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觀後感範文
一個很好的電影,看電影的過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對著電視機學習狼嚎,看著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長大,格林為他受傷的媽媽從山的那邊牽過來一匹馬……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一***
現在開始說《重返狼群》這部電影。
先說我的感受,再說芊芊看的過程中的插曲***是的,閨女一起看了這部電影***。
以通常的觀點看,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話不標準,很多畫面的銜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輯;沒有商業大片的那種精緻美感;而且沒有劇情***雖然它是一部紀錄片哈,但是你看過《我們生長在中國》,就可以發現其實還是可以有些劇情編入的***;總之,猛一看,就覺得這不就是現在很多家裡拍的日常視訊給拼接起來嗎?
但是影片進行幾十分鐘後,我突然不這麼認為了,雖然鏡頭看上去非常普通,很日常,但是。後來一琢磨,影片拍攝的時間是2010年,而現在已經2017年了,有很多的細節真的是靠時間磨出來的。總體來說,突然讓我感覺到這影片展現在觀眾面前的內容就好比“東家之子,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恰到好處。
這頭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兒,父親是狼王,被人類用炮震暈了之後捕捉成功,然後咬斷自己被銬了鏈子的腳逃脫,但最終失血過多死了,母狼吞毒餌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餓死了,只剩下它一隻。
其實人和狼相處,只有不到十個月的時間,在若爾蓋大草原的時間不超過七個月,但為什麼感情可以這麼深?其實都是從人自己的角度來說的。因為人覺得狼是畜生,沒有那麼多、那麼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結果相處下來,狼不僅可以與人進行感情上的交流,並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這種“真”,才完全捕獲了人類的感情,讓人覺得來之不易,益發珍惜。很喜歡片子裡的一句話,“如果這一天終是要來***狼格林離開他們、迴歸狼群***,我希望時間過得慢一點。”
從這個影片裡,雖然完全沒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發現,兩個主角有著非常深厚的動物學知識;從狼的糞便是名片交換、深冬時節是一條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時機……等不經意間提到的話,都透露出兩人的博學。
第一次這麼真切地聽狼嗥看狼嗥,發現狼找到食物也會挖個坑先藏起來,觀看群狼的圍捕……這比任何紀錄片的介紹都更直指人心,更讓人瞭解狼的習性,讓觀眾自己看、自己聽,自己觀察,然後自己想到;這個片子裡有太多的細節,有太多有力量的畫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時不時的幽默話語……都無不透露著一種“取捨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認識到,人有好人,人一樣有壞人,壞人你根本說不清道理,壞人可以壞到骨子裡,拿打狗棒分分鐘就殘殺一個生命。再一遍遍說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這裡是野生動物保護區是多麼的無力。所以當你看到張620只狼頭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隻狼在野地是如何艱難生存的時候,要淚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兒子,非常聰明,有它獨特的地方。
小時候會開電視選頻道,從電視學習抓魚;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時候,居然學會狗叫,以至於要加入狼群太緊張了,打招呼先叫出聲的居然是“汪汪”;
願意和它的人類媽媽一起唱《傳奇》,真的有看到它在樂;“
媽媽”生病的時候,急得不知道怎麼好,只能把它最珍貴的藏在土裡的食物扔進來;
大雪封路,人類的糧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發覺了,人以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換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麼緊缺,格林還是“藏”在了老地方,並往房子這邊看了一眼,告訴他們,還在這裡好找;
“媽媽”腳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著牧民的馬的韁繩,花了四十分鐘的時間去牽馬回來讓“媽媽”坐,即使這是一個有意為之的鏡頭***因為男主可以打電話,可以找牧民來幫忙,都比這個快速有效***,但這還是一個雋永的畫面,會長久地留存在觀眾的腦海裡。
其實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憐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頭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讓男主、女主遇見了;這部片子也沒有更深的意義,就是為了紀念已經加入狼群、也隨時可以被壞人抓捕的格林,“雖然活著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場。
自然界為生存的殺戮是自然的規則,“不是我想殺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類的那種無明的沖天慾望真是罪惡滔天,但是個人是無力去改變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慾望,並像動物那樣真實地活著。
最後說芊芊觀影的情況。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淚數次,我最後都驚著了,不明白為什麼要哭,一個很小的分別,她都能涕淚四流。
出了影院問她,覺得電影好看嗎?她說,“不好看,太讓人感動了”。
***二***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場點映的電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後感慨萬千,說實話,這是迄今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電影院泣不成聲的一部影片,我驚歎於小狼的聰穎,感動於它的忠誠,震撼於它與狼媽深厚的情誼。
這個電影是真實的一個紀錄片,作者李微漪是個生長在川西的女畫家,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為他起名“格林”。這個時候的小狼如同剛出生的小狗一般可愛,親暱的依偎在狼媽懷裡,把這個女人當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總覺得這匹狼與狗很是相似,沒什麼區別,不過慢慢的我發現區別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長十分迅速,其次聰明無比。當小格林一個月大的時候就開始自己開啟電視,愜意的趴在沙發上看電視了,而且它只喜歡看有關狼的紀錄片,其他的臺都不喜歡。當看到電視裡的一頭狼去世的時候,它也跟著哀鳴起來,差點驚動整棟樓的居民。嚇得美女狼媽以後看電視時,居然說“別讓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還通過看電視學會了抓魚,嘿嘿,真是沒話說,小格林把“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發揮的淋漓盡致,如此聰明好學並應用於實踐,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學生。
兩個月大的時候,有一天突然走丟,把狼媽著急的四處尋找,最後終於通過各種途徑尋回了格林,然而它傷痕累累,差點被汽車碾死。隨著時間的流逝,小狼崽越發的變大,狼性也逐漸顯現出來,吃肉的時候那種氣勢真的很凶猛,誰也別想搶它的食物。狼媽家裡還有一條狐狸犬,格林卻總是與這個小夥伴相處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同時也陷入自我確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獨,對人類的不設防更讓他的都市生活危險叢生。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群。其實我特佩服這位女畫家,在偌大的若爾蓋草原,環境惡劣,缺衣少食,氧氣不足,她竟然能夠在這種地方待了長達半年時間。
初到若爾蓋草原,狼媽在幫助牧羊人趕羊群進圈的時候總是很困難,於是小格林就出來幫忙趕羊進圈,放牧人連誇格林聰明懂事。狼媽還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種小動物,由易到難,處處保護著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長大,可是終究是從小由人撫養長大,對人特別親切,不怕人,狼性很弱。狼媽很是擔心,在好友亦風的陪伴下,尋找狼群,希望幫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過程並不順利,寒冬已至,他們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裡,狼媽悄悄的取出,與好友亦風共享,亦風擔心小狼生氣,然而下次小狼還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個地方,並且注視著他們,看來小格林是故意給他們吃的,知道這種天氣他們也餓,那一刻我為之感動。
有一天,狼媽出門放牧的時候,格林死死的拽著狼媽的褲腿,甚至還撕破了,狼媽沒有明白繼續出門,結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來之後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小狼一直在窗外守候,擔心不已,還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個兔子從窗外扔裡進來。 由於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治療,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幾天,小狼一直坐在山頭凝望,狼媽終於痊癒歸來,小狼開心的蹭著,跳著。
找尋狼群之旅仍在繼續,一天小狼陪狼媽一起出去,有一塊結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後回來,硬是拽著狼媽不讓走,狼媽執意前行,結果掉進冰窟,扭傷了腳,無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後,走了,你們能想到嗎?它翻過了一座山頭,在馬群裡找了好久,終於牽動了一匹馬,它嘴裡銜著韁繩,一路給拖過來,把韁繩交到了狼媽的手裡,天哪,這格林的智商簡直逆天啊。
後來,經過兩人的無限努力,終於發現了狼群的蹤跡,於是他們想盡一切辦法將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頭啊,而且眼睛還溼了,我第一次瞭解到了狼也是會哭泣的,其實大千世界,動物遠比人活的真性情,誰對它們好,它們清清楚楚,且萬倍的回報,這一點我真的覺得人越來越不如動物了。
話又說回來,狼媽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專賣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頭皮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潑可愛的狼啊,就這樣被人披在身上,作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這件衣服的會是誰?他們到底知不知道這些狼躲過了多少春秋,熬過了多少歲月,才能倖存下來,然而卻成為人們禦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爾蓋草原是位於青藏高原東部邊緣一塊特殊的區域,氣候溼潤,然而近些年來卻逐漸沙化,這是野生狼群最後的生存地帶,但也在逐漸消失,狼群已沒有了生存的空間。我認為,人類的發展和進化已經嚴重的傷害到了我們的朋友,所有的動物們。大街上隨處可見的野生驢肉,狗肉,等等,人們什麼都吃,越難得的東西他們越要吃,好像這就能顯示出他們 的高人一等似得。卻不知,就因為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慾,多少無辜的生命葬身,他們毫無過錯,請問都是同樣的生命,為何如此差別呢?人們啊,醒醒吧,別再執迷不誤了,不要讓我們的虛榮心,毀掉我們最珍貴的朋友。
看著狼群們生活的最後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懇請大家從我做起,減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從我們做起,保護環境,給無數個小格林創造出一個祥和的淨土。
***三***
一匹奔向信仰的狼
今天看了紀錄片電影《重返狼群》。一個很好的電影,看電影的過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對著電視機學習狼嚎,看著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長大,格林為他受傷的媽媽從山的那邊牽過來一匹馬……電影結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種悵然若失。感覺著內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溫情道別。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從來都不是沒有代價的。犧牲生命也不會如此痛苦,格林犧牲的是這世上最溫情的守候……
電影畫面粗製濫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電影本身想要表達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內涵。我不想俗氣地說一句:“狼,終歸屬於草原。”我也不想俗氣地說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當然,這是存在的,與生俱來的狼性,命中註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說的是,格林的命運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殺、被圈養的倒黴的狼們所不具備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媽媽,那個把他養大,陪著他一步一個腳印重新拾起夢想和本來應該屬於他生活的媽媽。美好的故事總是如此,不可能一直悽慘,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間不斷轉變,最後,故事的主人公心靈上總有美好的蛻變。格林就是如此。謝謝格林跟他的媽媽,讓我們看到了這樣一個故事,讓我們知道在這世上,有這如此純粹的親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誠的”,“格林!快跑……”““還有什麼比活著更重要?自由。”“我是愛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運,而微漪同樣也是如此,因為格林,她重新認識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擁抱了自然。
“他的捕食是虔誠的,不是我要殺,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說只有人擁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媽媽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想那些人應當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純粹,更加虔誠,草原上的狼對於自身的行為都是心存敬畏,我認為我這麼說是謹慎的:當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誠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們心存敬畏,他們心有所終,他們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當一匹被人們飼養過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經完全沒有了在人世的痕跡吧?我沒有看見,他記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間,他只能高傲地生存,邁著高傲地步伐,這是我們人類所能夠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內心是否真的那麼高傲呢?這無從得知,狼的命運讓狼無從選擇。其實格林也無從選擇,在電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風對微漪說:“把他帶回來吧,這裡太危險了。我們養他一輩子。”微漪沒有那樣做,那並不是微漪的選項,不捨地分離是無從選擇的結果。在真愛面前,永遠沒有選項;在信仰面前,永遠沒有選項,在自由面前,永遠沒有選項。
格林幸運地奔向了屬於他的自由,道別了這個世界上最溫情的守候。看到這裡,我忍不住轉頭看看觀眾們有沒有人在哭泣,有沒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圖釋放出自己內心的沉重……
在這個俗氣的世界啊,在這個電影中,人類俗氣地用他們俗氣地方式破壞著自然,破壞著狼靈魂深處的傲慢,那些故事在無數電影中早已經展現,貪婪的人類獵殺狼群,製作袍子,幾百只狼頭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卻成了人中之狼。可是我們經常罵人“狼心狗肺”的狼,是這最傲慢的人類。人類的傲慢和狼的傲慢還不同,人類的傲慢充滿了血腥,而狼的傲慢確實骨髓裡的粗獷。我不想再呼籲人們保護野生動物,這毫無意義,我想說的是,人類只能滿足自己的貪婪,卻無法令這世上最虔誠的靈魂屈服,無法令這世上最高傲的性格屈膝。
格林奔向了屬於自己的自由,但是,他的一生並不是結束,而是剛剛開始。福禍難測。願你的母親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夠度過風浪,讓你用屬於狼的方式結束這一生。
不得不矯情一下的事,身為人類,我羨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內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許不是野性,而是內心最純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聲音呼喚著人們應當奔向自由,踏著草原上的風,翻過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親愛的,你聽到內心深處的呼喚嗎?如果你聽到了,我們就可以做朋友了。
用微漪的一句話結尾吧。
我是愛你的,你是自由的。
也恰恰是因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愛你的。誰會愛上蜷縮著的靈魂呢?誰會愛上沒有表情的微笑呢?
虛偽的人世因為自己的花樣的利益而大概會愛上跪著的靈魂吧,大概會愛上邪惡的笑臉吧。我想重複一遍這句話:人類,只能滿足自身愚蠢的利益,卻無法令這世上最高傲的靈魂屈服。
我是愛你的,你是自由的。
***四***
看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閉上眼睛,靜靜地在夢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邊迴盪。我讀完書後的心情很複雜,有對能將狼崽養大併成功放歸回野的驚奇,有對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親被獵人藏狗和藏獒逼進一個山洞,獵人用長刀伸進洞亂刺,這隻大公狼毫不猶豫的衝了上去……有對狼母愛與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親失去丈夫後,支撐這個家庭的重任全壓倒了它身上。一天,獵人發現了它的寶貝狼崽,母親的擔心成為了現實,怎麼辦?它不能,也不忍心殺死自己的小狼崽,它是一個母親,不能丟下孩子獨自逃命。現在是狼的生育季節,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穩的公狼,把它們招聘進來,只會增加負擔。在逃亡與母愛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獵人的毒肉,為了不讓獵人得到自己的狼皮,母狼把自己背上的皮咬得千瘡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自己的每一隻狼崽,然後朝圍觀的人嗥,一直嗥到嚥氣……有對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絕不允許讓人牽著走。如果有人要牽它,那麼它就讓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寧死也要自由!
格林媽媽的母愛,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誰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許多,才將小狼養大,併成功放歸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報。
***五***
與狼共舞,與狼同寢,與狼共食,與狼為友,一切看似奇蹟,卻在“狼女”李微漪身上一一實現。
《重返狼群》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隻草原上的小狼,和一個土生土長的成都姑娘李微漪。她在一次寫生中,偶遇影響她一生的小狼——格林。
小狼一點點長大,高樓上的天台早已拘束不住小狼日益膨脹的野心。沒辦法,李微漪只好孤身一人陪伴格林到草原的養獒場,野化小狼!
野化小狼看似簡單,實則難如登天,小狼已十幾次死裡逃生,李微漪也幾次生死難料。在死亡威脅下,“狼媽”李微漪卻鋌而走險,將根據地立在荒無人煙的狼山上!
歷經9個月的野化訓練,格林早已長成威風凜凜的大狼,最令我感動的是書中的“狼之柔情”。在“狼媽”生病時,格林把自己珍藏的食物送給了她,還一次次覓食支撐這個“家”。在受到三隻藏狗追逐時,格林挺身而出,不惜負傷累累。
這一首首溫情讚歌,讓狼的細膩表現得淋漓盡致,讓人拍案叫絕。
出人意料的是,格林野化成功,迴歸山林。狼媽飽含淚水,望著格林遠去的背影……
圖騰仍在飄揚,狼已成為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