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的協議書範本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那麼夫妻婚前協議書怎麼寫呢?下面小編就和大家分享夫妻婚前協議書,來欣賞一下吧。

  夫妻婚前協議書***一***

  茲因立約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情投意合,訂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舉行公開儀式,在兩人以上見證下,締結良緣,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

  立約人同意婚後

  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如日後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願本於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製

  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財產製為:

  法定財產製,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製。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________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________任之。

  立約人並同意於婚後就約定財產製前往管轄法院登記處辦理登記,以產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採買日常用品

  ②煮飯

  ③洗碗

  ④倒垃圾

  ⑤清潔

  ⑥整理家務

  ⑦房屋之修繕

  ⑧餵乳

  換尿布

  ⑨接送子女上下學

  ⑩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五、家庭生活費

  立約人同意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夫負擔全部

  妻負擔全部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夫妻雙方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____% 妻負擔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後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後,由:

  夫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並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立約人同意婚後子女從

  父姓

  母姓

  八、立約人承諾婚後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九、立約人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

  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十、特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約人:

  男方:

  女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婚前協議書***二***

  甲方:

  ***寫上未婚夫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乙方:

  ***寫上未婚妻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一.協議總則:

  1.甲乙雙方相知相愛、情頭意合,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了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不必要的糾紛,現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信,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的共識下,自願訂立本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公證機關公證後開始生效。

  3.如對本協議所列條款有異議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經雙方協商之後可進行修改或刪減。

  4.該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屬於夫妻雙方。

  二.婚前財產

  1.甲方的婚前財產有:

  ***這部分儘量寫的詳細一點,可寫上車子的品牌,型號,購買價,已行駛里程數等。房子的話寫明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房屋面積多少,購買價多少,現在的市價為多少。如有創業公司的話寫明公司的名稱,註冊資本等問題。還可以寫上銀行存款有多少***

  乙方的財產有:

  ***可寫明自己擁有多少的銀行存款,在新房的購置過程中哪些家電是由乙方購買的,新婚時的嫁妝有哪些等等。***

  2.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該部分一般的格式為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的房產為甲方所有,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車子同理。甲乙雙方的存款可以定義為共同共有或者各自擁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所購買的財產為雙方共同擁有。具體條款你夫妻二人可詳細商議***

  三.婚後夫妻雙方的核心守則

  1.夫妻雙方因相親相愛而締結婚姻,故此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雙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為及與其他異性發生情感糾葛問題。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必須放棄所有婚前其個人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夫妻共同的財產的全部權利,作為給予無過錯方的精神和生活賠償。雙方結束婚姻關係之時,過錯的一方不得獲取任何其個人婚前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財產的權利。

  2.夫妻之間不可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行為,包括精神及肉體層面。絕對不允許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應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應要大寫,如壹萬元整。***

  3.夫妻雙方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夫妻之間的法定權利義務,夫妻雙方均不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四.婚後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的細則規定

  1.夫妻雙方婚後均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部門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並負有基本義務。

  2.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應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動承擔家庭的各項義務,相親相愛,互守貞操。

  3.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無理由無根據的情況之下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應本著互敬互愛的態度積極溝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瞞和欺騙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懷孕,哺乳期間有權利無條件拒絕離婚,甲方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夫妻雙方本著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互相承諾婚後必須尊重孝敬對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對方贍養父母並必須協助另一方贍養雙方父母,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6.夫妻雙方負有生育、撫養後代的義務,因醫學理由不能生育、撫養的情況除外。***此條可根據你夫妻雙方的自我意願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雙方生育子女之後,子女的姓名應由夫妻雙方自主商議決定。

  8.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續期間不幸發生意外,如下落不明,發生事故致身體殘疾,亡故等情況的,另一方必須負起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

  9.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違反前第三款第一項中的忠誠義務,在結束婚姻關係之時對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具體事項應由無過錯方進行決定。如孩子的撫養費用承擔,探視的時間、次數,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歸屬等問題。

  10.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因違反法律而被監禁,另一方可隨時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另一方不得提出異議。

  11.本著建立和諧“大家小家”的意願,夫妻雙方在婚後有義務參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會或活動。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況除外。

  12.夫妻雙方對各自父母的財產具有獨立的繼承權,未經一方授權,任何一方不得侵佔。

  13.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活動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為準則。

  五.其他條款

  1.在該協議生效之前,雙方可對本協議增加或刪減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條款,可增加在本協議第四款之中。

  2.夫妻雙方如在今後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認為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瑣而細緻,在此不進行贅列。望雙方共同建立和諧家庭,美滿婚姻。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兩方各持兩份,政府公證部門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甲方***年月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乙方***年月日

  公證機關備案專用章:年月日

  夫妻婚前協議書***三***

  甲方:男,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現住:

  乙方:女,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現住: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準備依法登記結婚。現根據自願、誠信原則,對雙方的婚前財產作以下約定,以供婚後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財產有:

  二、乙方的婚前財產有:

  三、乙方認可甲方就婚前個人房產婚後還貸部分的錢款屬於甲方個人財產,乙方在任何時候均放棄對此還貨部分錢款的共有權、分割權等主張。

  四、甲、乙雙方婚前財產的所有權,歸甲、乙各自所有。若發生離婚等原因致婚姻關係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主張所有權。

  五、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前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一方如何使用、處置***包括出租、轉讓、贈與他人、變賣等***完全由產權所有方獨自行使,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六、甲、乙雙方對各自所有財產處置***包括出租、轉讓、贈與他人、變賣等***所產生的權益歸各自所有,甲乙雙方各自所有財產所產生的孳息均由各自所有,如房屋租金等。

  七、婚後甲、乙雙方各自使用個人所有而非雙方共同共有的資金投資開發的商業專案、添置新的財產均屬投資方獨自所有。雙方共同投資專案和添置新的財產均屬於雙方共同所有。

  八、甲、乙雙方婚前各自所產生的債務均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婚後各自因投資、個人消費所產生的債務均由投資方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甲、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消費而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刻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