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遙測地震臺網執行管理細則

  為規範北京遙測地震臺網的執行管理和資料產出,根據“測震臺網執行管理辦法”與“測震臺網執行管理細則”制定。下文是小編收集的,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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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北京遙測地震臺網的執行管理和資料產出,根據“測震臺網執行管理辦法”與“測震臺網執行管理細則”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北京遙測地震臺網。

  執行維護

  第三條 寬頻帶和短週期高靈敏度地震儀通道的取樣率要求為100SPS,抽取濾波器應選擇最小相位的有限衝激響應***FIR***濾波器。

  第四條 及時彙總臺站的故障及維修情況,和北京遙測地震臺網的執行維護日誌一起,通過JOPENS系統的控制檯報送到國家臺網中心。具體故障包括:

  臺站供電、通道和裝置故障等導致臺站實時資料中斷

  更換臺站地震計、資料採集器等專業裝置和更換供電方式、通訊鏈路等

  臺網中心供電、網路和關鍵裝置故障等導致臺網中心處理功能中斷

  臺網中心軟體處理系統出現故障或更改關鍵配置引數

  更改臺站基本引數和儀器響應引數等

  對於當天不能處理完畢的故障,可先報送故障現象情況,待故障恢復後,再通過修改日誌的方式新增故障處理情況。

  第五條 應定時對臺站進行脈衝標定和正弦波標定。寬頻帶觀測系統應每月進行1次脈衝標定,短週期觀測系統每週進行1次脈衝標定。各臺站每年進行1次正弦波標定。

  脈衝標定幅度信噪比應≥40db;兩個響應訊號的間隔時間:短週期地震儀60秒,寬頻帶地震儀300秒。

  使用十五標定處理軟體按時擷取、處理標定資料,結果存入本地資料庫。若發現脈衝標定的幅度、自振週期和阻尼等主要引數變化超過10%,應對臺站儀器進行檢查維修或更換。

  每月的5日前以FTP方式向國家測震臺網中心報送上個月的標定處理結果。

  第六條 臺站儀器引數。更換臺站地震計和資料採集器等專業裝置後,應及時更新臺站的儀器引數資料庫,並在更新引數後12小時內只將更新後的引數報送到國家臺網中心。

  每年12月底前集中報送一次本臺網所屬全部臺站的臺站儀器引數。

  第七條 應每天檢視鄰省臺站的儀器引數更新情況,並及時修改所共享使用臺站的儀器引數庫。

  地震編目

  第八條 承擔華北地區所有天然地震事件和L≥2.0非天然地震事件的編報。

  編報轄區地震時,應採用鄰省臺站的震相資料進行地震引數測定。

  參考地名使用震中所在省縣的命名方式;對有習慣命名方式的地區也可沿用歷史上慣用的地名;在不便使用行政地名命名時,可以採用地理地名命名。

  對於編報區域範圍內的不能定位地震事件,地震目錄中的經緯度、精度、位號、深度、定位臺數等應為空,發震時刻和震級取單臺測定結果或 2個臺的平均值,參考地名為最近臺臺站名和S-P值,臺站名前應加上省名。

  地震編目的快報和正式報資料通過“統一編目系統”提交到國家測震臺網中心的資料庫伺服器。

  快報目錄:每日12時前報送前一日0時至24時的天然地震事件目錄和觀測報告;震相資料可以只包含部分臺站資料。如果無地震,需要在12時前進行無數登記。

  正式目錄:每週日上午12時以前報送上週一零時到上週日24時的正式地震目錄和觀測報告,正式觀測報告中應包含所有能識別的震相。如果無地震,需要在週日上午12時前進行無數登記。

  轄區內發生M5.0-M5.9級地震,快報目錄和正式目錄可以只包含該序列ML3.0以上地震;M6.0-M6.9級地震,快報目錄和正式目錄可以只包含該序列L4.0以上地震;M7.0級以上地震,快報目錄和正式目錄可以只包含該序列L5.0以上地震。

  正式目錄可以覆蓋快報目錄,但對同一個地震事件不允許有2條目錄同時存在。

  以月為單元列印紙介質的地震觀測報告,簽字蓋章後寄送一份到中國地震臺網中心存檔,在次月10日前寄出。

  資料歸檔

  第九條 定時歸檔本臺網所屬臺站的連續波形資料和標定波形資料,連續波形按臺站每24小時歸檔為臺站卷SEED檔案。歸檔方式可以選擇燒錄DVD盤、CD盤或其它。

  第十條 擷取地震編目編報範圍內所有地震的事件波形資料,事件波形資料必須包含完整的地震事件及初至前1分鐘的背景噪聲資料。事件波形資料按事件歸檔為多臺的事件臺網卷SEED檔案。

  觀測月報和年報

  第十一條 每月15日前編寫完成上月的“省級測震臺網觀測月報”,並報送到國家測震臺網中心。

  第十二條 每年4月15日前編寫完成上年的“省級測震臺網觀測年報”,並報送到國家測震臺網中心。

  地震前兆識別

  自然界的許多奇異變化,並不都是地震前兆,所以發現異常後,要注意與非震干擾因素加以區別。

  一般來說,產生非震的動物異常的因素有天氣變化***如魚類上浮,蛙類遷徙***、生理變化***如動物生病、發情***、環境變化***如水體汙染***、敵害侵擾等等。產生非震的地下水異常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包括氣候***降水、蒸發、氣溫、氣壓等***、水文、地質、土壤、生物等幾個方面;人為因素:包括灌溉、開採、注水、排水等等。產生非震的植物異常的因素,是植物生長髮育中遭病蟲害或氣象異變,地表形變等。

  地震前的巨集觀異常的特點:

  第一,這些前兆都受地質構造控制,呈條帶狀或與本地構造線一致的方向分佈,未來震中區相對密集。

  第二,這些異常在時間上有同步性、數量上有集中性,體現出種類多、範圍廣、數量大、反應強烈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