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性暴力溝通是什麼
暴力溝通就是使用強迫、否定、指責的語言和動手傷害的行為嗎?對於這樣的疑問和認識,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關於,歡迎借鑑參考。
隱性暴力溝通中首當其衝的表現就是定性評判
比如,孩子因為某種事情哭,比較恰當的說法是:
“我注意到你很傷心,你哭是因為……? ”
而不是:
“都這麼大了,哭什麼哭,丟不丟人!”
可以看出來,前者僅僅是說出事實,後者明顯是帶有評判的語氣。因為一個人被理解之後,他就能坐下來傾聽;而被指責之後就會產生逆反。如果同理心地想一下,究竟是不是這樣?前者就是非暴力溝通,後者就是暴力溝通,儘管溝通者未必認識到。
隱性暴力溝通中排在第二位的就是橫加比較
老實說,比較是人類的天性,很難克服,但人生中的不如意也是來源於比較。最常見的是父母經常說的“別人家的孩子”,老師嘴裡的“你們是我教過的最差一屆學生”。
可以適當地比較,但比較哪有盡頭,需知每一代人,每一個人從基因開始就不同,拿別人做到的成就去證明對方是個失敗者,是一個非常荒謬的舉動。
隱性暴力溝通中排在第三位的是迴避責任
這種暴力溝通在我的記憶中,學生時代遇到的最多,常見的句式是“真沒辦法,我不得不……”
弗蘭克爾的《活出生命的意義》中有一句話:“人所擁有的任何東西,都可以被剝奪,唯獨人性最後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界中選擇自己的態度和生活方式的最後自由——不能被剝奪。”
要明白,當一個人說出“我不得不做某事”的時候,這個人其實是在逃避自己的責任,以自己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的身份將責任歸於他人和外界,並且強迫對方接受。
隱性暴力溝通中排在第四位的是道德***
比如,在傳統文化中有百善孝為先的思想,這種思想如果被泛用,就會形成隱性暴力溝通:
“你就為表弟破一次例,媽對你舅舅也有個交待,就只這一次,下不為例,就算我這個當媽求你了。”
又如,“受人滴水之恩,必將湧泉相報”是人們普遍認同的理念,但如果忽略背景,濫用起來,就會形成隱性暴力溝通:
“張老師對你是有恩的人呀,你要是為堅持原則就拒絕他,別人會說你恩將仇報。”
這種隱性暴力溝通實際上暗含威脅的成分。在闡明關係後,事情做了會為大多數人反感,事情不做會為大多數人指責;而且事情做了會自責,事情不做會負疚。
我最怕遭遇這類的隱性暴力溝通。
因此,在溝通過程中,要多說事實,少定性評判;要就事論事,少橫加比較;要善於擔當,少迴避責任;要顧全大局,少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