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住房公積金查詢方式
你知道赤峰市個人公積金怎麼查詢嗎?查詢公積金的官網是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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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3年6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署四部委第31號令《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和內蒙古自治區住建委《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內房字〔2008〕7號***檔案的精神要求,現將赤峰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交基數規範如下,請住房公積金各繳交單位嚴格執行。
一、各單位要按規定要求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不得低於6%,上限不得高於12%。
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上限不應超過我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3倍。具體計算方法為:
赤峰市統計局公佈的赤峰市2014年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為52,152.00元,以此計算2015年的繳交基數為:
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52,152.00元÷12個月=4,346.00元;
城鎮職工月工資三倍=4,346.00元×3=13,038.00元;
平均月工資三倍的12%=13,038.00元×12%=1,564.56元;
公補部分和個人部分合計=1,564.56元×2=3,129.12元
各繳交單位的職工公積金月繳存額不得高於3,129.12元。
三、2013年6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署四部委第31號令《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裡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規定,對違反規定超額發放公積金補貼的相關單位以及公積金管理單位,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黨政紀處分。
四、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請各單位認真核對本單位職工的繳交金額,對以前超繳部分進行自查自糾並自行承擔後果,以後一律不得突破上限繳交,對超繳部分我中心不予接收。
五、本通知下發前5個月實際月繳交額低於3,129.12元的,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給予補足差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