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給別人註冊公司可以嗎
租房子給別人去註冊公司可不可以呢?對自己有什麼影響?註冊一家公司又是怎麼做的?看完小編整理的註冊公司小知識後你就會明白了!
答:可以出租給別人的,但是為了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需要簽訂出租房屋協議。
註冊公司的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領取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准申請表”,填寫你準備取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租房:去專門的寫字樓租一間辦公室。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併到房管局備案。
3、編寫“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東簽名。
4、刻私章:***全體股東***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個私章,給他們講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徵函”:聯絡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一張“銀行詢徵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
6、註冊公司:
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影印件、驗資報告一起交給工商局。大概15個工作日後可領取執照。
7、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財務章。後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8、辦理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憑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需要3個工作日。
9、辦理稅務登記:
領取執照後,30日內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證。一般的公司都需要辦理2種稅務登記證,即國稅和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時,一般必須有一個會計,因為稅務局要求提交的資料其中有一項是會計資格證和身份證。當然,可以請一個代理記賬公司代理會計賬務。
10、去銀行開基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國稅、地稅正本原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
11、申請領購發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銷售商品的,應該到國稅去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則到地稅申領發票。
工商註冊地址要求
公司的註冊地址即經營場所的地址應當具體、真實,要麼是產權房或是租賃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
***1***公司地址可以通過以上方式證明:
1、《房屋所有權證》影印件;
2、國有土地《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
3、房管部門頒發的《房屋租賃許可證》影印件;
4、土管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權租賃許可證》影印件;
5、屬國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的,則提供建設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許可證》影印件;
6、屬新購買的房屋,尚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的,則提供購房合同、發票、商品房預售證影印件;
7、屬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則提供由房管部門出具的有關產權證明;
8、屬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暫時無法提供產權證的,如產權屬鄉、鎮政府所有,可由鄉、鎮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場地的證明;如產權屬農民或村委會所有,應由房屋所在區國土資源部門或房管部門出具同意使用場地的證明;
I、有"住宿"經營範圍的賓館、飯店、招待所等、以及有"房屋出租"經營範圍的企業的營業執照;
J、房屋性質屬軍產的,則提供南京軍區後勤部頒發的《軍隊房產租賃許可證》影印件;
K、進市場的提供《市場名稱登記證》影印件。
***2***公司的住所繫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產權證明外,還應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證明:
A、屬租賃的,提供房屋租賃協議***出租方應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應是正在申請開辦的企業***;若屬轉租的,應提交轉租協議***出租方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權人出具的同意轉租的證明或在轉租協議上蓋章確認;
B、屬母企業無償提供給子企業使用的,提供母企業出具的無償使用證明;
C、房屋產權屬股東所有,由股東無償提供給所投資的企業使用的,提供股東出具的無償使用證明。
***3***以底層房屋和二樓以上住宅***含二樓***作為經營場地的,則另應提交規劃部門的審批意見,以下特殊情況作特殊處理:
A、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已辦理"住改非"手續,或產權屬部隊的房屋,已經部隊相關部門批准作為經營用房,如屬二樓以上住宅,則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如屬一樓房屋,均需去規劃部門審批,工商部門憑規劃部門同意意見或"不屬破牆開店"意見,辦理登記註冊;
B、房管部門已頒發《房屋租賃許可證》,或國土資源部門已頒發《土地使用權租賃許可證》的,不論房屋性質,也不論房屋層次,均不再去規劃部門審批;
C、原有廠房內再辦工業企業,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
D、賓館主樓一樓作為經營用房,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但其裙房仍需報批。
經濟適用房不得作為經營場所。
***4***若房屋的"產權證明"標示的地址、所有權人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則應提交下列之一的證明檔案:
A、前述"產權證明"的地名若與實際地名不符,則應提供地名辦的證明***地名辦的證明在註明新地名的同時必須註明原地名***;
B、簽訂房屋租賃***使用***協議、出具房屋無償使用證明的,房屋所有權人若與前述房屋"產權證明"上的房屋所有權人不一致時,則應提供房屋所有權人改變姓名或名稱的證明。
C、若實際地址不變,只更換門牌號碼的,只需提供地名辦的證明。
D、如實際經營地址尚未確定門牌號碼的,由申請人提供場所具體位置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