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可以填寫記賬憑證嗎

  記賬憑證作為會計分錄的載體,是證明會計資訊系統對經濟業務進行賬務處理的憑證。小編整理了一些出納是否填寫記賬憑證,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出納是否填寫記賬憑證

  ***1***記賬人員與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

  ***2***出納人員與審批、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單位負責人與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是不相容職務,不得由一個人及其直系親屬兼任;

  ***4***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與本單位的出納職務,也是不相容職務,不得由一個人及其直系親屬兼任;

  ***5***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職務也是不相容職務。

  只要不在上述“不相容職位”範圍內,就不違反《會計法》的相關規定。至於公司怎麼安排你的工作是公司的工作安排問題了!

  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求

  1.除結賬和更正錯誤,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並註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所附原始憑證張數的計算,一般以原始憑證的自然張數為準。與記賬憑證中的經濟業務記錄有關的每一張證據,都應當作為原始憑證的附件。如果記賬憑證中附有原始憑證彙總表,則應該把所附的原始憑證和原始憑證彙總表的張數一起計入附件的張數之內。但報銷差旅費等的零散票券,可以貼上在一張紙上,作為一張原始憑證。一張原始憑證如涉及到幾張記賬憑證的,可以將該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該主要記賬憑證的編號或者附上該原始憑證的影印件。

  2.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兩個以上的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儲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給其他應負擔單位原始憑證分割單。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的分擔情況等。

  3.記賬憑證編號的方法有多種,可以按現金收付、銀行存款收付和轉賬業務三類分別編號,也可以按現金收入、現金支出、銀行存款收入、銀行存款支出和轉賬五類進行編號,或者將轉賬業務按照具體內容再分成幾類編號。各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業務繁簡程度、人員多寡和分工情況來選擇便於記賬、查賬、內部稽核、簡單嚴密的編號方法。無論採用哪一種編號方法,都應該按月順序編號,即每月都從1號編起,順序編至月末。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或者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採用分數編號法編號,如1號會計事項分錄需要填制三張記賬憑證,就可以編成1***1/3***、1***2/3***、1***3/3***號。

  4.填制記賬憑證時如果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現錯誤的,可以用紅字登出法進行更正。在會計科目應用上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的情況下,也可以按正確數字同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記賬憑證。發現以前年度的記賬憑證有錯誤時,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5.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其機制記賬憑證應當符合對記賬憑證的一般要求,並應認真稽核,做到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數字準確無誤。打印出來的機制記賬憑證上,要加蓋制單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印章或者簽字,以明確責任。

  6.記賬憑證填制完經濟業務事項後,如有空行,應當在金額欄自最後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劃線登出。

  7.正確編制會計分錄並保證借貸平衡。必須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經濟業務的內容,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和編制會計分錄,記賬憑證借、貸方的金額必須相等,合計數必須計算正確。

  8.摘要應與原始憑證內容一致,能正確反映經濟業務的主要內容,表述簡短精練。應能使閱讀的人通過摘要就能瞭解該項經濟業務的性質、特徵,判斷出會計分錄的正確與否,一般不必再去翻閱原始憑證或詢問有關人員。

  9.只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收入或付出的經濟業務,應以付款業務為主,只填制付款憑證,不填制收款憑證,以免重複。

  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式

  ①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按不同的經濟業務型別分別填制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帳憑證;

  ②根據現金收、付款憑證逐筆序時登記現金日記帳;根據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及其所附的銀行結算憑證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

  ③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逐筆登記各有關種明細分類帳;

  ④根據各種記帳憑證逐筆登記總分類帳

  ⑤根據對帳的具體要求,將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和各種明細分類帳定期與總分類帳相互核對;

  ⑥期末,根據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的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