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涉外商標流程

  申請註冊杭州涉外商標,應該怎麼走流程?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如何辦理涉外商標註冊

  1、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所;如果沒有,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如果沒有住所,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非“馬德里聯盟”成員國的國民,若在我國有其合資或獨資企業,可以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另外,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2、申請國際商標註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註冊申請程式。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馬德里協定”成員國的,申請國際商標註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註冊;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的,申請國際商標註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註冊或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

  3、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註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註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商標應與國內註冊的商標完全相同;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者不超過國內申請或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範圍。如果國內申請或註冊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同一商標,在申請國際商標註冊時,可提交一份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將國內所報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按類別順序填寫在該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上。

  4、符合一定條件的可宣告要求優先權。申請人在申請國際商標註冊時,如果與國內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六個月,那麼申請人在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時,可要求優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影印件。

  5、不予受理的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凡不符合《商標國際商標註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第六條之1、2、3 或其中一條的,商標局不予受理該商標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6、國際商標註冊的有效期滿後,如想繼續使用的,應當續展註冊。

  辦理涉外商標註冊流程有哪些?

  辦理途徑

  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商標註冊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來辦理。

  辦理步驟

  ***一***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佈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向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提交申請書件 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註冊費用

  申請書件的準備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填寫並加蓋公章的中文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

  ***2***填寫並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外文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

  ***3***國內《商標註冊證》影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影印件;

  ***4***商標圖樣兩張。如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兩張;

  ***5***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2、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填寫具體要求

  ***1***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

  “商標申請人的原屬國”指中國。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馬德里協定”成員國,這一項中可供申請人選擇的三種情況應依次選擇,即申請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種情況,若符合,應首選第一種,若不符合,再選第二種,第二種也不符合的,再選第三種。若三種都符合或符合兩種,則應選在前的一種。如果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這三種情況中,申請人只要符合其中一種即可。

  ***2***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是法人的,應填寫全稱;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應填寫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稱的,應連同中文一起填寫,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法人應加蓋企業或公司印章***。

  ***3***申請人地址:可按括號內要求填寫。

  ***4***代理人名稱:

  申請人可按實際情況填寫;如是直接申請,這一欄不填。

  ***5***代理人地址:

  與申請人地址的填寫方法相同。

  ***6***商標國內申請和註冊:

  這裡指在我國的商標申請和註冊,而不是國際商標註冊的申請和註冊。

  如申請人是就不同類別的同一商標提出國際商標註冊申請,申請人應將各類別的申請日期、申請號或/和註冊日期,註冊號按類別順序逐一填寫。

  ***7***優先權:

  若申請人要求優先權,應註明第一次申請的日期和申請號。

  ***8***商標:

  此處要求申請人貼上商標圖樣,商標尺寸大小應按申請書的要求辦理。

  ***9***要求顏色保護:

  如果申請人要求保護顏色,應說明哪些顏色、哪部分顏色要求得到保護。

  ***10***商標音譯:

  此處僅將商標的標準漢語拼音填上即可。

  ***11***收文語言選擇:

  此處在所選擇語言左側方框內打上“×”標記。

  ***12***商品和服務:

  這裡指商品和服務的填寫,應按《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務類別順序填寫。如:第一類,乙醇,工業用酒精;第五類,阿司匹林,嬰兒食品;第九類,音響,映象管;在填寫時不得把第九類排在第五類前,或把第五類排在第一類前。

  ***13***指定保護的締約方:

  申請人在想要保護的國家左側的方框內打上“×”標記,如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為德國、法國、義大利三國,申請人只需在這三個國家左側的方框打“×”即可。

  ***14***本申請交費方式:

  在所選擇交費方式左側方框內打“×”標記。

  繳納規費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書件之後,登記申請日期,編定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單》。申請人接到《收費通知單》後,應儘快按數額繳納。商標局只有收到足額匯款後,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果兩個月之後,商標局仍未收到匯款,將會把申請檔案及其他附件一併退還申請人,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除應繳納一定數額的國際商標註冊規費外,還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代理費。

  《商標註冊證》的領取

  國際局收到符合《商標國際商標註冊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的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後,即在國際商標註冊簿上進行登記註冊,並給商標註冊申請人頒發《商標註冊證》,《商標註冊證》直接寄送給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由商標局國際處轉寄給申請人或商標代理機構。應該注意的是,申請人填寫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訊地址***,如果申請人的地址有變動,應及時辦理變更。

  註冊後如何辦理各種變更事項

  根據“馬德里協定”及“馬德里議定書”,商標國際商標註冊人可在註冊後辦理以下有關事項:

  1、就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務申請領土延伸至一個或多個國家。

  2、在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務上或就全部或部分國家轉讓或全部轉讓。

  3、撤銷國際商標註冊。

  4、放棄在有關國家的保護。

  5、刪減商品和服務。

  6、變更註冊人名義、地址等。

  辦理這些事項的手續與辦理商標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基本相同,並應按規定繳納相應的費用。

  商標異議申請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對要求延伸至我國予以保護的國際商標註冊商標,自其在《國際商標公告》出版次月1日起的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對其提出異議。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內企業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將異議申請直接或通過商標代理機構郵寄或者送達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外的企業或者自然人,則必須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國際商標註冊商標被提出異議的,申請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內進行答辯。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內企業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將異議申請直接或通過商標代理機構郵寄或者送達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如果異議申請人是國外的企業或者自然人,則必須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局根據雙方陳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裁定。如果異議雙方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異議裁定通知書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異議複審申請,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裁定。

  註冊的商標有哪幾種

  據商標法的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商標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商標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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