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奶粉行業新規解析
2015年7月1日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正式實施。今天小編就與大家解析一下2015年奶粉行業的新規!
2015年我國嬰幼兒奶粉行業新規解析如下:
取消委託、貼牌禁令,繼續禁止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奶粉,並對配方實行註冊管理制,禁止替代母乳的嬰兒乳製品廣告……新《食品安全法》《廣告法》已經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將先後於2015年10月1日和9月1日實施。兩部法律同時關注到了嬰幼兒奶粉的質量安全。
“新《食品安全法》對未來奶粉市場將產生重大影響,預計2015年年底前後將有很多品牌退出市場。”高階乳業分析師表示。
新規一: 全過程質量控制
“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對出廠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保證食品安全。”新《食品安全法》對於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第一條管理,就是全過程質量控制。
“奶粉生產的產業鏈條長、需要新增的輔料及營養新增劑較多,加強全程監控,並實施逐批檢驗,可以最大限度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新《食品安全法》的出臺,將對恢復消費者對於國產奶粉的信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宋亮說。
奶業專家王丁棉表示,規範市場秩序、重振消費者對國產奶粉的消費信心,是修訂“兩法”和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主要原因和主要目的,也是依法整治市場、破解混亂市場秩序癥結的重要基礎與手段。
新規二:產品配方註冊
“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產品配方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註冊時,應當提交配方研發報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材料。”新《食品安全法》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的“註冊”規定,成為備受關注的新規之一。
“實施註冊管理,不是要求一個品牌只能有一個配方,而是限制企業有過多的配方。”王丁棉分析指出,“備案不一定要審查,而註冊本身就是一個審查的過程管理手段,國家通過這種管理手段便可將配方總量有限制性地控制起來。而企業會更專注地去把配方產品做好、經營好。”
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過多過亂,全國有近1900個配方,平均每個企業有20多個配方,而國外這類企業一般只有2~3個配方。部分企業在市場上也是大打“配方牌”,新增“特別配方”後就成為“高階產品”。
“對奶粉品牌和配方管理,能夠降低代工帶來的安全風險,提高了奶粉品牌的市場進入門檻,推動嬰幼兒奶粉配方升級。”宋亮說。
新規三:取消委託貼牌禁令
2013年下發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規定,任何企業不得以委託貼牌分裝的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此次修訂後的新《食品安全法》,取消了這一禁令。
國家食藥總局副局長滕佳材表示,一年多來,經過各相關監管執法部門的共同努力,該項規定對規範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提高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也達到了明顯的效果。最新嬰幼兒奶粉行業資訊請查閱中國報告大廳釋出的《2015-2019年嬰幼兒奶粉行業市場價格專題深度調研報告》。
宋亮認為,此次新法沒有禁止貼牌、代工行為,因為根據國際慣例,奶粉貼牌和代工都是合理的,是嬰幼兒配方奶粉高度專業化分工的結果。
“像過去那樣突行禁止的話,其實也是禁而不止的。因為被禁止的生產企業,它也可以通過合資合作生產等方式或名譽來規避被禁,照樣可以達到委託、貼牌生產的目的。”王丁棉說。
新規四:禁止分裝方式生產
“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同一企業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新《食品安全法》繼續維持了我國目前正在實行的分裝禁令。
滕佳材指出,這主要是考慮僅採用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容易引起二次汙染。同時也是鼓勵國內生產企業集中力量提升研發能力和生產技術水平。
但王丁棉對此有不同看法:“從質量安全形度講,分裝生產方式還顯得更安全一些。“分裝容易造成奶粉二次汙染”這一說法有點牽強。”
新規五:禁止替代母乳廣告
“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釋出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製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新修訂的《廣告法》這一規定,被認為是向“第一口奶”廣告發出的“圍剿令”。
根據相關調查資料,2007年我國6個月以下純母乳餵養率是52.4%,2000年曾制定目標,用10年時間達到85%,事實上,2010年全國母乳餵養率大概只有64%。與此同時,一些企業關於奶粉跟母乳差不多的宣傳聲音依舊很大,可以說是無孔不入。當前,我國對母乳替代食品的監管還比較弱,很多大型嬰幼兒奶粉企業均進入醫務系統搶佔嬰兒的 “第一口奶”。
王丁棉表示,目前一些嬰幼兒奶粉生產廠家在廣告宣傳中強調自己的嬰幼兒奶粉“接近母乳”或“母乳化”,這實際上是對消費者的一種誤導。新規可以有效避免消費者被廣告所誤導,將對行業健康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