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副校長安全責任書

  對於人們來說,安全需要是重中之重。對於整個學校的安全需要,德育副校長的責任也相當之大,所以要簽訂一份德育副校長安全責任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的模板,歡迎參閱。

  篇一

  一、工作責任

  1、領導學生處、課改辦具體抓好常規管理、班級管理和學校各類學生重大活動的安全工作。

  2、實施安全教育計劃,定期對師生進行流行病防治、食品衛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日常行為養成教育、自救自護知識宣傳等安全教育工作。

  3、對於學校的重大活動要事前做好安全防範預案,要按上級要求進行申報審批和事後總結匯報工作。

  4、組織落實學校安全穩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開展學校安全檢查及抽查活動,建立起社會、學校、家庭群防群治體系,共同關注學校安全工作。

  5、及時處理學生中發生的違法違規等事件,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做好問題學生的幫教工作。

  6、發生安全事故時,要及時趕到現場,協助學校校長處理善後工作。

  二、責任追究

  在責任期內,對於因失職、瀆職造成安全事故予以追究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責任書籤定之日。

  校長簽字:

  責任人簽字 :

  20XX年2月26日

  篇二

  甲方:姜堰二附中

  乙方:xx

  學校安全工作是學校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學校應本著以人為本,對社會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學生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學校成為文明安全集體。學校分管副校長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為明確分管校長安全工作職責,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樹立學校形象,提升學校品位,確保學校健康、可持續發展,制定如下責任書。

  一、健全組織執行安全保障機制

  學校應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責任明確、人員落實、措施具體、通訊暢通、反應迅速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擔任。副組長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分管副校長擔任,成員由各責任區域的主要負責人組成。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管副校長負責層層簽訂責任書,在校長的統一佈署下,親自落實安全管理體制,協調好學校各有關處、室、辦、年級、組、班級各區域的安全工作。做到領導、措施、責任、資金、人員“五落實”,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隱患、促落實、保安全。

  二、制訂制度明確具體安全職責

  分管副校長負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市有關檔案精神,組織制定嚴密的、操作性強和便於檢查的規章制度,審查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的緊急預案和預警機制。把學校安全涉及的工作進行科學地分解,並融入到各項工作中去,使學校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以保證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員工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財產安全、保持學校穩定、促進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四、宣傳教育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學校安全工作是一件人命關天的大事。分管副校長督促有關具體安全人員組織各部門、各年級學習安全知識,進行自救護等安全培訓,使教師和每一位工作人員,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抓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和“安全工作,人人有責”的思想,從講政治的高度,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把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學校的學生主要是未成年人,他們興趣廣泛、好奇心強,但缺少必要的自理和自護的知識和能力,對他們進行教育和保護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五、細化管理明確學校安全內容

  學校安全工作主要內容有學校治安管理、學校建築安全管理、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含由學校組織的校外治安管理***、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衛生防疫管理、學校廚房食堂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學校危險物品管理、學校“校園網”及資訊保安管理、學校勤工儉學及校辦產業安全管理,還有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學校對自然災害的防範和對學生自防自救意識能力的培養培訓等。

  六、定期檢查確保學校安全執行

  分管副校長要負責安排有關職能部門配合總務處對學校設施、食品衛生、防疫、消防安全進行定期檢查;對學校日常活動、實驗物品、學生宿舍等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

  以上為德育副校長安全工作責任。

  甲方代表:

  乙方:

  年月日

  篇三

  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主抓學校安全工作,努力營造一個讓“學生安心、家長放心,社會滿意”的育人環境,為此,校長與分管德育副校長簽訂如下安全工作責任狀:

  一、工作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協助校長分管學校安全、德育、體衛工作,直接領導德育處、年級組。

  2、切實把學校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做到健全安全機構,落實安全責任人,分工明確,職責具體。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校園一方平安。

  3、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意見,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措施及各種規章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學校安全檢查工作,檢查學校各種裝置設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及時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4、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學校各項工作的首位,教育學生防火、防爆、防盜、防水、防電、防震,防摔傷,組織學生開展安全演練,增強防範能力;加強普法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增強守法,護法的觀念。

  5、做好師生消防安全工作。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砸炮、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園。要建立切實可行的消防制度,要教育學生保護學校消防設施。嚴禁組織學生到林區燒烤、野炊等活動。

  6、做好師生交通安全工作,排查交通安全隱患,要求班主任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傳授和自我防護能力培養。

  7、加強門衛封閉式管理,加強對各種保安的管理和檢查;督促、檢查其他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加強外來人員、外來車輛的登記管理,防止不法分子進入校內。

  8、要切實加強在校學生的游泳安全教育,嚴禁學生私自到水庫、溪、池塘游泳或戲水遊玩。對屢教不改私自下水游泳戲水的學生,要進行嚴格的紀律處分,通報全校及家長,堅決杜絕事故的發生。

  9、指導校醫和宿舍管理員等相關人員做好預防工作,防範各種傳染病在校內蔓延。

  10、加強校園周邊管理制度,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絡,綜合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制定特殊安全保護區防範措施。通過整合學校治安防範工作力量,形成公安-社群-學校聯防網路。加強值班巡邏,認真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特、防盜、防火、防止治安災害事故。

  11、教育、督促班班主任要做好心理不健康、行為不良學生的教育改進工作,防止把“後進生”推向社會,要健全社會、家庭、學校三位一體的教育網路,切實做好“後進生”轉化工作,使其沿著健康方向發展。

  12、接受並處理學校安全工作緊急情況資訊,如若發生緊急事件,立即按應急處理預案做好保護學生、控制事態和及時上報的工作

  二、責任追究:在本職工作範圍內發生有責安全事故,除追究具體責任人的責任外,校長將追究分管安全副校長相關責任。

  三、有關要求:

  1、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長認真做好安全工作,切實保證工作範圍內師生的安全和穩定。

  2、安全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一票否決制、責任追究制、首問責任制和重大事件報告制。

  3、本責任書從簽定之日起執行,如工作變更由接任者繼續履職責。

  校長:

  分管副校長:

  20XX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