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代理合同範本

  近十年來,我國加入WTO以後,隨著我國在國際貿易方面的長足發展,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在國際貿易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顯。對於國際貨運代理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際貨運代理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國際貨運代理合同範文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為辦理進出口貨物的訂艙、報關、報驗、裝箱、拆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空運運費等相關事宜,甲方同意支付相應的海運、空運運費、包乾費及乙方因辦理委託事項而墊付的其他費用等。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全和有效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或專門訂艙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和包乾費金額和預付或到付及其他特別要求。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檢、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配額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拆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及相應費用等事宜。

  五、因甲方提供的檔案、資訊等內容不實等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因此而對第三方履行賠償等責任的,甲方同意賠償給乙方。

  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航班、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等與甲方所委託業務有關的資訊,乙方的前述預報不構成甲、乙雙方對航班、船舶駛離港、抵港等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雙方辦理有關訂艙事宜等的參考。

  七、根據業務的需要,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空運運費、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前述款項及費用可採用包乾費的形式進行結算,也可在包乾費外另行結算。甲方同意以雙方確認的金額支付,並不得以乙方是否已與第三方結算完畢作為付款的抗辯。

  八、乙方應積極、謹慎、安全地辦理甲方所委託的業務,若因故未能按甲方的要求辦理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對於因甲方的原因或貨主的原因而在超過截止接單日要求載入貨物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載入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於所委託的運輸方式要求及貨物的特殊屬性。如果甲方的貨物對運輸、儲存、裝卸等有特殊要求的,應在委託單上註明。否則,所有的後果由甲方承擔。若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十、甲方對委託乙方辦理的事項有更改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視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可以變更。因變更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具體事項,根據甲方的每票委託書而定,具體每項業務的費用標準和付款方式、期限,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專案,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二、乙方須在每月日前與甲方核對上個月帳單,甲方須在每月日前向乙方進行支付上月發生的所有款項.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若甲方指定第三人付款的,如第三人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支付義務和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或《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根據國際相關公約或提單背面條款為準。

  十六、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 一年 。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有效期將自動延期,除非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並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貨運代理合同範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其相關貨物運輸等方面的服務,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併為其代理相關貨物運輸事宜,乙方應當具備相應的貨運代理的資質。雙方同意,乙方應根據其“標準營運條款”提供服務。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內陸拖車、倉儲、報關報檢、國際海空運進出口運輸、目的港清關、送貨等服務。

  2、乙方在開航***或到港***後2個工作日內開具費用對賬單供甲方核對,甲方在收到後2日內進行核對並支付相應費用,乙方收到所有的應收款項後1個工作日內安排放單放貨。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限屆滿時,若甲、乙雙方未向對方提出終止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則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動延長,自動延長的期限視為不定期。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需提前30日提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並得到對方同意後方可終止本合同。

  4、雙方當事人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貨運代理合同範文3

  甲方***委託人***:

  地址:

  ***: 傳真: 聯絡人:

  乙方***代理人***:

  地址:

  ***: 傳真: 聯絡人: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物運輸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範圍:

  乙方作為甲方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接受甲方委託承辦下列國際運輸事宜: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訂艙 □報關 □報檢 □拖車 □倉儲 □裝箱 □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承運甲方出進口貨物,應按照甲方的託運要求,按時按質將貨物運達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每批次的具體服務內容及價格見雙方確認的報價單,雙方確認的報價單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在協議的有效期內,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明顯變化,任何一方均可以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提出對服務價格的調整,雙方確認調整的新價格經雙方簽署蓋章後生效,新價格生效前則按原價格執行;

  4、報價單未列示的實際發生的代墊費用採用***包括但不限於碼頭雜費、港建費、異地提櫃費拖單

  4、報價單未列示的實際發生的代墊費用採用***包括但不限於碼頭雜費、港建費、異地提櫃費拖單費等***實報實銷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