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置換的請示

  建設用地置換涉及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管理更加嚴格,該土地的置換需要經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縣人民政府:

  白龍山街道長田行政村蕭紹琴戶,土地被縣政府工業園區三期專案徵收,原住房破舊,急需建房。經白洋墩村、長田村兩村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和兩村雙委同意,擬將位於古坊自然村閥門廠東側,林巖火新建房屋向東第5直、第6直兩直地基和建房地基前後空地約200平方米,與白龍山街道長田村上拗田面積約200平方米,四至:***東至孫克中田為界;南至項巨集旺山為界;西至闕文義田為界;北至路為界***,進行土地置換,請縣政府給予批准。

  特此請示。

  白龍山街道辦事處

  20XX年1月2日

  二

  永春縣人民政府:

  為了切實推進我鎮新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地置換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土地法律法規之規定,經與縣國土資源局實地勘測,擬拆除吾峰鎮候龍村10組陳福地一宗閒置房屋413平方米,培民村3組張貞癸一宗閒置房屋483平方米***二宗用地面積合計896平方米***,復墾耕地。用於置換吾峰鎮候龍村10組、吾中村5組和6組二宗擬規劃新村建設用地,用地面積891平方米。二宗置換地塊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用於我鎮的新村建設用地,請予批准。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示。

  永春縣吾峰鎮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9日

  三

  縣人民政府:

  龍遊創發實業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產服裝及拉鍊製造、銷售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金1000萬元。生產的拉鍊主要用於世界各大服裝企業、箱包企業。目前該企業年產200萬件成衣及6000萬米拉鍊生產線專案已於20XX年與浙江龍遊工業園區管委會簽約,專案總投資5500萬元,規劃用地面積30畝,地塊位於浙江華飛輕紡有限公司北側A72工業地塊,於20XX年11月18日在龍遊縣招投標中心以600萬元競得該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並在20XX年1月5日辦理了浙規證0850120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浙江華飛輕紡有限公司是專業生產棉紡、色紡的紡紗企業,旗下擁有五大公司、兩家控股企業,員工逾萬人,產品覆蓋國內所有紡織品市場。企業採用成套全自動清梳聯裝置,實行封閉式梳棉,自動化程度高,裝置世界一流,公司生產線全部採用自動絡筒機,裝置整體水平遵循歐洲標準,在同行業中處於優勢競爭地位。

  應華飛公司多次申請及要求,鑑於浙江華飛輕紡有限公司整體形象及生產性專案、生活設施建設和企業整體發展需要,經與二家企業協商形成如下意見:

  1、由工業園區原價收回龍遊創發實業有限公司土地;

  2、園區依等面積置換原則,另行安排土地給龍遊創發實業有限公司,擬安排在工業園區二期地塊,新安排土地按招拍掛程式依法取得,涉及土地款由縣財政轉移支付。

  3、A72地塊園區收回後重新按招拍掛程式出讓給華飛公司,地價擬按原來出讓給華飛公司的地價即8萬元/畝執行。

  當否,請示覆。

  浙江龍遊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