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人員管理規章制度_外包勞務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業務的順利開展,有必要制定相關的外包勞務人員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外包人員管理規章制度,希望你喜歡。

  外包人員管理規章制度篇一

  為規範業務、勞務外包的管理,及時解決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用人的規範、合法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1條各部職責

  1.業務外包部門:根據專案實施、部門***專案***人員情況,確定發起外包需求;負責外包人員的工作、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的擬定與修改;負責、協調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體合作的洽談;負責協調外包業務中個體人員的意外險種的上繳;負責監督外包業務的日常執行;

  3.財務部門:接受相關的外包合作備案,按相關協議辦理外包費用核算及結算;

  4.總經理:負責審批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稽核批准相關部門的外包需求。

  第2條外包人員定義外包人員是指公司因人員配置無法滿足日常工作、專案需求時,需臨時外僱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到我公司或專案實施地提供相應勞務,由我公司對其派遣的人員進行任務分配、管理、監督。

  第3條外包範圍

  1.軟體開發、測試、美工等非核心業務;

  2.整合專案實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專案。

  第4條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業:公司所有業務的人員外包無特殊情況均首選有法律主體、相關資質的企業進行合作,並且有權要求外包公司為其派出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發放工資,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意外險,規避用人風險。

  2.施工隊:特殊情況下,需與無主體的施工團隊合作時,施工隊必須指配具體人員負責與我方的溝通,並且負責施工隊內部的人員分工及管理。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施工隊成員辦理意外險。

  3.個人:因地點及應答時間等要求,可以選擇與個人進行合作。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意外險。

  4.無論與何種合作主體合作,用人部門***專案經理***必須配合人力資源部在合作前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支付方式、人員更換、結算方式等內容。臨時性***15天內***外包的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可由專案負責人與其口頭約定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但必須將人員身份證、服務內容、結算方式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做為結算依據。

  5.特殊崗位法律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員必須提供相關人員的證件原件及掃描件,無相關證件的不得僱用。

  第5條外包發起的具體流程

  1.軟體外包:軟體部門根據專案實施情況,合理安排人員,當現有內?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蔽薹??閬釒靠?⑿棖笫保?崆耙桓鱸綠嶠揮勺芫?砬┡?摹斷釒客獍?暱氳ァ分涼?救肆ψ試床?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情況選擇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薦至軟體部門。軟體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名單,與人力資源共同組織對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談、考察,並共同確認最終的合作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2.整合專案外包:系統整合專案在專案立項時應根據專案型別預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專案經理需將預計的外包費用一同在專案費用預算表中列出報總經理或主管經理審批。系統整合專案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統整合部推薦,與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3.其他臨時必外包:臨時性***15天內***外包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需經部門主管同意且報相關資訊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執行。時間超過15天,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審批後方可執行。

  4.保密專案的外包:業務外包內容涉及保密事項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外包,並且根據保密的具體要求,由人力資源部與外包公司或個人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

  第6條費用結算

  1.以工量為結算單位的,依據專案進度及相關協議支付外包費用。

  2.以出勤天數為結算單位的,在支付外包費用時,業務外包部門需提供外包人員出勤情況表作為結算的依據。

  3.為真實反應相關費用成本,與法人單位及施工隊合作的業務,合作方必須為公司開具正式發票。臨時的個人外包業務,確因個人無條件開具票據的,相關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與財務部門溝通解決方法,財務部門同意執行的方可辦理支付,未與財務部門溝通直接辦理支付的,財務部門有權予以拒絕。

  4.所有的外包費用,均需由業務外包部門填寫相關付款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負責人審批後,憑相關要求單據由財務部統一進行結算。臨時僱工,需由專案經理現場現金結算的,需作好相關簽收手續,簽收單需由僱員本人填寫,列明結算內容及實際金額。無相關簽收單據的,財務部門有權拒予確認該筆費用。

  5.外包的相關費用,計入相關部門、專案費用成本中。

  第7條日常管理

  1.外包專案人員由該專案對應的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2.業務外包部門或專案經理應做好外包人員出勤情況的登記;

  3.業務外包部門需在第一時間對外包人員宣講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並要求外包人員嚴格執行。

  4.業務外包部門對外包業務的質量、進度負第一責任,應實時對外包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要求、監督,發現外包單位或個人的工作不能較好或無法滿足公司相關要求時,及時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後相關人員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應向外包公司、施工隊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更換人員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證專案按時、按質完成。

  第8條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報公司管理會議討論後由總經理籤批發布。

  外包人員管理規章制度篇二

  一、目的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二、範圍適用於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三、負責部門綜合部、生產部、保衛科。

  四、管理規定

  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並按規定進行登記。

  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於甲方、乙方關係,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5、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6、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按合同規定,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7、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誌,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杆、機電裝置和建築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8、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裝置,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9、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裝置,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10、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裝置,使用後必須及時切斷電源,並有封管措施。

  12、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13、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14、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15、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裝置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範工作,報經分管生產的副總批准後,方可入內工作。

  16、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分管生產的副總審批,經批准後方可進行作業。

  17、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裝置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檯板等,未經本公司生產部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後,方可進行。

  19、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發生意外。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採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20、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後,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21、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菸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22、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

  23、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裝置、車輛、設施等。

  24、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後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25、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26、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援。

  外包人員管理規章制度篇三

  一、業務單位承包本公司業務專案時,應提供相關資質證明,並保證提供的資質證明是合法的、正式的、有效的和完整的。公司發包部門不得業務發包給無相關資質的公司做,承包前承包單位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證件:

  1.法人資格證書影印件***蓋單位紅章,影印件下同***;

  2.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

  3.行業資質證書影印件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4.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

  5.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二、公司發包部門要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並及時到公司安全主任處進行備案。合同生效後方可進入我公司作業。

  三、公司發包部門負責向承包公司宣講公司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重點危險點。

  四、業務承包單位在施工或操作中會影響他人安全的,需要地作業現場設定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醒目的安全標誌牌。

  五、業務承包單位對應對其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且還要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把其工作人員已進行過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常識教育的承諾書在其工作人員進公司前交人事行政部。

  六、承包單位進廠作業前需要提供其工作人員名單和身份證影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存檔後。在務工過程中人員發生變動時,承包單位應及時將人員變動情況告知公司發包部門,並將新進人員身份證影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存檔。

  七、承包單位工作人員憑身份證進出公司。

  八、承包單位工作人員只能在合同約定的區域內活動。

  承包單位工作人員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時,及時告知其所在承包單位,由其承包單位在三天內到公司交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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