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假期出遊買機票的風險

  假期出遊買機票的風險一

  誘人特價票,使用禁區多

  案例

  前不久,周先生通過一家機票代理公司,以3.5折的價格購買了一張從上海到北京的特價機票。可就在周先生準備出發的前一天,他的奶奶突然離世。周先生不得不取消原定的行程。

  重新安排好出行日期後,周先生打電話給航空公司,要求改簽自己的機票。不料,這家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答覆說,周先生購買的屬於特價機票,而根據公司的規定,特價機票一律不得籤轉、不得變更、不得退票。對航空公司的這種規定,周先生不能認同。但航空公司的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屬於行業慣例,“如果所有機票都可以籤轉、更改、退票,我們對飛機的艙位將很難進行管理和控制,航空公司也會因乘客臨時改行程,遭受艙位空飛的損失。”

  提醒

  海天律師事務所主任薄海豹律師指出,個別航空公司關於“特價機票不得籤轉、不得變更、不得退票”的規定,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加重了消費者的責任,屬於一種不平等的格式條款。現實生活中,乘客因自身原因導致誤機或更改行程,航空公司為此收取一定的機票改簽費用,這無可厚非。不過在機票有效期內,航空公司若一律禁止消費者改簽機票或者退票,這就違反了公平、誠信的法律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薄律師提醒,時下五花八門的特價機票往往存在一些使用禁區。廣大市民在購買特價機票時,要問清相關事宜,以防患於未然。

  假期出遊買機票的風險

  “超售”成慣例,有票難登機

  案例

  去年7月,肖先生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了一張從北京飛往廣州的機票。沒想到,就在他定定心心地在機場辦完手續,準備登機時,工作人員卻告知由於飛機已經滿員,他無法登機。肖先生為此十分惱火:明明持有真實、有效的機票,憑什麼不讓自己上飛機?反過來說,如果航班座位已經售完,航空公司又怎能繼續超定額售票,而且不向購票者告知有關情況?“如果只有100個座位卻賣120張機票,這不是隨意侵害一部分乘客的合法權益嗎?”

  面對肖先生的質疑,航空公司解釋說,對機票進行“超售”,這是航空運輸這個特殊行業的特殊要求,也是時下國際航空業的一項國際慣例。

  提醒

  上海國巨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勤法律師指出,對機票進行合理的“超售”,確屬國際民航業慣例。但是,航空公司“超售”機票,必須履行兩項基本義務:一是事先告知――乘客在購買機票時,航空公司必須告知乘客機票可能存在“超售”的情況;二是事後賠償――所有因機票“超售”而被拒載的乘客,航空公司都應予以經濟賠償。如果航空公司並未履行這兩項義務,那麼“超售”機票之舉,從法律角度講就是不公平、不正義的,在某種程度上可視作是一種欺詐經營。

  楊律師提醒市民:為保障自身權益,買機票時,購票人最好主動詢問有關機票是否屬於“超售”範圍,並記錄下航空公司的答覆,以備維權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