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機構的定義

  代理記賬行業專業水平的高低直接關係著小微企業的發展空間和質量,好的代理記賬公司可以幫助小企業避免重大的稅收風險,減少小企業的運營成本,從而為資金規模並不雄厚的小企業創造合理的生存空間。小編整理了一些,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經財政部門准許***會計拜某人做師傅務所不計算在內***成立投身代理記賬業務的媒介機構。到現在為止,代理記賬機構主要涵蓋代理記賬企業、稅收工作拜某人做師傅務所、會計拜某人做師傅務所及具備代理記賬資格的其它媒介機構四品型別。成立代理記賬機構,投身代理記賬業務應該合乎《代理記賬管理方法》第四條中關於擔任職務的人、資產和制度的相關規定。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納拜託,受人委託處理拜託人的下面所開列業務:

  1.依據拜託人供給的原始憑據和其它資料,依照國度一統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施行會計核計,涵蓋審查核定原始憑據、填制記賬憑據、登記會計賬簿、編織財務會計報告陳述等;

  2.對外供給財務會計報告陳述;

  3.向稅收工作扳機供給稅收工作資料;

  4.拜託人拜託的其它會計業務。

  代理記賬是指會計諮詢、服務機構及其它經准許成立投身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媒介機構接納獨立核計單位的拜託,認為合適而使用電腦記賬或手工記賬形式,代理其處理會計業務的一種社會形態性會計服務活動。代理記賬的主體是經准許成立投身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媒介機構,涵蓋會計拜某人做師傅務所、稅收工作拜某人做師傅務所、代理記賬企業及其它具備代理記賬資格的媒介機構;天津市代理記賬的物件是指不具有設定會計機構、還是在相關機構中設定專職會計擔任職務的人的獨立核計單位或其它需求拜託代理記賬機構處理會計業務的單位,如小規模生產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代理記賬的內部實質意義主要是代理拜託單位處理所拜託的會計業務;代理記賬的性質是一種社會形態性會計服務活動,是會計辦公社會形態化、專門化的表達;代理記賬在法律上的表達則是經過訂立拜託合約來明確和規範拜託及受人委託雙邊的權益義務關係。

  新的《代理記賬管理方法》將代理記賬的實行物件起小兒型生產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擴張到全部需求實行代理記賬的單位,微記著代理記賬行業正在進展壯大,天津市代理記賬企業已路程經過以往的匡助機構逐層進展變成社會形態經濟生存中不可以或缺的最近興起媒介服務行業。額外,為了履行WTO協議中我國在2005歲暮各個方面開放會計服務市場的許諾,新《方法》還增加了外商投資代理記賬機構的相關規定,使該項法令規則的適合使用範圍有了進一步開拓。

  代理記賬機構設立的條件

  依法申請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範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建立會計師事物所的條件一、會計師事務所設立條件 ***一***設立合夥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2名以上的合夥人; 2、有書面合夥協議; 3、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二***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5名以上的股東; 2、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 3、有不少於人民幣30萬元的註冊資本; 4、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6、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2者不是一個概念,會計師事物所可以做代理記帳,而代理公司不能做事物所的業務

  代理記賬機構的業務範圍

  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經批准設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目前,代理記賬機構主要包括代理記賬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以及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社會諮詢服務機構等幾大類。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必須符合財政部發布的《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中的關於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具備條件的規定。代理記賬機構根據委託,代表委託人辦理下列業務:一是辦理會計核算業務。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證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等;二是定期向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會計報表;三是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四是承辦委託人委託的其他會計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