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申報材料

  生育保險申報的材料有哪些,生育保險申報的條件又是什麼。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一、女職工申領生育保險的條件

  1、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2、職工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攝於保險併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以上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二、申報生育保險材料

  女職工正常產或剖腹產的材料:

  1 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

  2 女職工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

  3 《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計劃生育證》***原件和影印件***;

  4 《出生證明》或嬰兒死亡醫學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5 醫療費用原始憑據;

  6 住院病歷影印件***須加蓋醫院原始印章,下同***;

  7 明細費用清單***僅限併發症提供***;

  8 銀行賬戶存摺***原件和影印件、開戶銀行地點:勞動大廈一樓中國銀行***;

  三、如何申報生育保險待遇

  職工將生育保險待遇的材料準備齊全之後,有企業負責在1-5日前報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對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對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對不符合條件的,將申請材料全部退還企業,再有企業退還申請人。對材料齊全的,屬於經辦機構職責範圍的,予以受理。

  四、女職工生育保險費的支付標準時多少

  1 正常產的1500元;

  2 剖腹產的3500元;

  五、如何領取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待遇實行集中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生育津貼排查職工單位在無欠費的情況下在每月月底分次發放到職工本人的銀行結算賬戶內,生育醫療費隨第一次生育津貼發放。

  領取生育津貼期間中斷社會保險關係的,停止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停止發放生育津貼。

  生育保險報銷報銷條件

  一般規定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廣東省規定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申辦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手續,由用人單位持當地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簽發的相關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其中申辦生育津貼或者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待遇的,還應當持嬰兒出生、死亡或者終止妊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