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股權轉讓交印花稅的規定

  很多散股股民在股票交易市場上,轉讓自己的股權,是要交印花稅的,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個人股權轉讓如何交印花稅的內容,歡迎閱讀。

  

  《印花稅暫行條例》中的印花稅稅目表中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來貼花。

  財稅[1988]255號檔案第五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國稅發[1991]155號檔案第十條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提示:股權轉讓應按“產權轉移書據”來貼花,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來貼。

  工商辦理變更後一個月內得到稅務局辦理變更手續,如果沒有辦理,按稅收徵管法第六十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登出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定、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體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印花稅的含義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貼上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

  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國務院通知指出,為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係,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國務院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全域性出發,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股權轉讓印花稅滯納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違章處罰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號檔案規定:印花稅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或者已貼上在應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未登出或者未畫銷的,適用《稅收徵管法》第六十四條的處罰規定。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繳或少繳印花稅的,適用《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處罰規定。

  偽造印花稅票的,適用《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一條的處罰規定。

  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未繳或少繳印花稅款的,視其違章性質,適用《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或第六十四條的處罰規定,情節嚴重的,同時撤銷其匯繳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具體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賬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因此,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印花稅***或貼花***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