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時下班應該開除嗎
公司的制度是一種約束,這種約束不是出於你的"自願好心"它就不起作用了,這個標準是不能破壞的,一旦被破壞了,誰是誰非就無法公平公正了。每個人都有分工的,如果員工認為下班之後你還有精力,那就再上個班,沒有必要去佔用別人的工作時間,不要一個班上不完,半個班又算不上,公司是講管理的,是有制度的,不能因為當天的任務業績沒有完成就延遲下班,以求彌補,這樣是不對的。
員工們能延遲下班,這是天大的好事,表面上是利於公司也利於員工個人。說實話,這是競爭的產物,如今處於一線的員工的銷售壓力是越來越大,市場化是每個人都面臨的共性,老闆們聽從人力資源部門的建議,實行低底薪高提成,即員工若是有銷售業績就有工資,若無業績,只有底薪。有的公司還規定若是兩個月沒有業績,對不起,就請走人。在市場的殘酷競爭之下,職場的流動是很平常的。員工們選擇延遲下班,這也是無奈之舉。
但是,我認為,這是不對的,我的觀點是超時下班***公司規定的加班除外***,應當要開除。
因為,公司是講管理的,是有制度的,不能因為當天的任務業績沒有完成就延遲下班,以求彌補,這樣是不對的,長此以往,公司還是公司嗎?制度面前人人遵守,這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在軍事上常常有這樣的戰例,一方故意潰不成軍,把軍械糧草丟於一路,另一方本是正在追擊,可是看到了路上的東西,就去撿,這樣步伐放慢且不成軍紀,這時,詐敗的一方反而一擊,最終獲得勝利。這種戰例是比比皆是。為何?何解?令行禁止,沒有紀律的軍隊是打不了勝仗的。
站在公司的角度也是這樣,一天的時間被有效的劃分為幾個階段,有時店面是早晚班,有的是早中晚班,各有各的時間段,各有各的主通過流人群,如果員工們亂一點,時間拖一點,那麼不是不成形了嗎?考核如何做,提成如何分?即使是在延遲的時間段裡完成了當天的業績,可是下一次呢?會有嗎?自己的時間段別人也來爭,出了業績若是不能出業績,這都會讓大家難受。另一種後果是,大家都麻木了,無所謂,反正今天先"開張再說"。有的公司竟還強制員工這樣延遲,意思是你今天完不成任務,就不要下班,一直到完成為止。
公司的制度是一種約束,這種約束不是出於你的"自願好心"它就不起作用了,這個標準是不能破壞的,一旦被破壞了,誰是誰非就無法公平公正了。從短期來,這樣的公司對員工是不負責任的,只求眼前一利,不斷的向員工施壓,勢必物極必反。從長遠看,這種公司是沒有戰略定位的,沒有系統的市場策劃,是長不大的。現在人人在學習外企,外企有一個顯著的特徵就是制度。工作就是工作,工作期間連私人電話都不打也不接,這種工作態度我們員工是否做到了呢?管理培訓大師餘世維說過,"加班,我沒有規定加班,在下班之後還在工作,不僅沒有加班費,我還是找他要電話費,電費,因為,他浪費了我的資源"。
當延遲下班成為了一種習慣,特別是員工主動養成的這種習慣,是非常不好的。因為這樣會造成不好的銷售氛圍,不利於團隊合作。每個人都有分工的,如果員工認為下班之後你還有精力,那就再上個班,沒有必要去佔用別人的工作時間,不要一個班上不完,半個班又算不上。二則,延遲下班,長期以後會造成工作效率的低下,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做不好的事,都指望在下班之餘的時間去補?臨時衝一衝或是搏一下,那麼工作花了那麼多精力進行的培訓和業務技巧如何去實踐呢?再則,每個員工背後都是一個家庭,通過這種現象,還會造成員工家庭不合,沒有一個準確的上下班時間,會人為的增添很多麻煩,有了矛盾,更是不利於***團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