註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註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商標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商標轉讓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式,將其商標專用權轉移給他人所有的行為。經過轉讓,轉讓人失去商標所有權,受讓人獲得商標專用權,成為商標所有權人。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註冊商標的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

  1、合同轉讓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註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2、繼受轉讓

  註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

  ***1***註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後,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註冊商標。

  ***2***作為註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併或被兼併時的繼受移轉。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裡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併、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註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註冊商標轉讓有哪些限制

  1、用於兩種類似商品的商標,不得單獨轉讓。商標註冊中指定該商標可用於兩種以上的商品時,如果它們屬於非類似商品,可以對每種商品的商標單獨轉讓,但如果它們屬於類似商品則應全部轉讓。允許此類商標分割移轉,就會違反商標法的規定,造成同一商標在類似商品上有兩個商標註冊人同時使用,從而發生不同廠家商品混淆。

  2、聯合商標不能分割轉讓。聯合商標是同一商標所有人基於經營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標,它具有標記近似特徵。如果允許將聯合商標中的某一個單獨轉讓,也會發生兩個商標所有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的情況,造成商品來源混淆。

  3、屬於共同所有的商標,某一所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轉讓。註冊商標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有時,每個共有人如要轉讓屬於自己的那部分權益,必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已經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不得隨意轉讓。商標註冊人已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在許可期內如將其專用權轉讓給第三人,必須徵得被許可人的同意;並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許可合同後,才能辦理轉讓註冊。

  5、轉讓註冊商標未履行法定程式的,其轉讓無效。商標權轉讓屬於要式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成立須依法律要求的形式。當事人自行轉讓註冊商標,應視為無效,商標局可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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