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質押式回購作用以及影響是什麼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下面小編告訴大家吧!
股票質押式回購作用
所謂股權質押式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辦法》對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適當性管理作出了規定。其中,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質押融資需求且符合證券公司所制定資質審查標準的客戶;融出方包括證券公司、證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
“證券公司與客戶達成股權質押回購交易,可獲取與雙融業務等費率的可觀利息收益。”申銀萬國行業分析師孫婷表示,“由於客戶進行股權質押融資融入的資金沒有任何使用限制。因此,質押回購業務比雙融業務擁有更廣泛的客戶基礎,空間更大。”
據瞭解,目前可以開展股權質押融資的主體分別為銀行、信託、券商和典當等。
股票質押式回購說白了就是短期融資行為。控股股東如果賣掉所持有的股票會影響他的控股地位,選擇質押式回購即保住控股地位又能籌到資金。前期有資金流入企業短期刺激股價上揚,後期還錢導致資金流出企業會刺激股價下跌。至於幅度還要綜合其他因素。
這個應該算是一箇中性的,短期看是利空,中長線,要看其投資可增長性,如果有前景,中長線看是利好。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對股價的影響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一般來說這種做法是說明股東急需用錢,但又不願意把股賣出套現***注意如果控股股東的股票處於限售期內除外,原因是其股票還沒有到時限上市流通交易***,通過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能在一段時間內融資得到現金,一般這些質押式回購是有期限的,回購到期時必須用現金贖回相關股票並支付相關回購融資利息***注:這個利息在回購生效時就已經雙方約定好了***。
但是如果在回購期內,相關質押的股票股價大幅下跌,導致相關質押股票的價值達不到質押物維持最低資產價值要求時,一般這些質押式回購交易都會要求融資方追加相關的質押資產作為質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時追加,就可能會被視為違約,那時質押的資金出借方是有權賣出股票變現或變更該股票的擁有權***具體要看相關回購的協定***,那時候就可能會變成利空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