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研究生論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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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城市航空攝影測量研究
【摘要】
城市航空攝影指在飛機上安裝攝影機,按照規定的技術要求從空中對城市地面進行攝影,它是目前航空遙感的主要方式,是獲取城市自然地理資訊最常用、最有效的遙感手段,航攝成果是航空攝影測量內外業生產中的起始資料和基礎資料,廣泛應用於測制城市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各種工程建設專用圖和資源調查判讀等。文章分析了城市航空攝影的現狀,說明航空攝影測量認定建築物合法性的特點,概述了大比例尺航測成圖成為城市基本地形圖成圖的主要方式和比例尺航測計算機輔助成圖技術的廣泛應用。
【關鍵詞】城市航空攝影測量 現狀 展望
中圖分類號: P2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當前,航空攝影測量所提供的資料,已全面實現數字化包括各種圖件,影像資訊 並通過對航空像片的處理可建立3 維視覺化動態景觀影像圖。至今,我國城市航空攝影測量的發展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回顧城市航空攝影測量的發展程序,展望未來城市航測的發展趨勢,對謀劃,佈局今後城市航測的發展,探索其發展規律具有重要的意義。
1、城市航空攝影的現狀及展望
1.1、城市航空攝影的現狀
當前城市航空攝影的應用越來越廣泛,航攝專案的發展已從單一的為測繪大比例尺地形圖提供所需的黑白相片航空攝影發展到可為自然資源調查,環境保護,國土整治及監測等多學科,多部門提供需要的多種產品,黑白全色片航空攝影,天然彩色片航空攝影,彩色紅外航空攝影,多光譜航空攝影以及輕型飛機的小像幅航空攝影。
1.2、城市航空攝影的展望
隨著城市資訊、化的不斷髮展,當前在城市資料管理領域建立城市逼真的三維描述顯示出強勁的勢頭。由於影像匹配理論和演算法的發展與完善,數字攝影測量系統已從單純製作地形圖獲取影像,發展到區域社會獲取較為全面的基礎地理資訊資料。要建芷一個城市現勢性好的、完整的三維空間資料框架,採用攝影測量技術已經成為世界上越來越普遍的選擇,從二維影像自動建立三維地面幾何模型乃至具有影像質感的逼真模犁一直是攝影測量的主要目標。城市三維景觀的再現需要地表模型和建築物模型表面的紋理影像,而這些紋理資料可以從航攝影像資訊中獲取,並方便其紋理對映操作,為三維模型的重建提供了可靠資料來源。
一種利用高解析度CCD相機所攝傾斜影像,根據建築物的幾何條件與約束條件,按照透視變換原理直接獲取等豐距的平行影像進而獲取建築物面影像的方法,隨後依最少的地面控制,將平行影像放大到給定比例尺的數字城市中,這種方法可大大加快車載系統大比例尺建築物立面影像的獲取過程,不受建築物高低的影響,可用於機載、固定和人工作業多種測量模式,解決了航窄攝影測量的“盲區”,將成為數字城市建設的核心技術之一。
2、航空攝影測量認定建築物合法性的特點
2.1、可真實和詳盡地記錄攝影瞬間客觀景物的形態
由於歷史及其他原因,城市拆遷過程中很多建築物既無房產證,也無建房審批材料,因此,對這些建築物合法性的認定具有極大的爭議性。作為拆遷主體的市城市改造管理局及相關政府部門,只能以某一特定時刻作為分界線,在此之前建造的為合法,否則即為不合法。那麼,如何準確判定這些建築物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之前建造的呢?這就可以通過航攝像片來判定。航攝像片是利用航攝飛機和航空攝影機,從空中對所研究的地球表面進行有計劃的攝影后得到的像片,此像片是攝影時刻地球表面區域性區域的真實記錄,因此可真實和詳盡地記錄攝影瞬間客觀景物的形態。
2.2、具有良好的量測精度和判讀效能
航空攝影測量研究的物件是地區表面的形態,以物體和構像之間的幾何關係為基礎,最終根據攝影像片測繪出攝影區域的地形。從上面的定義不難看出,航空攝影測量具有良好的量測精度和判讀效能,否則,不可能根據航攝像片測繪出攝影區域的地形圖。
2.3、具有一定的保密性
由於城市拆遷工作的特殊性,在拆遷公告發布前,事先的所有工作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在完成了航空攝影、航測外業後,全數字攝影測量立體測圖可以在室內專用的數字攝影測量工作站上進行,完全可以滿足市城市改造管理局對拆遷工作保密性的要求。
3、城市航空攝影測量研究
3.1、大比例尺航測成圖成為城市基本地形圖成圖的主要方式
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圖精度要求高。長期以來主要通過平板儀、經緯儀配合小平板儀的作業方法來實現的。這種方法勞動強度大,成圖週期長,成本高,因而難以適應城市建設發展與城市規劃、管理的需要。從我國大多數城市處於地勢平坦***問有小丘陵***的地理環境方面出發,經過反覆研究試驗,航測綜合法成圖得到大家的認同和普遍的應用,航測綜合法是攝影測量與平板儀測量相結合的一種方法,它可以使內、外業分工流水作業,人力資源得到充分的應用。
3.2、比例尺航測計算機輔助成圖技術的廣泛應用
航測機助成圖技術是城市航空攝影測量從模擬經解析向數字化方向發展的重要階段。20世紀初奧地利維也納軍事地理研究所製成了“自動立體測圖儀”,到上世紀60~70年代,這種型別的儀器發展到了頂峰。由於這些儀器均採用光學投影器、機械投影器或光學――機械投影器“模擬”攝影過程,用它們交會被攝物體的空間位置,所以稱其為“模擬攝影測量儀器”,因而這一發展時期也被稱為“模擬攝影測量時代”。在模擬攝影測量的漫長髮展階段中,攝影測量科技的發展可以說基本上圍繞著十分昂貴的精密立體測圖儀進行的,所以我國城市測繪部門擁有立體測圖儀的數量是十分有限的。20世紀80~90年代城市規劃、建設和土地管理及其各相關專業由於採用CAD技術而需要數字化地圖。由於模擬測圖儀測繪的地形圖都是線劃產品,用於建立地理資訊基礎庫時,還需要將地形圖數字化,增加了工作量。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仍用精測儀單純生產線劃地形圖已不符合實際發展需要了,所以在這個時期城市各測繪部門都對已有的模擬儀器進行技術改造,增加計算機與介面裝置,用計算機輔助測圖,提高測圖效率,並使產品具有線劃與數字兩種形式,可以直接進入地理資訊庫而形成機助成圖系統,成為當時城市航空攝影測量的主要技術手段。
3.3、數字攝影測量――城市航測的現代化
當前我國城市測繪部門全面地掌握了利用航空攝影測量技術,在數字攝影測量系統平臺上,實現從自動空中三角測量到測繪數字線劃地形圖DLG、數字高程模型DEM、數字正射影像圖DOM等數字產品的全套生產作業流程。實現了GIS資料庫的建立和更新乃至為“數字城市”提供基礎準備。國內的數字攝影測量系統如基於高檔微機系統的VIRTUOZO NT及JX一4等因其系統操作簡單、維護方便、精度較高,且具有較高的價效比,所以在國內有很高的市場佔有率。目前,城市測繪部門隨著數字化測圖技術內、外業一體化的實現、基礎地理資訊系統的建立,數字攝影測量成為基礎地理資訊獲取和快速更新的重要資料。數字攝影測量系統除了勝任解析測圖儀的一切功能外,還具有諸如影象識別、影像的比較分析、任意方式的糾正和資料庫管理等功能,以測繪常規地形圖為主的城市航測成圖將全面轉向以實現GIS資料庫的自動建立和更新。由於有了良好的經濟支撐,當前國內一些大、中城市測繪部門在配置上述兩型別數字攝影測量系統的同時購置高精度影像掃描器及圖形輸出裝置,從而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城市大比例尺航測數字產品的生產規模和能力。
【結束語】
城市航測走過了艱難曲折的歷程,我們為所取得斐然業績的今天而自豪,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城市航測經歷了從模擬測繪時代向數字測繪時代的跨越,正積極朝向資訊化測繪時代邁進。由於發展應用的拓展和延伸,城市航測與RS,GIS,GPS整合技術更趨緊密,而成為地球空間資訊科技的組成部分,隨著計算機技術和互聯通訊技術的發展,地球空間資訊科技的下一個發展目標是空間資訊網格技術,實現這一目標任重道遠,城市航空攝影測量者將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
【參考文獻】
[1] 黃世德.航空攝影測量學.北京:測繪出版社.1986
[2] 張祖勳,張劍清.數字攝影測量學.武漢:武漢測繪科技大學出版社,1996
[3] 李德仁.空間資訊學及其應用.武漢:武漢測繪科技大學出版社。1998
篇二
航空障礙燈的設定
摘要 :本文簡要闡述了哪些建築物及設施應設定航空障礙燈 ,以及航空障礙燈的佈置方法
關鍵詞:航空障礙燈的設定設定部位
前言
目前航空障礙燈設定比較混亂。高度相當的建築物及設施中,部分已設定航空障礙燈,部分建築在頂端設有航空障礙燈或在頂端及側面均設航空障礙燈,而部分卻未設定;同一區域的建築物及設施,一些較低的建築及設施設定了航空障礙燈,而一些高層建築及設施反而未設定航空障礙燈。
筆者結合多年工程設計經驗,參考相關國家規範和行業規定,對航空障礙燈在工程設計中的設定做出以下分析和總結,供同行參考。
1.哪些建築物、設施應設定航空障礙燈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及國家有關檔案對設定航空障礙燈有明確規定:
1.1.1機場淨空保護區的限高或超高建築物應設定飛行障礙燈和標誌。
1.1.2航路上及飛行區周圍影響飛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礙物應當設定航空障礙燈及標誌。
1.1.3有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地面高聳,高大建築物和設施,應當設定航空障礙燈和標誌並保證正常狀態。
1.1.4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在城市中建有停機坪,城市上空視為淨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築物也應設定航空障礙燈及標誌
1.2《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規定:
自機場跑道中點起、沿跑道延長線雙向各15km、兩側散開角各10°的區域內,障礙物頂部與跑道端點連線與水平面夾角大於o.57°的障礙物應裝設航空障礙標誌燈
對以上1.1.1條規定,筆者認為,首先,這需設計單位向當地城市建設規劃部門及航空管理部門索要相關資料,事實上,城市建設規劃部門在規劃建築高度時,不僅考慮建築的高度與建築所處環境關係,同時也要考慮民航和空管部門對建築提出的高度要求。所以當地城市建設規劃部門及航空管理部門可以提供這些資料給設計院,只要根據相關門提供的資料,很容易確認建築物是否是機場淨空保護區的限高或超高建築物。
對於處於航空限高區域的建築物及設施,無論多高均應設定航空航空障礙燈。
對於“超高建築物”, 筆者查閱不少資料,但是沒有找到多高的建築物就是“超高建築物”的定義,僅《民用建築設計通則》中規定:建築物高度超過100m時,不論住宅或公共建築均為超高層建築。據此,筆者認為機場淨空保護區高度超過100米的建築物都可認為是“超高建築物”,應設定航空障礙燈。同樣機場淨空保護區高度超過100米的設施也應設定航空障礙燈
對以上1.1.2條規定,筆者認為,建築物及設施是否處於“航路上及飛行區”可以根據當地城市建設規劃部門及航空管理部門提供的相關資料確定,但是對於“影響飛行安全”的理解就較困難。筆者認為,如果當地城市建設規劃部門及航空管理部門不能明確建築物或設施是否影響飛行安全,可以考慮按高度超過100米的建築物及設施設定航空障礙燈。筆者認為城市中100米以上的建築物及設施確實對底空飛行的飛機構成一定的危險,且城市中100米以上的建築物、設施較少,尤其多數居住建築都在100米以下,設定航空障礙燈給居民夜間帶來的光汙染也相對較小。
對以上1.1.3條規定,其難點同樣也是對“有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理解,筆者認為,筆者認為在非“機場淨空區”和“航路上及飛行區周圍”,100米以下的建築物及設施不可能對飛機飛行安全構成危險,也可以按高度超過100米的建築物及設施設定航空障礙燈。
對以上1.1.4條規定,筆者認為,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在城市中建有停機坪為直升機停機坪,在停機坪周圍,高度接近、超過停機坪的建築物及設施設會對飛機的起降安全構成危險,應設定航空障礙燈;非停機坪周圍的城市中其它建築物及設施參照以上1.1.3條設定航空障礙燈。
對於以上1.2條《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中的規定,筆者認為若該區域處於以上1.1.1條、1.1.2條範圍內可不再考慮,處於以上1.1.1條、1.1.2條範圍之外的建築物及設施應設定航空障礙燈。
2.航空障礙燈設定部位
2.1航空障礙燈設定目的
航空障礙燈的設定其目的在於從各個方位都能看到該物體或物體群輪廓,並且考慮障礙燈的同步閃爍,對飛機飛行以達到明顯的警示作用。
2.2航空障礙燈佈置
建築物、設施的最高部位應設定航空障礙燈及標誌。當制高點平面面積較大或為建築群時,除在最高階裝設障礙標誌燈外,還應在其外側轉角的頂端分別設定。航空障礙燈及標誌水平方向的間距應不大於45米。
根據建築物、設施的高度確定需要設定航空障礙燈及標誌的層數。頂端必須設定,垂直方向不大於45米的間距必須設定障礙燈。在需要設定的高度沿建築物、設施的外側轉角設定,航空障礙燈及標誌水平方向的間距應不大於45米。
以下是筆者對幾種組合的建築的屋頂航空障礙燈的設定,建築物側面航空障礙燈設定在此不再累述。
2.2.1對於單棟建築
首先在建築屋頂標高最高處***通常為屋頂水箱間或樓梯間的頂部***設定航空障礙燈
其次在屋面的建築外輪廓轉角標高最高處設定,若設定點水平間距大於45 m,還應在中間適當位置加設航空障礙燈。
2.2.2對於多棟建築的建築群,
建築群如果按照單棟建築的做法,非但沒有必要,還會造成成本浪費及光汙染,遠遠望去,密密麻麻的障礙燈閃爍,令人感覺非常不快,且會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
對於多棟建築的建築群通常把多棟建築看成一個整體考慮,標誌出最高點和最邊緣,航空障礙燈佈置同單棟建築的做法。對於地處建築群邊緣的單棟建築,如過其高度低於兩側的建築,在保證航空障礙燈水平方向的間距不大於45米的條件下,可以不設定航空障礙燈。
2.2.3大型建築群
大型建築群,一般分為幾個甚至十幾個建築組團,每個組團包括幾棟或者十幾棟建築,整個專案可能多達幾十甚至上百棟建築。大型建築群航空障礙燈的設定分佈就更為靈活一些了。考慮建築專案的整體性,處於中間位置的組團則完全可以不設定航空障礙燈。位於建築群外圍的組團,可參照多棟建築的設定原則,只需在處於整個專案的最邊緣的建築上考慮航空障礙燈的設定。當然對於處於中間位置的組團建築,如果建築高度大於最邊緣的建築中最高建築的高度,還需在該建築設航空障礙燈。
2.2.4在高層建築非常密集的區域,結合周邊建築環境統一設定航空障礙燈。
新建建築同已建建築不是同一專案,若高於旁邊的已建建築,且已建建築設定了航空障礙燈,筆者認為只需在新建建築高於已建建築的部位設定航空障礙燈即可;對於低於旁邊已設定了航空障礙燈的建築的新建建築,如果二者距離小於45米,即使按規範需要航空障礙燈,筆者認為亦可以不設定。
由於篇幅限制,其它型別的建築物及設施航空障礙燈的設定筆者在此不在累述。
以上是筆者的一些設計心得,有關航空障礙燈的設定問題,以當地相關部門的最終審查檔案為準。
結束語:航空障礙燈的設定首先確定建築物及設施是否需要設定,其次考慮怎麼設定,千萬別為了省事,確保不會影響飛機飛行安全,什麼樣的建築物、設施均設定,這樣增加沒必要的造價,且由於航空障礙夜間燈光及頻繁閃帶來光汙染。
另筆者希望相關部門對航空航空障礙燈的設定中有關“航路上及飛行區周圍影響飛行安全”、“ 有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築物和設施作出更為明確、科學的規定。
參考文獻資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2] 《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 1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