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成長勵志故事

  陳奕迅,我們大家都不陌生,他的歌真的是唱得太好了,但是就像所有名人一樣,在出名之前總是有一些磨難,陳奕迅也不例外。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閱!

  篇:1

  曾經的少年坐在父親的單車後面去海邊,那一次,僅有那一次,他深深地愛並且深深地感到了愛。黃偉文的故事,寫進了《單車》。拿給他唱。他想起小學校那些低低矮矮的桌椅,如今,他長大了,而它們依然那麼小。“摔跤手”似的身材坐得它們伊伊呀呀地唱著歌,透過窗邊那株垂掛了鬍鬚的老榕樹,足球場上永遠奔跑著踢球的少年,著海藍色球衣,站在球門口的已經是一個陌生的面孔,只是他站在那兒的歲月如昨日一般清晰。

  黃偉文說,陳奕迅是香港歌壇從未讓我失望的人。為他寫詞編曲其實是幸福的吧,因為他與鄧麗君一樣,有本事把一首原本60分的歌,唱到90分。

  儘管家境富裕,他的入行卻沒有家族淵源。幼兒時期進入全港最好的幼兒園,他是為數不多一次面試通過的小朋友,學業卻始終中等,並且好動,興趣過於廣泛,無法在一件事情上沉下心來。12歲,他一個人去英國讀書。那是一次可惡的離別,小小的一個男孩,站在異鄉的街頭,第一次明白世界上為什麼有“鄉愁”這兩個字。直 到今日,他生命中最難過的事,依然是12歲離家的那一天。

  音樂是鄉愁的解藥。一個人,不可能聽懂世界上全部語言,然而,每個人都能聽懂世界上全部的音樂。他的大學是在英國著名學府金斯頓度過的,主修建築以及音樂。

  出國第一年回港,他驚喜地發現“85年勁歌金曲頒獎典禮”的錄影帶,毫不猶豫地買下帶回英國。那些歌成了他與故土的聯絡密碼。不知道聽了多少次,以至十幾年後,當他已成為樂壇新力量,去梅豔芳家開Party,竟然能將裡面所有的歌一字不落地唱完,甚至記得每位歌手出場的串詞。

  儘管後來,父親受賄事發,他曾經為了買房買車而跳槽英皇,至少在最初,他是香港為數不多,完全不是為了生計,而僅僅因為喜歡而入行的歌手之一。如今,距獲獎名單上第一次寫著“陳奕迅”這三個人字的歌唱比賽已經整整15年了,這是一個讓人難以置信的數字,就像有時候,我們難以置信地發現,曾經以為那麼遙遠的事情,轉眼便逼到了面前。

  喜歡黎明的人,念念不忘的往往是電影《甜蜜蜜》中的黎小軍***黎明飾***;喜歡王力巨集的人,未必聽過他許多歌,卻一定在意他臉上有沒有多一道皺紋;喜歡周杰倫的人,同時也關注過蔡依林、侯佩岑;甚至連歌神張學友的粉絲中,也必定有一部分是中意於他在《咖哩辣椒》、《倩女幽魂》中的港式無厘頭,而喜歡陳奕迅的人,卻一定是因為他的歌。從21歲出道至今,15年來,他把14年給了同一個女人。他在22歲時與她拍拖,30歲時,與她有了一個女兒,32歲時,與她結婚。2009年,當他與謝安琪的緋聞甚囂塵上,他的歌迷卻不屑於相信。因為一個人,當他將所有熱情都投注給了一件事,其他的事情,哪怕在旁人眼中是人之常情,是不可防禦,於他而言大約也是味如嚼蠟。

  他的那件事便是唱歌,如他所說,“工作時散發出巨大能量後,生活中只能歸於平淡”。有段時間,在內地無數場合,他都會應主辦方要求,演唱《十年》。有時怕忘詞,他會將總是記不熟的幾句寫在紙上。寫著寫著,忽然覺得這首歌,自己唱了那麼久,居然依然陌生,依然需要在每一次演唱中投入全部的感情,一步一步接近它,接近最完美最舒服的那個狀態。他喜歡這種被“陌生”勾引的感覺,像一場戀愛。“我演唱的時候,不是經常衝歌迷揮手,因為我總是集中精神,要投入地唱出來,把最真實的自己唱出來。”的確,對於那樣一首唱過百遍的歌,如果要敷衍會是很簡單的,只需要跑出來說一聲,Hello,我是陳奕迅,然後音樂響起,三分鐘解決問題。

  那種感覺叫麻木,就像我們正在從事一份自己從未試圖愛上它的工作。而他,是真的熱愛。一個有“熱愛”的人,始終會受到命運的眷顧,因為少了猶疑不定的迷茫,即使辛苦,卻因了激情而終究比旁人感覺幸福。他牽著女兒康堤的手,走在去幼兒園的路上,吹著口哨,低頭看自己的腳尖。他在拍電影的間隙,把熟悉的歌改成很不熟悉的樣子,唱給大家聽。他的家裡只有鋼琴,沒有電視。他每次進棚錄音,錄一首歌大約只需要一個鐘,他卻會在那兒呆十個小時,試唱、聊天、找感覺,製作人戲稱他的前戲很長,因為他說過,把一首歌唱好的感覺,與ML一樣爽。“每次演唱會彩排,我都希望彩排場地能24小時開放,讓我一直唱下去。”他愛唱歌,就像一個孩子熱愛糖果、玩具與媽咪一樣。 一個深愛女人之外的某項事物的男人,在感情世界顯然會專一一點。他不談很多場戀愛的理由,與忠貞、信仰甚至道德皆無關,只是因為他在唱歌這件事上,釋放了太多的感情與情緒。2009年廣州演唱會,他三度落淚。他的淚不是流給某個人某段情,而是因於此情此景的某種情緒,因於人生那沉重而巨大的無奈以及在無奈中強顏歡笑的我們。 妥協與堅持有時是同一個詞 張柏芝曾經很善意地評價他“是個神經病”,而最常見對他的評價是“鬼馬”。唱片公司曾努力想把他包裝成英倫紳士,卻無奈地發現,他穿奇怪的衣服時才更像他。正如他們試圖讓他減肥,卻遺憾地發現,他身上的肉比富士山上的雪更為經年不化。2009《H3M》的封面造型相當“曹操”,他的頭髮高高向上梳起,留著絡腮鬍,眼睛似笑非笑,不知看著哪裡。

  除了唱歌的時候,他很少表露自己的感情。他不習慣與誰去抗爭,更沒有所謂叛逆青春期。當他想買一隻大電視,以便在家裡看喜歡的電影,太太說,咱們家沒人看電視,於是他想,對哦,看電影可以去電影院嘛。當公司為了市場需要而在專輯中收錄一些他並不喜歡的歌,他會想,也好,反正十首歌裡,有五首是我喜歡吧,其實就算有四首也不錯,有三首也可以……最壞最壞的,總有一首歌是我真心喜歡的吧,也夠啦。他在妥協中堅持著自己的那一點小小的人生樂趣。 當妥協與堅持變成同一個詞,世界上便沒有什麼問題是不可解決,正如他說:“感情中的問題肯定存在,但解決的方法也會存在。”

  16歲時嚮往的是揹著吉他在公路上行走的音樂人生,26歲的時候,卻為了優渥的物質生活而投身英皇的藝人流水線,如今36歲,終於帶著很多的錢離開英皇,折身尋找自己的音樂夢想。“不如這樣,我們一直擁抱到天亮,證明感情總是善良,殘忍的是人會成長”,《不如這樣》中的這句歌詞,說愛情,其實也說人生。

  對於一個投入的歌者來說,每首歌都像經歷一個人生故事。現實中,他的人生故事平淡無奇,心態上卻早已經因為經歷太多而未老先衰。他說,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是慢慢累積的。他說30歲以後,其實很難再交到什麼朋友。他說,我沒有酒肉朋友,我與朋友之間都是AA制,這樣比較舒服。

  星期天的早晨,他蓬亂著頭髮,拖著拖鞋,穿著街服,衝去街上的排檔吃魚蛋面,草草把自己的肚子塞飽後,打包兩碗帶給還在睡懶覺的太太與孩子。這就是生活吧,無論你唱多少風花雪月的歌謠,生活總是以最平淡最粗糙的面貌,給每個人相同的禮物。除了唱歌,他不覺得自己應該與旁人有什麼不同,所以當記者質疑太太徐濠縈總在逛街買東西,是個敗家女時,他淡淡地說,家裡面總是需要買些東西的。

  沒有什麼是一定不行的,除了不讓他唱歌。沒有什麼是一定行的,除了唱歌。他將自己的人生安排得簡潔明瞭。一生其實很短,沒有時間經歷太多的感情,換太多的單位,沒有時間考慮太多的未來,未來便已像列車轟轟隆隆地疾馳而來。在相似的青春裡,堅持一點點自己的熱愛,或許已離成功不遠。

  篇:2

  如果以相貌來判斷,陳奕迅這個戴了五年“未來一哥”頭銜的微胖男人,的確離“優良”的品級,還有不小的距離。一個小有名氣的樂評人在她的BLOG上說:“在看《雪狼湖》時,我對張學友的充滿雕塑感的肌肉還有那麼一點點興奮,可是陳奕迅?坦白說,我沒看他泳裝照的興趣。”

  相信大多數的女人都會贊同以上的評論。陳奕迅不夠帥,這是肯定的。許多人第一次看到他走上頒獎臺時,反應竟然會是:“怎麼長得那樣討厭的人也可以得獎,甚至被稱為新一代天王?”但是,聽完他的歌后,他們又會為他醇厚的聲線所震撼。他的臉,也會在突然之間變得很可愛起來,那種倔強任性、自以為是的樣子,會突然讓我們想起校園時代我們那些資質平平卻傲氣十足的男友。

  ——那是讓我們心痛和心動的私家珍藏,縱使別人看來覺得平淡無奇,但卻值得我們付出最初的純情,去守候,去期盼。

  兩個他

  大多數人認識陳奕迅,幾乎都是因為兩首唱到街頭巷尾無人不知的歌,《K歌之王》和《十年》。MTV中的他,深情款款,愁緒滿身,歌詞裡透出的,是三分入骨的淒涼與孤傲,於是,人們理所當然地認為,陳奕迅是個悲情主義的情歌手。

  可突然看到他在電影《衝鋒陷陣》中的搞笑表演,幾乎叫人笑掉了下巴:天啦,難道里面那個像憨豆先生一樣耍寶,總喜歡露出點下流笑容的微胖男人,就是以深沉著名的陳奕迅?聽到人們的疑問,他得意地點點頭,再說出幾句驚世駭俗的粗口。不久之後,他穿著特製的內褲裝在紅館開演唱會,滿場亂竄,跳高、下跪、趴地,惹來政府風化機構的警告,他卻得意地吐吐舌頭,笑得好生得意。

  他用這種方式告訴我們:嗨,我絕不僅僅是你想象中的那個陳奕迅。 想知道他前後表現如此極端的原因?答案或許讓你難以置信:不是因為狂放,也不是因為囂張,他只是太想表達,太想傾訴。

  他說,他一生中最難過的事,莫過於在12歲時就被迫離開家人,到倫敦寄宿讀書。父親陳裘大,港府的高階官員,和大多數老派的香港公務員一樣,獨斷而執拗,是他決定,讓小小年紀的EASON一個人遠赴英倫,也是他決定,要讓兒子攻讀最有前途的建築系。

  於是從12歲起,陳奕迅就被強迫和親情說了再見。一直到21歲,為了參加歌唱比賽,他才得以返港。但之後緊接著又是默默無聞的六年。在相當看重相貌的香港歌壇,樑洛施、陳慧琳之輩,可以紅得很快,但,實力歌手的價值,需要在漫長的時間中,等候伯樂的慧眼識才。

  這期間,沒少了白眼與諷刺,更有家人的責罵。一直要到2001年,27歲的他真正成名,才可以毫無顧忌地表達自己。於是他鬧,他笑,他搞怪,他自己也說:由小到大,自己有太多的理論要發表,只是從前說了,沒有人聽,如今說了,卻隨時成為報紙頭條,如果不效果驚人,實在有些對不起觀眾。

  他是一個標準的憤怒青年,平常因為教養和社會的限定,顯得循規蹈矩,但需要發洩時,總會不受控制地行事怪異,語出驚人,他只是想排解心中鬱積了太久的孤獨情緒。那麼久以來,他並沒有長大,智商與年紀極不相稱。28歲的男人,心態比18歲的還要小,喜怒哀樂全放在臉上,情緒化嚴重———他不是故意要搞雙面人,他只是想到什麼就去做,現在,沒有人再可以強迫他。

  女人會比男人更理解這種細微的內心感覺,因為她們通常都有著很強的逆反心理。所以,她們會很輕易地從陳奕迅的歌聲中,聽出潛藏在其中的種種情緒。這是一個不停反抗的男人,反抗要他過度商業化的英皇公司,反抗那個讓他不得不照顧的、已被判了重罪的父親,還有反抗他不得不拍的那些可以為他帶來收入的三流電影。現在,他還有一把聲音,所以他盡情地唱,唱得深沉、痛心,把所有的悲傷情緒表達出來之後,他只能笑,因為必須要笑對人生。

  所以,她們會本能地討厭許多以搞怪出名的笑星,嫌他們低俗、噁心,但卻總是寬容地笑著看著EASON一次次大玩“屎尿屁”———因為她們理解,在那樣一個笑鬧的身體裡,包裹著的,是怎樣一個憂鬱的靈魂。

  一首歌

  恃才傲物是一種特別的氣質,在商業化的香港歌壇,有著這種文化氣質的,原來有黃霑,現在稱得上接班人的,放眼望去,也只有和黃霑有幾面之緣的陳奕迅。

  但,傲慢與詼諧的本錢,首先是要有多得足夠浪費的才能。好在這一點,EASON絕對具備。他的聲音很美,很有磁性,有同時代男歌手所不能企及的唱功。出道以來,他的風格總是緊跟著流行風潮,然而無論怎麼轉變,聲音仍是魅力不減———“散可以散成一片散沙,利可以利成一把利器”,這是著名音樂人林夕對他的評價。

  能做到這樣的成績,沒有一份執著的努力,是絕對不可能達到的。 別人三天就能錄好的歌,他往往需要花上一星期。“因為說不定,這就是我這輩子最後一首歌了。”他真是這麼想的,彷彿明天世界就毀滅,這種末世情結正是他始終能唱出好歌的動力,再加上認真、執著,所以每首歌才會那麼朗朗上口,彷彿唱出了世人心中隱藏的祕密。

  他一直在不停地突破自己,因為他明白,自己沒有英俊的相貌,沒有可供依憑的家世,所能依靠的,不過是自己的歌可以在瞬間打動聽者。所以他加倍的努力,付出比別的歌者更多十倍的艱辛,他告訴自己不能不紅,因此每次都在過度投入地演唱。在狂放的外表下,他還有著一點渴望,那就是,做一個巨星,可以讓善變的FANS,更長久一點地記住他。因此,他的大多數歌,唱的都是關於無奈的話題,但又隱隱約約透出點微薄的希望。 英皇公司不是不理解他,而是更喜歡頭腦簡單、便於掌控的藝人。所以2004年,他跳到了願意給他空間的新藝寶。然而整體的樂壇大環境,卻仍然是浮躁而淺薄的。對著記者,他淡淡地抱怨:這不是一個巨星生存的年代。雖然又因此引起了一番爭論,但,卻是很真實與直白的表達。

  也許他真的走錯了空間,在這個變化的時代,欣賞他的,始終只有為數不多的人。《十年》,只不過他炒冷飯的無意之作,卻紅得不得了。他自己最喜歡的那些有深度、有新意的音樂,卻和者無幾。

  也許他真的不能成為巨星,一輩子註定只能當個“K歌之王”,或許很多年後,我們根本記不起他的名字,只能想起一首熟悉的老歌,曾經被一個很有才華但卻並不英俊的男人很用心地唱過……不知道面對這樣的結局,他是會滿意,還是會悵然?

  三個人

  EASON有一個私生女兒。

  因為還沒有和女友徐濠瑩登記結婚,所以,在法律上,那個叫做康堤的小寶貝,正式的身份,仍然是私生女。陳奕迅似乎也非常喜歡這種曖昧的狀態,他還不著急結婚,也一直稱呼徐濠瑩為“未婚妻”。

  但沒人會說他不負責任,因為環顧近十年來,只有一個香港年輕歌手敢公開承認女友未婚懷孕,他就是陳奕迅。而且,自多年前拍拖直到女友懷孕,EASON對傳媒所採取的,都是相當坦承的態度,這在欺瞞滿天飛的娛樂圈,絕對可以算是個異數。

  就憑這一點,陳奕迅在女性歌迷眼中的形象好得無以復加。不解的人,也會拿張學友出來比較,說張照樣人也好,歌也好,也有個可愛的女兒,還對老婆羅美薇愛護有加,不也算是模範丈夫嗎?可他們不知道,EASON的魅力,正在於那種介乎好與不好之間的真實感。

  篇:3

  曾經的少年坐在父親的單車後面去海邊,那一次,僅有那一次,他深深地愛並且深深地感到了愛。

  黃偉文的故事,寫進了《單車》。拿給他唱。他想起小學校那些低低矮矮的桌椅,如今,他長大了,而它們依然那麼小。“摔跤手”似的身材坐得它們伊伊呀呀地唱著歌,透過窗邊那株垂掛了鬍鬚的老榕樹,足球場上永遠奔跑著踢球的少年,著海藍色球衣,站在球門口的已經是一個陌生的面孔,只是他站在那兒的歲月如昨日一般清晰。

  黃偉文說,陳奕迅是香港歌壇從未讓我失望的人。為他寫詞編曲其實是幸福的吧,因為他與鄧麗君一樣,有本事把一首原本60分的歌,唱到90分。

  儘管家境富裕,他的入行卻沒有家族淵源。幼兒時期進入全港最好的幼兒園,他是為數不多一次面試通過的小朋友,學業卻始終中等,並且好動,興趣過於廣泛,無法在一件事情上沉下心來。12歲,他一個人去英國讀書。那是一次可惡的離別,小小的一個男孩,站在異鄉的街頭,第一次明白世界上為什麼有“鄉愁”這兩個字。直 到今日,他生命中最難過的事,依然是12歲離家的那一天。

  音樂是鄉愁的解藥。一個人,不可能聽懂世界上全部語言,然而,每個人都能聽懂世界上全部的音樂。他的大學是在英國著名學府金斯頓度過的,主修建築以及音樂。

  出國第一年回港,他驚喜地發現“85年勁歌金曲頒獎典禮”的錄影帶,毫不猶豫地買下帶回英國。那些歌成了他與故土的聯絡密碼。不知道聽了多少次,以至十幾年後,當他已成為樂壇新力量,去梅豔芳家開Party,竟然能將裡面所有的歌一字不落地唱完,甚至記得每位歌手出場的串詞。

  儘管後來,父親受賄事發,他曾經為了買房買車而跳槽英皇,至少在最初,他是香港為數不多,完全不是為了生計,而僅僅因為喜歡而入行的歌手之一。

  如今,距獲獎名單上第一次寫著“陳奕迅”這三個人字的歌唱比賽已經整整15年了,這是一個讓人難以置信的數字,就像有時候,我們難以置信地發現,曾經以為那麼遙遠的事情,轉眼便逼到了面前。

  有“熱愛”的男人比較專一

  喜歡黎明的人,念念不忘的往往是電影《甜蜜蜜》中的黎小軍***黎明飾***;喜歡王力巨集的人,未必聽過他許多歌,卻一定在意他臉上有沒有多一道皺紋;喜歡周杰倫的人,同時也關注過蔡依林、侯佩岑;甚至連歌神張學友的粉絲中,也必定有一部分是中意於他在《咖哩辣椒》、《倩女幽魂》中的港式無厘頭,而喜歡陳奕迅的人,卻一定是因為他的歌。從21歲出道至今,15年來,他把14年給了同一個女人。他在22歲時與她拍拖,30歲時,與她有了一個女兒,32歲時,與她結婚。2009年,當他與謝安琪的緋聞甚囂塵上,他的歌迷卻不屑於相信。因為一個人,當他將所有熱情都投注給了一件事,其他的事情,哪怕在旁人眼中是人之常情,是不可防禦,於他而言大約也是味如嚼蠟。

  他的那件事便是唱歌,如他所說,“工作時散發出巨大能量後,生活中只能歸於平淡”。有段時間,在內地無數場合,他都會應主辦方要求,演唱《十年》。有時怕忘詞,他會將總是記不熟的幾句寫在紙上。寫著寫著,忽然覺得這首歌,自己唱了那麼久,居然依然陌生,依然需要在每一次演唱中投入全部的感情,一步一步接近它,接近最完美最舒服的那個狀態。他喜歡這種被“陌生”勾引的感覺,像一場戀愛。“我演唱的時候,不是經常衝歌迷揮手,因為我總是集中精神,要投入地唱出來,把最真實的自己唱出來。”的確,對於那樣一首唱過百遍的歌,如果要敷衍會是很簡單的,只需要跑出來說一聲,Hello,我是陳奕迅,然後音樂響起,三分鐘解決問題。

  那種感覺叫麻木,就像我們正在從事一份自己從未試圖愛上它的工作。而他,是真的熱愛。一個有“熱愛”的人,始終會受到命運的眷顧,因為少了猶疑不定的迷茫,即使辛苦,卻因了激情而終究比旁人感覺幸福。

  他牽著女兒康堤的手,走在去幼兒園的路上,吹著口哨,低頭看自己的腳尖。他在拍電影的間隙,把熟悉的歌改成很不熟悉的樣子,唱給大家聽。他的家裡只有鋼琴,沒有電視。他每次進棚錄音,錄一首歌大約只需要一個鐘,他卻會在那兒呆十個小時,試唱、聊天、找感覺,製作人戲稱他的前戲很長,因為他說過,把一首歌唱好的感覺,與ML一樣爽。“每次演唱會彩排,我都希望彩排場地能24小時開放,讓我一直唱下去。”他愛唱歌,就像一個孩子熱愛糖果、玩具與媽咪一樣。

  一個深愛女人之外的某項事物的男人,在感情世界顯然會專一一點。他不談很多場戀愛的理由,與忠貞、信仰甚至道德皆無關,只是因為他在唱歌這件事上,釋放了太多的感情與情緒。2009年廣州演唱會,他三度落淚。他的淚不是流給某個人某段情,而是因於此情此景的某種情緒,因於人生那沉重而巨大的無奈以及在無奈中強顏歡笑的我們。

  妥協與堅持有時是同一個詞

  張柏芝曾經很善意地評價他“是個神經病”,而最常見對他的評價是“鬼馬”。唱片公司曾努力想把他包裝成英倫紳士,卻無奈地發現,他穿奇怪的衣服時才更像他。正如他們試圖讓他減肥,卻遺憾地發現,他身上的肉比富士山上的雪更為經年不化。2009《H3M》的封面造型相當“曹操”,他的頭髮高高向上梳起,留著絡腮鬍,眼睛似笑非笑,不知看著哪裡。

  除了唱歌的時候,他很少表露自己的感情。他不習慣與誰去抗爭,更沒有所謂叛逆青春期。當他想買一隻大電視,以便在家裡看喜歡的電影,太太說,咱們家沒人看電視,於是他想,對哦,看電影可以去電影院嘛。當公司為了市場需要而在專輯中收錄一些他並不喜歡的歌,他會想,也好,反正十首歌裡,有五首是我喜歡吧,其實就算有四首也不錯,有三首也可以……最壞最壞的,總有一首歌是我真心喜歡的吧,也夠啦。他在妥協中堅持著自己的那一點小小的人生樂趣。

  當妥協與堅持變成同一個詞,世界上便沒有什麼問題是不可解決,正如他說:“感情中的問題肯定存在,但解決的方法也會存在。”

  16歲時嚮往的是揹著吉他在公路上行走的音樂人生,26歲的時候,卻為了優渥的物質生活而投身英皇的藝人流水線,如今36歲,終於帶著很多的錢離開英皇,折身尋找自己的音樂夢想。“不如這樣,我們一直擁抱到天亮,證明感情總是善良,殘忍的是人會成長”,《不如這樣》中的這句歌詞,說愛情,其實也說人生。

  對於一個投入的歌者來說,每首歌都像經歷一個人生故事。現實中,他的人生故事平淡無奇,心態上卻早已經因為經歷太多而未老先衰。他說,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是慢慢累積的。他說30歲以後,其實很難再交到什麼朋友。他說,我沒有酒肉朋友,我與朋友之間都是AA制,這樣比較舒服。

  星期天的早晨,他蓬亂著頭髮,拖著拖鞋,穿著街服,衝去街上的排檔吃魚蛋面,草草把自己的肚子塞飽後,打包兩碗帶給還在睡懶覺的太太與孩子。這就是生活吧,無論你唱多少風花雪月的歌謠,生活總是以最平淡最粗糙的面貌,給每個人相同的禮物。除了唱歌,他不覺得自己應該與旁人有什麼不同,所以當記者質疑太太徐濠縈總在逛街買東西,是個敗家女時,他淡淡地說,家裡面總是需要買些東西的。

  沒有什麼是一定不行的,除了不讓他唱歌。沒有什麼是一定行的,除了唱歌。他將自己的人生安排得簡潔明瞭。一生其實很短,沒有時間經歷太多的感情,換太多的單位,沒有時間考慮太多的未來,未來便已像列車轟轟隆隆地疾馳而來。在相似的青春裡,堅持一點點自己的熱愛,或許已離成功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