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的友情故事
友情是我們內心的砝碼,總能調節我們心中的平衡。隨著時間的洗刷,友情會被沖淡,但我們不要等到失去後才懂得珍惜。我們要把握現在的友情,勇敢的去面對。這也許對一生都會有很大的影響,在人生中,有幾個力量一起共同奮鬥,成功的曙光也許會早一點到來,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篇一:比金錢更恆久的財富
有一個美國富翁,一生商海沉浮,苦苦打拼,積累了上千萬的財富。有一天,重病纏身的他把十個兒子叫到床前,向他們公佈了他的遺產分配方案。他說:“我一生財產有1000萬,你們每人可得100萬,但有一個人必須獨自拿出10萬為我舉辦喪禮,還要拿出40萬元捐給福利院。作為補償,我可以介紹十個朋友給他。”他最小的兒子選擇了獨自為他操辦喪禮的方案。於是,富翁把他最好的十個朋友一一介紹給了他最小的兒子。
富翁死後,兒子們拿著各自的財產獨立生活。由於平時他們大手大腳慣了,沒過幾年,父親留給他們的那些錢,就所剩無幾了。最小的兒子在自己的賬戶上更是隻剩下最後的1000美元,無奈之時,他想起了父親給他介紹的十個朋友,於是決定把他們請來聚餐。
朋友們一起開開心心地美餐了一頓之後,說:“在你們十個兄弟當中,你是唯一一個還記得我們的,為感謝你的濃厚情誼,我們幫你一把吧!”於是,他們每個人給了他一頭懷有牛犢的母牛和1000美元,還在生意上給了他很多指點。
依靠父親的老友們的資助,富翁的小兒子開始步入商界。許多年以後,他成了一個比他父親還要富有的大富豪。並且他一直與他父親介紹的這十個朋友保持著密切的聯絡。他就是美國鉅商費蘭克·梅維爾。
成功後的梅維爾說:“我父親告訴過我,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金錢都珍貴,朋友比世界上所有的財富都恆久。這話一點也不錯。”
在這個世界上,金錢能給人一時的快樂和滿足,但無法讓你一輩子都擁有。而友誼和朋友卻能給你一生的支援和鼓勵,讓你終身擁有快樂、溫馨和富足。
好朋友是人生一筆最大的財富,也是一筆最恆久的財富。
篇二:溫暖的朋友
幾米說:“生命中不斷有人離開或進入。於是,看見的,看不見了;記住的,遺忘了。生命中不斷的有得到和失落。於是,看不見的,看見了;遺忘的,記住了。”
我已經不記得那些在我的生命中出現又離開的人了。他們曾經因為某種關係和我認識,有過快樂或不愉快的回憶,我們因為需要彼此聯絡在一起,後來因為不需要而告別。
時光流逝了,身邊的朋友越來越少,現在留在我身邊的人,也無非是那幾個朋友。也許,朋友真的不在於數量,而在於能分擔彼此的不快樂,在你難過時陪在你身邊,哪怕什麼話也不說,只要看到她眼睛裡的關心,就知道她是懂你的,就覺得是溫暖的。這就夠了。
琳是我的大學同學,當她第一次出現在我的視線裡時,我開始相信“一見鍾情”了,我認定了她是我這一輩子的朋友,四年的友誼、四年的感情也證明了我的結論是正確的。
也許是因為某種原因,我們在軍訓的第一天認識了用一種毫不誇張的語氣來說,就是我們吃喝拉撒都在一起了。她比我小兩歲,我總是把她當作妹妹一樣的照顧,有時候我開玩笑的問他:“我們上輩子是不是真的是姐妹?”她很幽默的回答我:“那我們回去問問自己的父母吧!”
閒暇時光,我開始回憶我們四年的點點滴滴。
軍訓完畢,我們沒有被分在一個宿舍,我們用盡了各種辦法,依舊沒有協調好,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兩個人一起上學、提水、吃飯、逛街。
她總是很喜歡我買的每一件衣服,只要她喜歡,我都會借她穿幾天。她總是穿著可愛裝,於是我開始培養她走“女人路線”,從穿衣到高跟鞋。沒想到她接收速度還比較快,現在穿著高跟鞋走起路來比我還溜。我都甘敗下風了
我談戀愛了,她替我高興,為我祝福;我失戀了,她陪著我一起哭。有了這樣的朋友,我還奢求什麼呢?
大三的時候,我和男朋友分手了,男朋友威脅著我不讓我回宿舍,我坐在校園裡歇斯底里的哭著,是她,幫我擺平了一切,把我送回宿舍,陪我哭著,勸了我一整夜。第二天,兩個熊貓眼出現在了校園裡。
無論何時何地,我們都惦記著對方,即使一個蘋果,我們也想著要給對方吃。
有一年,流行織圍巾,我挑了她喜歡的顏色,為她織了圍巾。當我把圍巾給她時,她抱著我說:“瀟雨,你知道嗎?這是我這一生收到的最好的禮物,我們宿舍的都在給男朋友織圍巾,卻誰也沒有想起來給我織一條,她們都對我說,你這個朋友要交定了,因為你總是替對方考慮,細心的觀察朋友缺什麼,因為你總是把朋友放在第一位。”***著她的眼淚,笑了。
我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讓著我的男朋友,她卻總是比我還氣憤,說我太傻、太善良。其實以前的我並不是這樣的,只是我學會了“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時風平浪靜”。
20歲的生日,她送了我一隻夜光燭,她說要讓這隻夜光燭照亮我的人生。
22歲的生日,她送了我一套化妝品,讓我開始打扮我的美麗人生,她說我用的第一套化妝品一定要是她送的,事實也是如此。
我們曾經為了她的工作而爭吵不休。我要她回家做著舒適的公務員的工作,而她卻喜歡在外奔波。她對我說:“瀟雨,我覺得我們還年輕,應該有夢想,應該自己卻闖一闖,有一天老了就再也闖不動了,現在闖了至少不會給以後留有遺憾。現在苦是苦點、累是累點,但我喜歡,因為這樣的生活讓我感到很充實、很開心、很快樂!”於是,我尊重了她的想法。
雖然她上班了,卻總是不懂得打扮自己,大冬天的穿著職業裝、露著脖子,也不知道冷,我買了一條絲巾準備送給她,至少可以溫暖一下。我知道一條絲巾並不值多少錢,但她一定會喜歡的,友誼不是靠金錢來衡量的。
總是為了愛情而感動,很少為了友誼而感動。郭敬明的《夢裡花落知多少》,喜歡書中的每一個人物,更喜歡聞婧和林嵐,欣賞聞婧為了林嵐可以犧牲自己的一切的精神,我在想如果我是聞婧,琳是林嵐,我也一定會的。我發簡訊告訴琳,我看這本書哭了,她說她也哭了。我告訴她,我喜歡書中微微對林嵐說的一句話,也希望她能永遠記住那句話:朋友總是為你遮風擋雪,如果你在很遠的地方承受著風霜,而我無能為力,我也會祈禱,讓那些風雪,降臨在我的身上。
既然做了朋友,那就做一輩子的朋友吧!琳,如果有來世,我們還做朋友,不,應該是姐妹。曾經看到過這樣一段話:千年之前我是你彈斷的那根琴絃。穿越時空,我帶著你手指的餘溫轉世與你相遇。沒有奢華片段只求平凡溫暖。在流逝的年華中我知道我們的友誼比永遠多一天!琳,你相信嗎?
我的生命中仍然有人離開或進入,可是我已經知道留住該留住的,放手那些不想要的。
篇三:一個善良的朋友
我的朋友是一個長著大鬍子的傢伙,說不上是魁梧還是敦實的身材,那雙眼睛總是炯炯有神,望到某個地方的時候如同兩條閃亮的光束,只是這光束並不刺眼,只是明亮,明亮而已。
記得有一次他說來了幾個朋友,讓我過去陪著一起喝酒。我準時到了,他邀請的其他朋友卻一個也沒來。他在廚房裡慢條斯理地煮著菜,間或到電腦邊噼裡啪啦打幾個字,坐在書堆裡和我聊幾句天,天可憐見,那頓飯他起碼準備了四個多小時,而且最終端上桌子的菜,只能用簡陋和粗糙這兩個詞來形容。那晚我和他的朋友一起喝得七葷八素。他倒酒時的樣子很可愛,彷彿倒的不是酒,而是什麼仙汁玉液,倒的時候小心翼翼,好像很享受整個倒酒的過程,不會喝酒的人,單看他倒酒恐怕已經對酒垂涎欲滴了。
天啊,他是一個多麼善良而且柔弱的人啊。他應該是這個世界上最好接近的一種男人,他的品性應該是最接近於綿羊的,他永遠寬容地看著這個世界,偶爾逆來順受的眼神看著讓人有些心痛。我承認在他之後,我對那些飛揚跋扈的朋友再沒有好感了。
這個善良的男人是一個優秀的詩人。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很出名了,在“粉絲”這個詞還沒發明的時候,他就已經有了自己的“粉絲”,據說有女孩像崇拜宗教一樣崇拜著他,一次在酒吧裡某個女孩與他不期而遇,在知道他的名字之後,那個女孩居然放聲大哭起來。我們很多人都把這當做一個笑話來講,可是我每次在想到的時候,怎麼一點覺得可笑的意思也沒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