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醫保定點

  醫保定點是什麼,辦理醫保定點有哪些詳細的操作步驟流程。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醫保定點醫院辦理流程

  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須具備的條件:

  1、符合區域醫療機構設定規劃。

  2、符合醫療機構評審標準

  3、遵守國家及本市有關醫療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有健全和完善的醫療服務管理制度。

  A、制定並執行衛生局醫療質量管理標準的常見病診;

  B、有藥品、醫用裝置、醫用材料、醫療統計、病案管理、財務等管理制度;

  C、準確提供門急診、住院、單病種費用等有關資料。

  4、嚴格執行國家及本市物價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收費標準、並經物價部門檢查合格。

  5、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及專用裝置。

  A、根據業務量配備合理數量的專***兼***職管理人員,並行主管院長負責的醫療保險辦公室;

  B、配備必要的計算機等裝置,滿足醫療保險訊息系統要求;

  C、及時準確提供參保人員醫療費用的有關資料和報表:

  D、執行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結算辦法;

  E、參加醫療保險藥品管理的監測網。

  定點醫療機構的申請及辦理程式:

  由醫療機構自願申請,所屬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初審,市裡進行復審。經複審合格的醫療機構可取得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資格,並由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與取得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簽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

  申請定點醫療機構的辦理期限: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收到醫療機構的申請後,對材料齊全的,在30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收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送的稽核意見和醫療機構申請材料後,30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如有特殊情況,可順延30個工作日。

  申報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流程

  一、申請條件

  申請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①屬於本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醫療機構或者經軍隊主管部門批准開展對外服務的軍隊醫療機構;

  ②申請定點醫療機構前一年內***開業不足一年的自開業之日起***未被衛生計生、市場監管等行政部門行政處罰;

  ③按照醫療保險實時結算及監管要求建立醫療保險資訊系統,實現醫療保險實時交易資訊、藥品進銷存業務資訊、電子病歷資訊、醫師資訊通過醫療保險資訊系統介面對接;

  ④接入醫療保險資訊系統的網路頻寬不低於2M,並使用資料專線方式接入;

  ⑤配備醫療保險資訊化專職管理人員;

  ⑥制定與醫療保險資訊系統相適應的醫療保險資訊系統故障和事故管理規範。

  申請定點零售藥店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①取得本市市場監管行政部門批准的《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GSP***和《營業執照》;

  ②申請前一年內***開業不足一年的自開業之日起***未被市場監管行政部門行政處罰;

  ③按照醫療保險實時結算及監管要求建立醫療保險資訊系統,實現醫療保險實時交易資訊、藥品進銷存業務資訊通過醫療保險資訊系統介面對接;

  ④接入醫療保險資訊系統的網路頻寬不低於2M,並使用資料專線方式接入;

  ⑤配備醫療保險資訊化專職管理人員;

  ⑥制定與醫療保險資訊系統相適應的醫療保險資訊系統故障和事故管理規範。

  二、申報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單位登入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官網******,點選“辦事服務-社保線上服務-企業網上申報-新增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申請預約系統”。

  用企業網上社保的參保單位編號和密碼登入進行網上申報。登入使用的“社保單位編號”和“密碼”是企業新參保登記時發放的社保單位編號和密碼,通過該賬戶可登入深圳市社保定點醫療機構預約系統進行申報。

  01單位基本資訊錄入

  1、登入“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預約系統”。

  2、按規定流程在“資料申報-資料錄入”選單中錄入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基本資訊,完成基本資訊錄入後點擊“暫存”按鈕後可對基本資訊進行儲存。

  3、如需修改資訊可在“資料申報-資料錄入”選單中進行修改,確認資訊無誤後通過“資料申報-資料提交”選單進行提交***提交後將無法對資訊修改,請各申報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在提交前確保資訊準確***。

  02完成醫療保險資料專線接入,和資訊系統對接

  1、在進行醫療保險資訊系統專線接入和系統對接工作前,應完成“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預約系統”資料錄入,並確保資訊已提交,否則將影響申報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專線接入和系統對接工作。

  2、申報醫療機構、零售藥店點選‘我的主頁’選單下載《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資訊系統對接須知》並按其規定完成資料專線安裝和醫療保險資訊系統介面對接工作。

  3、申報醫療機構、零售藥店應先向網路運營商申請資料專線接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房,在安裝專線的過程中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訊中心申請專線IP地址用於測試資料專線的連通性。

  4、申報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在完成資料專線安裝和醫療保險資訊系統介面對接工作後,登入“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預約系統”,點選“系統對接確認”選單中的“確認”按鈕,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訊中心申請測試資料專線連通性和與醫療保險資訊系統對接。

  5、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訊中心在3個工作日內測試申報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資料專線的連通性和與醫療保險資訊系統介面的對接情況。

  6、申報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可在“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預約系統”的“系統對接確認”選單中查詢資訊中心測試進度情況***“系統對接確認”選單中狀態列顯示“資訊中心已稽核”表示測試通過***,在申報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完成醫療保險資料專線接入和與醫療保險資訊系統對接工作後進入網上預約受理流程。

  03網上預約受理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轄區社保分局***以下簡稱“社保分局”***每月20日前進行預約受理放號,需要申報的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可根據其所在地,在“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預約系統”中,向相應的社保分局申請預約申報。

  上述申請流程完成後,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可到所在轄區社保分局辦理現場提交申報材料。

  04現場提交申報材料

  各社保分局每月首5個工作日現場辦理轄區內申請確認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業務,申報單位根據預約情況到所屬社保分局提交申報材料。

  申請定點醫療機構應提交以下材料

  ***加蓋申請醫療機構公章***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申請書》***原件***;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影印件***;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者《營業執照》正、副本,軍隊醫療機構還應當提交軍隊對外有償服務許可證***影印件***;

  醫療機構等級評審檔案、設定批准書或者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相當等級證明材料***影印件***;

  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保險資訊化專職管理人員任職證明***原件***;

  醫療保險資訊系統故障和事故管理規範***原件***,可參照預約系統《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資訊系統對接須知》中的《資訊系統故障和事故管理規範範文》制定。

  申請定點零售藥店應提交以下材料

  ***加蓋申請零售藥店公章***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申請書》***原件***;

  《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GSP******影印件***;

  零售藥店出具的醫療保險資訊化專職管理人員的任職證明***原件***;

  醫療保險資訊系統故障和事故管理規範***原件***,可參照預約系統《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資訊系統對接須知》中的《資訊系統故障和事故管理規範範文》制定。

  三、受理

  社保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登記、稽核,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申請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收到材料補正通知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不補正的視作放棄申請。

  四、核對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及各轄區社保分局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資訊系統對相關材料、行政處罰情況進行核對,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

  不符合條件或者衛生計生、市場監管等行政部門正在對申請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的,核對不予通過,並書面告知申請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

  五、公示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對核對通過的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名單在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網站進行公示7天。

  公示期內未收到舉報或者收到舉報但經核查不影響定點的,確定為擬新增定點機構。

  六、簽約

  公示結束後,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及時與擬新增定點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85號深圳市人才園5樓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綜合業務處。

  新增定點醫藥機構在公示後半年內不簽訂服務協議的,視作放棄申請。服務協議期間有新增約定事項的,通過補充協議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