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喪假規定

  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法律明確賦予了勞動者帶薪休喪假的權利。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根據《關於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可給予請喪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可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

  另外,國家規定喪假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員工可以享受帶薪的喪假。

  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規律,沒人能控制。職工在遇到家人過世的時候,用人單位應該給予職工的喪假,並且保障職工在喪假期間相應的福利待遇。如果你所在的單位不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你喪假的待遇的話,你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非國有企業職工喪假規定

  關於非國有企業職工享受喪假的具體適用範圍及天數,首先應尊重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當然,該規定不應少於關於國有企業職工的規定,若無規定,則可參照關於國有企業的規定執行。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確定喪假日工資:以計算基數除以發生當月的計薪日。計薪日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例:小王入職某公司,月薪5000,公司與小王之間無關於喪假工資計算基數的任何約定,2015年7月份小王父親因病去世,因料理喪事在外地,經單位審批給予小王喪假3天、路程假2天。問:小王這5天工資如何計算?

  查詢日曆表可知,2015年7月份雙休日8天,計薪日23天。

  小王喪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為:5000元*70% = 3500元

  小王喪假5天***含路程假***工資為:3500元/23天*5天 = 760.87元

  小王7月份應發工資為:5000元/23天****23天-5天***+760.87元=4673.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