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法宣傳黑板報資料
學法源於一點一滴,守法始於一言一行。那麼你知道有關僑法宣傳的黑板報該怎麼做嗎?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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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法宣傳黑板報相關資料1:主要涉僑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1990年9月7日公佈,2000年10月31日修正*** 共30條,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
適用範圍:為了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
***2004年6月23日第410號國務院令頒佈*** 共30條,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適用範圍:歸僑僑眷
3、《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
***1992年11月27日上海市九屆人大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7月12日上海市十一屆人大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適用範圍:歸僑僑眷。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地區居民及外籍華人居住在本市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
共36條,本辦法自1993年3月1日起施行。
4、《上海市華僑捐贈條例》
***1997年4月3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適用範圍:本條例所稱華僑捐贈,係指華僑、華僑社團、華僑投資企業等捐贈人,自願捐助、贈予款物和受贈單位接受、使用捐贈款物的行為和活動。
港澳同胞、海外人士及其社會團體,以及他們投資企業的捐贈,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 共30條,本條例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自1990年9月7日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以來,至今已有17年的歷史了。這是我們國家第一部保護特殊群體的法律,也是我國僑務工作開展一百多年來,第一部最系統完整的法律。
這部法律體現的精神首先是體現憲法原則的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從1954年的憲法到1982年的憲法都明確的規定了國家要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所以為了貫徹《憲法》的精神,制定了具體的法律來落實《憲法》的原則,這首先是體現了《憲法》的原則和精神。
第二這個法律具體體現了黨和國家長期以來對歸僑僑眷實行的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根據特點,適當照顧的16字原則。在《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中,一共30條,其中有26條都涉及到對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具體保護的內容。
第三個精神就是要體現對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的具體保護原則內容。所以在法律的條款當中,既規定了對歸僑僑眷保護的合法權益的基本原則精神,同時又對歸僑僑眷在政治權利、在經濟財產權、在文化教育權利、在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權利、在出入境人身自由權利,以及在國外的正當權益等等,都做了非常具體的規定。從而使這部法律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應該說把歸僑僑眷都概括起來,予以規範和實施。
在五五普法期間,國家普法辦已把《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列入了全國五五普法的規範。這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實施辦法在全國的普及宣傳提供了很好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賦予僑辦的職能就是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同時組織開展本地區內的歸僑僑眷的保護工作相關法規的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僑法宣傳黑板報相關資料2:僑務政策問答
1、華僑、歸僑、僑眷的定義是什麼?
華僑是指:1***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2***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資格,並在國外居住,視同定居。
歸國華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簡稱歸僑,不論年齡大小和何時回國,都是歸僑。來華定居的外籍華人,恢復中國國籍後,也稱歸僑。
華僑學生:是指回國學習未在國內定居的華僑。
歸僑學生:是指從國外回來定居就學的華僑。簡稱歸僑學生。不論年齡大小,就讀何種學校,都是歸僑學生。
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扶養關係的其他親屬。這裡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簡單說就是上三代下三代。華僑回國後,其國內眷屬身份不變。
外籍華人在華的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與僑眷範圍相等同,並享受僑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