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溝承包合同模板
承包是當事人間以合同約定的一種經營管理行為,承包者只是企業財產的經營管理者。那麼對於荒溝承包合同你又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荒溝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荒溝承包合同範文一
甲方:山西省永和縣閣底鄉辛角村委會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為發展農業生產,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溝資源,加快農業經營規模化,促進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兩座荒山兩條荒溝,發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等生產經營,其一,菜灣裡50畝,四至為南至小樑頭,北至金生地,東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國類坪60畝,四至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東至陰地裡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為70年,自2015年4月15日至2085年4月14日止。
三、承包費共計貳仟元整***小寫:¥ 2000元***
四、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費。
五、甲方保證該荒山荒溝界線、四至與他方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六、針對合同條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並形成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七、權利與義務:1、乙方取得荒山荒溝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牧副多種經營發展用途;在法律、
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與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荒溝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
2、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3、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知悉後應及時組織人力、物力參與滅火。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行使任何權利。5、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並將宗地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造地費用人民幣30萬元、退還乙方所付的承包費,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1、提交臨汾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並由雙方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各存一份。
甲方***簽署***:
公證處:
乙方***簽署*** 年 月 日
荒溝承包合同範文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積極相應國家號召,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加村民收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挖掘我村水庫、部分閒置荒溝,發揮其最大潛能,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水庫、北荒溝承包給乙方,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年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以後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水庫、荒溝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縣、鄉級以及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協調提供水、電到經營生產場地,保證路途暢通。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範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 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更變;
2. 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 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名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一、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有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二份。
甲 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