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最新規定有哪些政策

  按照《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目前各地都發布了網約車管理細則徵求意見稿,正式實施網約車新規。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網約車新規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網約車新規

  一、近月以來的網約車新政

  今年7月28日,交通運輸部等七部委聯合頒佈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網約車的合法地位。暫行辦法中“一城一策”原則雖然給出了許可權讓各地制定符合實際的政策,但是也為後續政策爭議埋下了伏筆。

  10月,北、上、廣、深等地網約車徵求意見稿陸續出臺。其中,各地細則最大的差異就在於對駕駛員戶籍、車輛牌照、車輛排量與軸距等的限制性條款要求不一。以北京為例,其要求網約車駕駛員需為本市戶籍,車輛為本市號牌車輛。僅這兩個要求,絕大多數正在當地執行的網約車就已被排除在外。

  相比之下,一些城市的網約車政策則相對溫和。比如成都發布的細則並未對駕駛員的戶籍設限,同時對車輛的要求也更為寬鬆,只要求“車輛排氣量不小於1.6L或1.4T”,並沒有像很多城市那樣規定要求軸距達到2700毫米。

  二、網約車新規的調整

  網約車是區域性市場,各地新政要兼顧滿足公共出行的需求和緩解交通擁堵之間的關係。儘管爭議不斷,但是業內普遍認為,各地細則恐難進行大範圍的調整。這個問題的複雜性以及涉及的利益面並不容易得到平衡。目前來看,本地牌照要求不可能改變,戶口和居住證門檻調整空間極小,只有在車輛大小、網約車牌照發放、駕齡等問題上或有調整空間。

  京、滬等政策最終是否鬆動尚不可知,但網際網路出行格局已經開始調整。作為國內最大的移動出行平臺,9月底,滴滴出行向外界確認,向共享單車平臺ofo投資數千萬美元。市場人士分析認為滴滴出行下一步或將發力金融領域。現在滴滴儼然成為中國最大出租車運營公司,收割壟斷利潤也已成必然之勢。實際上自合併之後,網約出租車的價格較之巡遊計程車已不再具備優勢,這也就意味著失去了鉅額補貼優勢的網約車已與普通城市租出車無異,且管理成本更大。

  三、網約車對計程車的衝擊

  另一方面,神州專車和神州租車卻可能因新政的正式實施而大幅受益。神州專車表示,其在車輛和司機合規方面完全符合要求,僅僅會增加一些成本。據瞭解,以神州租車為基礎的神州專車還計劃拓展汽車電商業務。

  長期以來各地計程車公司坐收行業壟斷利潤,而計程車司機群體非但沒有分享到相應利益,反而在生存壓力下養成拒客、宰客的習慣,嚴重敗壞了整體行業風氣和口碑。

  以滴滴為首的網約車公司以行業革命者的姿態進入市場,也的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肅清行業風氣的正面作用。但其又以價格戰的方式搶佔市場,不僅造成市場價格體系的混亂,更加劇了城市計程車司機群體的負面情緒。

  網約車新政的出臺,從源頭上對網約出租車和巡遊計程車進行了差異化的經營劃分,從而確定了網約車滿足中高階需求,巡遊車主打中低端市場的格局,這樣既規避了價格戰,有利於整體市場價格體系的規範,也有助於緩解新舊計程車司機群體的緊張關係和社會負面情緒。

  四、網約車新規對老百姓的影響

  計程車司機朱先生說:“如果按照徵求意見稿的政策實行,網約車的低價優勢有可能就沒有了。計程車現在也可以在網上叫車,便捷性可以和網約車媲美。政策對我們來說是好事。”

  “對網約車規範管理是好事,我們可以享受到更安全、優質的服務。”經常乘坐網約車的陳先生認為,網約車最大的優點就是“既方便、又經濟”,但是新規對網約車設定的高門檻,他擔心,“如果大多數網約車都因為硬指標不夠而退出市場,可能會打車不會很容易打到,網約車的價格優勢也可能不會那麼明顯。”

  網約車新政策

  1、調控權力為何下放?

  要平衡地方計程車等利益

  新規提到,地方政府可以合理把握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同時,對網約車可實行指導價。為何要將運力和價格調控的權力下放地方政府呢?地方政府能否做好拿捏好管控的力度呢?

  著名交通專家徐康明認為,計程車行業存在一定管制失靈和市場機制的失靈性,即如果進行數量管控容易形成利益固化,放開數量管控,僅靠市場調節供給,在服務質量、打車體驗上可能存在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問題。因此,要制定一套合理的運力調控方法,政府既要對市場有一定運力控制,又不能像過去一樣形成利益固化。應該讓運力的彈性發揮出來,平衡消費者和計程車運營方的利益。徐康明提道,計程車提供個性化出行服務,其總體定位是適度發展,城市交通核心是要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尤其像北京這樣的大城市,不能簡單地鼓勵發展出租車,交通擁堵矛盾大的地方要適度發展,而公共交通發展不足的地方,就可以適度放開網約車數量。

  “當然,這不意味著交通擁堵矛盾不明顯的中小城市就能放開網約車運力調控。”徐康明表示,過去很多城市計程車經營權是拍賣的,完全放開網約車數量調控,如何處理與傳統計程車行業的矛盾?另外,有些城市傳統計程車量雖不多,但需求也不多,在資本刺激下,這些城市也發展了大量網約車,新老業態發展存在一定矛盾,而且這種矛盾不亞於大城市。網約車發展出現了不少新狀況,很多城市從政策研究、人員管理的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薄弱環節,如何拿捏管控力度需要權衡各方利益。因此,各地政府制定實施細則才是政策落地面臨的最大挑戰。

  2、如何保障政策落實?

  有培訓指導3個月過渡期

  政策出臺後,各地政府要根據自身交通發展狀況制定實施細則,比如到底如何處理與傳統出租行業的矛盾,並對網約車進行管理。考慮各地政府的政策落地能力不同,交通運輸部將給出3個月過渡期,交通部組織全國省級、地市級計程車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培訓,對政策實施的指導思想、原則、要點進行解讀,指導各地進行出租行業改革。

  同時,省級主管部門也會制定相應的貫徹實施方案,並督促各地政府落實,形成部、省、地市三級共同作用的改革體系。另外,交通部將成立專家委員會,為省級以及各地制定實施細則提供指導和幫助。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發展中心副主任王浩稱,各地制定實施細則時,應先掌握目前城市傳統計程車以及網約車的發展現狀,從全域性把握計程車在整個客運體系中的定位。在掌握全域性的前提下,分類對傳統計程車和網約車制定改革方案,理清傳統計程車行業的經營權、價格機制、運力規模等問題。另外,對新業態車輛、人員標準的制定要有實施方案,最終實現網約車和傳統計程車的融合發展。

  3、司機可全國拉活兒?

  雖全國通行但屬地方管理

  按照新規要求,網約車平臺申請線上許可時,在省級城市備案後,可全網通行,但涉及線下車輛以及人員管理方面,還應當向企業註冊地相應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認為,網約車平臺提交的申請材料中刪去了“稅務登記證件”的要求,將稽核期限由徵求意見稿的30日縮減到20日,簡化了平臺申請難度,但發證機關仍是“設區的市或縣級計程車行政管理部門”。全國有兩千餘個縣,平臺的申請繁瑣度還是不小。

  網路預約出租車運營具有一定區域性,線上部分可以全國通行,地方還需要制定車輛標準,而對接入平臺的車輛和從業人員需要進行監管,這些都需要當地出租主管部門完成,省級主管部門難完成此類工作。所以,交通運輸部推出的“兩級工作,一級許可”模式,既優化了不必要的許可程式,適應網路平臺的特點,同時也保留了各地政府應該執行的監管管理權。

  4、新規體現分享經濟?

  屬盈利行為與分享有差別

  新規為兼職司機從事網約車服務提供合法化途徑,部分專家認為,兼職司機在上下班時間從事網約車服務,調動了社會閒置資源,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出行服務,是一種分享經濟的體現。

  不過,也有專家表示,通過許可方式允許兼職司機進入網約車領域運營,是從事出租車行業應該滿足的資質要求,也是一種行業管理需求,避免消費者權益和安全受損,但這與分享經濟的概念不同,兼職司機進行偶爾的營運時,仍屬於一種盈利行為,與純粹的分享經濟有一定差別。

  新規對分享經濟理念有充分的體現,鼓勵順風車發展,實現分享使資源充分利用,但順風車更多的應該是一種是公益行為,而借順風車收取高額費用,實際是打著順風車的旗號規避監管做營運,下一步各地政府還要對順風車的執行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

  5、網約車數量會劇增?

  需考慮收入可否抵消成本

  徵求意見稿提到,從事網約車的駕駛員需與網約車經營者簽訂勞動合同。而新規不再要求雙方簽訂固定勞動合同,只需按照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協議。另外,營運車輛必須8年報廢的規定也進行了修改,這是否意味著兼職司機可以毫無顧慮開起網約車,會有更多兼職司機出現?

  私家車用於網約車運營需要將車輛性質轉為預約出租汽車,按照地方的要求可以實現轉變。這條路是暢通的,但對於車輛所有者而言,就要綜合考慮在車輛保險和報廢上的變化、收入是否能抵消成本變化。從事網約車服務需要全面考慮。

  6、乘客能否再撿便宜?

  將採取措施避免過度補貼

  近兩年,網約車運營平臺通過大量補貼,採用超低價格搶佔市場,使得網約車發展進入無序競爭狀態。此次新規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

  當前網約車低價競爭是不可持續的,新規的出臺有利於規範網約車平臺公司的經營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保護了市場參與者公平競爭,對於促進網約車價格迴歸合理水平、實現出行市場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不過,由於國內有關反傾銷方面的法律尚不太健全,燒錢狀態短時間內是否會結束,還不好說。目前,主要採取多部委聯合約談的方式儘量減少企業的低價傾銷,而且從近期來看,網約車平臺補貼已經大量減少。下一步,或將由工商部門入手,採取措施避免不公平競爭和過度補貼。當然,儘快完善國內相關法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低價傾銷的問題。京華時報記者注意到,徵求意見稿中市場獎勵、促銷提前十日向社會公告的規定被刪除。王浩提道,刪掉該部分主要是考慮政策的實際操作性,同時也是接納企業反饋的相應意見。


網約車最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