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補助試行辦法

  殯葬服務是殯葬這一命題的核心,建立合理和可操作化的殯葬服務體系即 初級殯葬服務公益,中級殯葬服務減免,高階殯葬服務市場化。下文是,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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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為減輕群眾辦喪負擔,維護人民群眾基本喪葬權益,根據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海口市殯葬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減免、補助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補助水平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適時調整。

  第四條 市民政部門是本市殯葬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各區民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和補助工作。民政部門殯葬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根據職責負責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和補助的具體工作。

  第五條 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殯葬服務機構辦理火化的下列人員,給予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

  ***二***城鎮“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物件;

  ***三***自行選擇火化的非火化區人員。

  第六條減免物件死亡後,其親屬***以下簡稱申請人***可向市殯葬管理所申請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下列基本殯葬服務專案納入減免費用範圍:

  ***一***屍體車輛接運;

  ***二***屍體清洗消毒;

  ***三***屍體冷藏存放3 天;

  ***四***屍體火化;

  ***五***骨灰寄存1 年。

  前款基本殯葬服務專案收費標準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七條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減免物件,申請人向市殯葬管理所申請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海口市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申請表;

  ***二***死亡證明;

  ***三***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各1 份***;

  ***四***死者有效證件及民政部門核發的《海口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海口市農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農村五保供養證》等證件。

  第八條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減免物件,申請人向市殯葬管理所申請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海口市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申請表;

  ***二***死亡證明;

  ***三***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各1 份***;

  ***四***死者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各1 份***和相關材料。

  第九條 市殯葬管理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 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報市民政局進行審批,市民政局同意減免的,在《海口市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申請表》簽署同意意見並加蓋公章;不同意減免的,在《海口市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申請表》簽署不同意意見並加蓋公章,說明理由,連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第十條 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審批部門同意減免意見之日起 2日內,持審批後的《海口市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申請表》到辦喪的殯儀館辦理基本殯葬服務減免手續。

  第十一條 自行選擇火化的非火化區人員在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基礎上給予2000 元補助。申請人可向市殯葬管理所申請基本殯葬服務補助。申請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海口市基本殯葬服務補助申請表;

  ***二***死亡證明;

  ***三***火化證明;

  ***四***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各1 份***;

  ***五***死者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各1 份***和死者相關材料。

  第十二條 市殯葬管理所和各區民政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 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報市民政局進行審批,市民政局同意補助的,在《海口市基本殯葬服務補助申請表》簽署同意意見並加蓋公章;不同意補助的,在《海口市基本殯葬服務補助申請表》簽署不同意意見並加蓋公章,說明理由,連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第十三條 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審批部門同意補助意見之日起5 日內,持審批後的《海口市基本殯葬服務補助申請表》到市殯葬管理所辦理基本殯葬服務補助手續。

  第十四條 市、區群眾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補助所需經費,由市、區財政部門按7:3 比例共同負擔,並列入年度預算,由市財政部門籌集後撥給市民政部門管理使用。

  第十五條 從事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減免、補助稽核、審批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一***不按規定辦理減免、補助申請的;

  ***二***故意拖延辦理,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有其他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十六條 申請人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減免、補助費用的,由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追回其騙取的減免、補助費用;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 2011 年9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2 年,有效期屆滿自行失效。

  殯葬文化的發展

  殯葬文化,是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形成並沉澱下來的,集中了人們對死亡的認識、生存的價值、人性親情等有關於人類本源性問題思考得出的結論。或許這個答案永遠都不圓滿,所以我們一直在不斷的思考探索,從未停歇的思考和探索也就是我們傳承傳統殯葬文化的過程。

  中國殯葬文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舊石器時代晚期。山頂洞人的遺骸周圍,撒有含赤鐵礦的紅色粉末,並有鑽孔的獸齒、石珠、骨墜等裝飾品隨葬。這幾乎是最早最原始 的土葬。隨著歷史的發展,出現了階級,殯葬文化也處處體現的階級的“三六九等”,在墓地、葬具和隨葬品等方面都有所體現。從北京猿人將洞穴上層當作生者的 居室,下層為死者的墓地。到秦始皇陵的規模及豪華程度,儼然一幅宮城都邑圖,將“事死如事生”的喪葬禮俗發揮到了極致。直到明、清兩代的殯葬禮儀已經形成 一套隆重而繁瑣的殯葬禮儀。

  整個土葬時期,實行土葬主要是為了防止死者被野獸吃掉,同時也是為了使死者的得到永恆的安息和葬地。中國人之所熱衷土葬,一方面是人們對土地十分依賴和留 戀,此外人們還認為土地埋葬先人的形式是為死者提供了另外一個活動的空間。新中國成立以後至今,我國開始逐漸推行“火葬”。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物質文化的生活不斷豐富,人們逐步從滿足基本生活要求提升到滿足精神需求的層面。殯葬行業也從滿足人們基本的處置遺體的需求,逐步上升到滿足人們精神需求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