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車輛運輸合同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高等級公路網建設程序的推進,車輛超限運輸問題愈發嚴重,那麼簽訂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範文1

  承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車主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閉廂式貨車、普通貨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閉廂式貨車、普通貨車,車牌分別為 部分貨物運輸,按照規定路線行駛。

  1、 貨車採用班車運輸方式

  2、 國家法律規定節假日根據甲方需要發車

  3、 貨物由乙方負責安全,如發生車輛交通事故或貨物被搶、被盜、被騙、被汙染及遺失、損壞均由乙方負責

  第一條 合同時間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 結算方式

  每月30日分別支付乙方下月汽車租賃費用,以計件製為準。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按照約定的時間準備好貨物,確保託運貨物符合國家法規

  2、 負責貨物包裝,並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 負責貨物的裝卸工作

  4、 負責押車元的工資、保險

  5、 根據合同規定,按時支付工資、汽車租賃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確保運輸車輛手續合法,車容整潔,貨箱衛生

  2、 乙方向甲方保證按約定使用車輛

  3、 保證每輛車車輛保險為50萬

  4、 確保司機手機24小時開機,並保證司機及時回覆甲方資訊追蹤人員的查詢

  5、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貨、換車、配載。如車輛途中發生意外,應及時調配其他車輛完成貨物運送任務

  6、 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對甲方客戶進行業務接觸

  7、 乙方要確保司機服從甲方指派人員的指揮

  8、 如果發生意外情況造成貨物損壞、丟失或可能晚到等情況,要在10分鐘內通知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下列約定外,違約方要承擔應付汽車租賃費用100%的違約責任。

  2、 甲方不按時支付汽車租賃費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應付汽車租賃費用0.1%的滯納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況除外

  3、 在乙方驗貨簽收至甲方收貨簽收前,如發生貨物丟失、損壞、變質和汙染的,乙方按貨物實際損失的價值賠償甲方。若不賠償,甲方有權用應支付乙方的汽車租賃費用抵扣

  4、 乙方如不能按約定提供車輛使用,甲方另外租用車輛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5、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貨物晚到,應賠償甲方部分經濟損失。每輛車輛故障造成的扣罰500元/趟,如無車輛故障認為或操作不當造成延誤扣罰2000元/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合同自簽訂起生效,甲乙雙方若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如遇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變更或中止合同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進行仲裁。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以下簡稱乙方) 承運方詳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 。

  本批次貨物運費價格: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第二條 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託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為主 。

  第六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後,持收貨人簽收單向託運人結算運費;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託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對貨物的毀損、丟失、盜搶、事故、雨淋潮溼,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汙染引起產品變質,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弄髒等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