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胎兒有害的藥物有哪些
有資料顯示,我國每年實際發生的出生缺陷患兒至少有80萬~100萬人,數量相當驚人,而其中70%的缺陷兒是可以避免的。那麼,呢?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歡迎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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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抗藥:
撲爾敏、苯海拉明可致脣裂、顎裂、肢體缺損。
2 抗生素類:
四環素、土黴素、強力黴素等,可抑制骨骼發育。鏈黴素、卡那黴素與慶大黴素可導致聽覺障礙、泌尿系統畸形。紅黴素可致先天性、腦膨出、四肢畸形。氯黴素可致灰色綜合徵、骨髓抑制而致白細胞減少或再生障礙性。磺胺類藥物可導致高血紅素血癥、核。
3 激素:
可致多器官畸形。己烯雌酚可使女胎男性化,腔變形;也可使男胎女性化,附睪囊腫、睪丸發育不良。睪酮與合成孕激素可使女胎男性化,肥大,***融合。
4 鎮靜***藥:
***可致脣裂、顎裂、心臟與骨的畸形、神經系統與消化系統畸形。
5 解熱鎮痛藥:
阿司匹林在早期服用可致胎兒脣裂、顎裂,、腎臟、神經系統畸形。消炎痛可致動脈導管過早關閉、心力衰竭。
6 維生素類藥:
過量的A可使胎兒骨骼異常、先天性。過量的D可使血鈣過高、智力障礙、肺小動脈狹窄及。
7 抗滴蟲藥:
甲硝唑可使胎兒。
碘化鉀、抗甲狀腺藥***他巴唑、硫氧嘧啶***:可致胎兒甲狀腺腫、呆小症。
8 抗藥:
得安可抑制胎兒發育,誘發早產。
9 抗瘧藥:
奎寧與氯奎寧可致胎兒眼、耳畸形及其功能障礙。
另外,使用大劑量的***藥物,常常會伴有缺氧和高碳酸血癥,對孕婦和胎兒都有害。總之,孕婦不能因為而諱疾忌醫,但也要根據病情,遵醫囑用藥,且用藥前應看清說明書上是否有“孕婦禁忌”、“孕婦慎用”的字樣,以免發生意外,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