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期貨公司管理制度範本
為了提高期貨公司的經濟效益,做好公司的管理工作,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期貨公司管理制度範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期貨公司管理制度範本篇一
第一章宗旨
第一條根據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總體要求,特制定期貨、期權套保的風險控制制度如下。全公司範圍內對各類期貨期權套保安排都適用本制度的規定,出現新的操作方式時必須首先申請修改制度後,在本制度的指引下進行操作,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以超出本制度規範的方式操作,否則視為對公司制度的重大違紀行為,公司保留追究當事人相關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期貨業務管理
第三條商貿原料部總經理作為期貨指令下達人,負責期貨操作指令的下達和監督指令的執行情況。
第四條交易員負責按照指令進行期貨操作,並及時向指令下達人彙報行情變化和走勢;根據期貨日報核對期貨交易記錄是否正確,按照要求編制和提供期貨日報。
第五條財務部指定期貨財務專人負責期貨出入金有關資料的收集、初審、保管及通知期貨賬戶開戶公司辦理出入金手續;負責期貨日報的核對及彙總編制公司期貨日報,併發送至財務總監、商貿原料部總經理、總裁和聯席董事長、董事長等。
第六條期貨賬戶開戶公司財務經理負責安排專人準確、及時按財務部通知辦理出入金手續;負責準確、規範對期貨業務進行核算。
第七條期貨管理的基本原則是: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商品期貨只能是與公司生產經營有直接關係的農產品期貨品種。
期貨公司管理制度範本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浙江新世紀期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期貨連續交易***暨夜盤交易,以下統稱連續交易***,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交易所連續交易細則和連續交易業務操作指引、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參與連續交易品種的交易、結算、風險控制等優先適用本制度的規定,本制度沒有規定的,適用公司原有業務制度。
第三條公司指定交易風控部和技術工程部負責人作為連續交易期間交易所的業務聯絡人,交易風控、結算、技術工程等相關部門連續交易期間應當配備相應值班人員,並完善內部工作流程,做好連續交易的運維和日夜盤的交接工作。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客戶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連續交易品種和交易時間
第五條“連續交易***暨夜盤交易***”是指除日盤之外由交易所規定交易時間的交易。連續交易品種為交易所規定的期貨品種。
第六條“交易日”是指從前一個工作日的連續交易開始至當天日盤結束。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日的第一節是指從前一個工作日的連續交易開始至當天日盤的第一節結束。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每一個交易日分為夜盤和日盤交易時段,夜盤交易設一個夜盤交易小節,日盤交易分三個交易小節。
第三章客戶風險揭示和補充協議
第七條客戶參與連續交易需簽訂《關於連續交易的補充協議》***見附件1,簡稱《補充協議》***,揭示連續交易期間與日盤在交易時間、資金劃撥、風險控制以及應急處置等方面存在的差別。
第八條《補充協議》以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通知方式、或在公司營業場所、網站公告等方式向客戶發出,客戶未提出異議的,協議即生效。
第四章交易、結算和風險控制
第九條連續交易品種開盤集合競價在連續交易開市前五分鐘內進行,日盤不再集合競價。若連續交易不交易,則集合競價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的日盤開市前五分鐘進行,即8:55至9:00。客戶的報價在一個交易日內一直有效,在連續交易未成交的報價直接轉入該交易日的日盤,直到該報價全部成交或被撤銷。
第十條連續交易期間交易所不設場內席位,公司通過遠端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第十一條連續交易期間公司只辦理入金業務,不辦理出金業務及有價證券提取業務,出入金的資料切換點為當日17:00,該時點之前的出入金計入當前交易日,該時點之後的出入金計入下一交易日。17:00之後的出入金計入當日結算的,須向保證金監控中心說明。
第十二條客戶有效銀期轉賬時間:入金時間為交易日8:30—16:00,16:00後為結算時間,當日結算完成後銀期重新開啟至次日連續交易結束;出金時間為交易日9:05—16:00。
期貨公司管理制度範本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加強對期貨業務的管理,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充分發揮期貨市場套期保值的功能,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按照《國有企業***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辦法》,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在期貨市場只能從事鋅產品套期保值交易,不得進行投機交易。
第三條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最高決策機構是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包括制定和執行本公司有關內部管理制度,確保其持續有效,確保相關人員遵守有關制度。
第四條公司對各項管理制度進行定期審查,確保制度能夠適應實際運作和新的風險控制需要。
第五條公司的管理制度應傳達到每位相關人員,每位相關人員必須理解並貫徹執行管理制度。與***期貨業務相關的每位人員,必須通過中國期貨協會的資格考核和公司有關制度的考核,方能上崗開展業務。
第二章組織機構
期貨業務組織機構及崗位設定體現管理的垂直性、業務的相互制約性以及職責的分離性。
組織機構及崗位的設定:
***一***總經理對期貨業務負責。
***二***總經理或其授權其它高層管理人員主管期貨業務。
***三***設專職期貨崗位和人員,負責公司的期貨的業務。
***四***設風險管理人員2名,合規人員2名,交易人員2名,結算人員1名,資金調撥人員1名,會計核算人員1名,檔案管理人員1名。
第三章授權制度
第六條與代理機構訂立的開戶合同應按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規定的程式稽核後由總經理批准,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員簽署。
第七條期貨業務操作實行授權管理。期貨業務授權包括交易授權、交易合同簽約授權和交易資金調撥授權。保持交易授權、交易合同簽約授權和交易資金調撥授權相互獨立。交易權必須與簽約權、資金調撥權分離。
第八條交易授權書須列明有權交易的人員名單、可從事交易的具體種類和交易限額;交易合同簽約授權書須列明有權簽約的人員名單、可簽約交易種類和限額;交易資金調撥授權書須列明有權進行資金調撥的人員名單和資金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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