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處分決定範文
打架是一件很不好的事,對於打架的人應該給予相應處分,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中學關於對學生打架處分的決定為嚴肅校規校紀,教育違紀學生,警示廣大學生,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營造和諧的校園氛圍。現將我校4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通報如下:
***,男,初三***2***班學生,***,男,初二***1***班學生,***於2014年4月16日與初二***1***班***產生矛盾,繼而引發打架事件,為嚴肅校規校紀,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學,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給予***記大過處分。***,***,男,均為初二***2***班學生,這兩名同學無視學校規章制度,於5月16日無故毆打其他同學,給其他學生帶來傷害,也給校園安全帶來極其惡劣的影響。為嚴肅校規校紀,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男,均為初一***3***班學生,這兩名同學今天早上在學校門口因一點小事發生口角,繼而大大出手,無視學校規章制度,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學經研究決定給予***、***記過處分。以上被記過處分的學生已裝入個人學籍檔案。確有悔改的決心和表現,可提出書面申請,報班主任、學校審批,撤銷其處分。如再有違紀行為,加重處罰。未撤銷處分的學生不得評選優秀幹部和三好學生、不發放畢業證,以致以後的升學、參軍、工作都將受到影響。受處分學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訓,嚴格要求自己,改正錯誤,爭取早日撤銷處分。同學們,生命權和健康權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生命權和健康權是其它一切權利的基礎。打架鬥毆行為嚴重威脅他人的生命與健康,輕者違反校規校紀,嚴重者構成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打架鬥毆行為可能構成的罪名有兩個:一個是“故意傷害罪”,另一個是“故意殺人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故意傷害罪的定義是: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打架鬥毆”是一種典型的故意傷害行為。按照故意傷害的傷害結果,可以把“故意傷害罪”分為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故意傷害至人“重傷”和故意傷害至人“死亡”。法律規定:“14歲以上的人,要對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以上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有的同學可能弄不清楚什麼是“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包括: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打架鬥毆等故意傷害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嚴重威脅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刑法”規定了較重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134條的規定:犯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這裡需要進一步明確的是:聚眾鬥毆,不計後果,欲置人於死地的行為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最輕的也要判3~10年。同學們,生命是脆弱的,決不象電腦遊戲和動畫片中的人物那樣,有幾條命;身體被打得變了形還能恢復原狀。打架鬥毆行為極易造成他人身體的損傷,某些傷害是不可逆轉的,將給受害者造成終生的遺憾。一旦達到輕傷的標準,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打架鬥毆行為既害人又害己。實際上因打架鬥毆行為造成他人輕傷或更嚴重損傷的事例屢見不鮮。學校是教書育人的一方淨土,打架是破壞我校校園和諧的一大公敵,我校儘管三令五申打架鬥毆事件的危害性及嚴懲制度,但一直以來,學生打架鬥毆事件屢屢發生,不僅破壞了學校的正常秩序,給學校帶來不好的聲譽,而且對學生的身心造成傷害,其危害性顯而易見,打架鬥毆是最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釀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特別是對於咱們部分同學,由於你們有較強的好強心理、尤其是男同學,往往通過打架鬥毆、辱罵他人來獲得一種快感和成功感,這種想法是多麼的可笑和無知,正是存在這種想法往往使他們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今後咱們學校對於打架的事件要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同時也希望咱們同學能夠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共同維護一個和諧的校園環境,共同打造一個舒心的學習環境。
普蘭店市第十三中學
20xx年6月3日
範文二
經查,高二***15***班羅xx、馬xx、王xx、趙xx、陸xx,紀律意識淡薄,自我要求不嚴,置學校反覆強調的紀律於不顧,在下午大掃除時在宿舍玩遊戲。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根據《實驗高中中學生管理十條禁令》和《高二年級違紀處罰條例》,給予羅xx、馬xx記大過處分,給予王xx、趙xx、陸xx三位學生警告的處分。
xx實驗高中
20xx年x月x日
範文三
xx,男,祕書系20xx級××班學生***學號:xxxxxxxx***,xx入學以來不認真學習,經常曠課,多次打架鬥毆。12月5日,xx喝醉酒回宿舍開門時,被正要出門的同宿舍xx同學不小心撞了一下,xx竟大打出手,將xx打成重傷。
xx的行為嚴重觸犯了校規。鑑於他本人在校方教育下仍不思悔改,態度惡劣。為嚴肅校紀校規,教育本人,根據《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暫行規定》第xx條的規定,經校學生處研究決定,給予xx同學記過處分。
xx同學身為在校大學生,不珍惜得之不易的求學機會,不注意個人品德的修養,不約束自己的行為,違反校規,情節嚴重。希望各位同學引以為鑑,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團結同學,提高個人修養,做一個文明大學生,出色地完成大學學業任務。
XX大學
二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