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出租房手續費
在出租房子的時候需要哪些手續,在簽定租房合同的時候,當事人都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保障了我們的居住安全。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的內容,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出租房子手續
1、雙方需要提供的資料: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稱、證件種類和號碼、住所地,實際居住人員的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戶籍地。
2、雙方簽定租房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在祖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所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3、攜帶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檔案。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託代管房屋,還須提交委託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
4、只有在市、縣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
1、房屋出租人、受委託人均為治安責任人,必須遵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自覺履行房屋租賃及出租房屋管理的責任和義務。
2、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必須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並且按相關規定在三日內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要安全使用出租房屋,發現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承租人在使用房屋的時候,房屋不準用於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不得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3、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予以處罰。在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責令停止出租,可以並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