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癲癇務必規律服藥

  當前,不少患者在抗癲癇藥物的應用方面存在誤區,因未按醫囑服夠劑量導致的癲癇復發,因突然停藥引起的癲癇持續狀態十分常見。,為什麼,下面小編帶你瞭解其中的原因吧!

  

  有的患者在服藥一段時間後,以為疾病已經控制便自行停了藥,此後癲癇復發即使再服用原藥量,也不能像以前那樣很好地控制發作,不規律服藥是癲癇不能控制發作的主要原因,有學者認為完全不服藥比不規律服藥或許還要安全。癲癇有其自身發展規律,治療用藥要系統完整。

  藥物用量開始宜小

  一般來說,抗癲癇藥用量開始宜小,逐漸調整至既能控制發作又不產生中毒反應為宜;此後必須長期、不間斷、定時、定量服用,在休止期也不能間斷服藥,至少要服用2~3年,有時需3~4年甚至更長時間,直至發作已完全控制方可逐漸減藥;停藥一般要求在半年內逐漸完成。

  如服用苯妥英鈉0.1克,每日3次,發作已控制,服用2―3年,可改服0.1克,每日2次,再繼續若干月,如無發作方可停藥。即使服用中藥或伴發其他疾病,一般也應徵得醫生同意才可以改變治療方案。有時白天忘服藥,可在晚間補足,使每日劑量保持恆定,以維持穩定有效的血藥濃度。

  藥物無效就需更換

  另外,某種抗癲癇藥經過一段時間觀察確認無效就需要更換藥物。更換藥物的方法是維持原藥藥量,並逐漸增加新藥劑量,達到治療血藥濃度時逐漸減少原抗癲癇藥劑量至停用。

  部分患者可根據發作情況決定服藥時間和次數。若僅在夜晚發作,則可在每天晚間睡前給藥1次;如僅在白天發作1次,則可早晨服藥1次。女性患者在月經期發作或發作頻繁,應在此期間多給些藥物。總之,在沒有摸清發作規律之前,以每日3次服藥為宜。適合的次數和劑量因人而異,也是逐漸摸索得來的。

  密切觀察毒副作用

  在治療過程中,醫生、家屬、病人均應密切配合觀察可能出現的副作用和毒性反應。除家屬和醫生的臨床觀察外,還應注意定期複查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腎功能、血鈣、血磷等,有條件的還應定期做藥物濃度測量。

  按常規劑量應用抗癲癇藥一般是比較安全的,不良反應多較輕微而可逆。但由於患者對藥物的耐受程度差異很大,少數患者可出現不良反應。不良反應輕者不要急於停藥,應觀察一段時間,如症狀不消失或加重可減少劑量。若出現剝脫性皮炎或造血功能障礙***粒細胞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溶血性貧血***及肝、腎、精神障礙者,應立即停藥,並進行對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