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協議書
時下,在一些大中城市,新婚夫婦在洞房花燭夜之前,時興再加一紙婚前協議,協議內容涉及財產分割、子女姓氏、家務分工、老人贍養等方方面面。對於你又瞭解和聽說過嗎?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希望你喜歡。
篇一
老公:
老婆:
為了更好的繼承和發揚中華傳統婚姻美德,嚴肅家庭紀律,維護家庭正常運轉,規範婚後夫妻家庭生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平公正下制定本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婚後實行老公工資獎金等主營業務收入全部上繳老婆,老婆回撥零用錢的收支兩條線策略。老婆的錢,仍歸老婆所有。
2、老公不得以任何藉口出入不良場所,也不可以經過、聽窗、偷-窺。
3、老公不得與老婆以外的任何異性/同性有過分或不必要之親暱舉動,包括主動和被動。至於‘過分’和‘不必要’的程度,由老婆界定。
4、老公不得阻止老婆觀看、評論任何異性/同性。
5、老公要言而有信,不想說的可以保持沉默,但不許欺騙對方。
6、老公需定時向老婆報告行蹤,不得失去聯絡。
7、如果吵架,老公不得一走了之,也不許隱匿在老婆找不到的角落。老公要先哄老婆,老婆永遠是對的,因為老婆很愛老公。
8、除非老婆拒絕,老公必須每天履行使老婆性福的職責。
9、老公需要記得老婆希望老公記得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老婆衣服鞋子的號碼、相遇紀念日、求婚紀念日、情人節、三八婦女節等等,老婆擁有隨時抽查的權利。
10、老公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暗示老婆身材的負面變化,例如胖了。
11、老公和老婆務必呵護和珍惜彼此,孝敬雙方父母,共同經營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的同意下,不得提前離開世界,務必陪伴對方直至終老。
12、以上條款最終解釋權歸老婆所有,婚後可根據情況變化以及老婆的心情增加或者減少。
老公:
2016年1月24日 2016老婆: 年1月24日
篇二
甲方:
***寫上未婚夫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乙方:
***寫上未婚妻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一.協議總則:
1.甲乙雙方相知相愛、情頭意合,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了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不必要的糾紛,現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信,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的共識下,自願訂立本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公證機關公證後開始生效。
3.如對本協議所列條款有異議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經雙方協商之後可進行修改或刪減。
4.該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屬於夫妻雙方。
二.婚前財產
1.甲方的婚前財產有:
***這部分儘量寫的詳細一點,可寫上車子的品牌,型號,購買價,已行駛里程數等。房子的話寫明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房屋面積多少,購買價多少,現在的市價為多少。如有創業公司的話寫明公司的名稱,註冊資本等問題。還可以寫上銀行存款有多少***
乙方的財產有:
***可寫明自己擁有多少的銀行存款,在新房的購置過程中哪些家電是由乙方購買的,新婚時的嫁妝有哪些等等。***
2.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該部分一般的格式為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的房產為甲方所有,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車子同理。甲乙雙方的存款可以定義為共同共有或者各自擁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所購買的財產為雙方共同擁有。具體條款你夫妻二人可詳細商議***
三.婚後夫妻雙方的核心守則
1.夫妻雙方因相親相愛而締結婚姻,故此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雙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為及與其他異性發生情感糾葛問題。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必須放棄所有婚前其個人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夫妻共同的財產的全部權利,作為給予無過錯方的精神和生活賠償。雙方結束婚姻關係之時,過錯的一方不得獲取任何其個人婚前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財產的權利。
2.夫妻之間不可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行為,包括精神及肉體層面。絕對不允許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應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應要大寫,如壹萬元整。***
3.夫妻雙方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賦予的夫妻之間的法定權利義務,夫妻雙方均不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四.婚後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的細則規定
1.夫妻雙方婚後均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部門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並負有基本義務。
2.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應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動承擔家庭的各項義務,相親相愛,互守貞操。
3.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無理由無根據的情況之下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應本著互敬互愛的態度積極溝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瞞和欺騙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懷孕,哺乳期間有權利無條件拒絕離婚,甲方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夫妻雙方本著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互相承諾婚後必須尊重孝敬對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對方贍養父母並必須協助另一方贍養雙方父母,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6.夫妻雙方負有生育、撫養後代的義務,因醫學理由不能生育、撫養的情況除外。***此條可根據你夫妻雙方的自我意願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雙方生育子女之後,子女的姓名應由夫妻雙方自主商議決定。
8.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續期間不幸發生意外,如下落不明,發生事故致身體殘疾,亡故等情況的,另一方必須負起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
9.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違反前第三款第一項中的忠誠義務,在結束婚姻關係之時對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具體事項應由無過錯方進行決定。如孩子的撫養費用承擔,探視的時間、次數,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歸屬等問題。
10.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因違反法律而被監禁,另一方可隨時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另一方不得提出異議。
11.本著建立和-諧"大家小家"的意願,夫妻雙方在婚後有義務參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會或活動。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況除外。
12.夫妻雙方對各自父母的財產具有獨立的繼承權,未經一方授權,任何一方不得侵佔。
13.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活動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為準則。 五.其他條款
1.在該協議生效之前,雙方可對本協議增加或刪減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條款,可增加在本協議第四款之中。
2.夫妻雙方如在今後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認為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瑣而細緻,在此不進行贅列。望雙方共同建立和-諧家庭,美滿婚姻。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兩方各持兩份,政府公證部門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甲方***年月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乙方***年月日
公證機關備案專用章:年月日
篇三
男方***以下簡稱甲方*** ,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 現住 ,身份證號碼 。
女方***以下簡稱乙方*** ,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 現住 ,身份證號碼 。
茲因甲乙雙方情投意合,爰訂於 年 月 日在 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見證下,締結良緣,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
雙方同意婚後□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婚後之夫妻住所地為 ,如日後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願本於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
意婚後之夫妻財產製為:
□法定財產製,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製: 。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
妻負擔:
***一***採買日常用品 ;***二***煮飯;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潔、整理家務 ;***六***房屋之修繕;***七***餵乳 ;***八***換尿布 ;***九***接送子女上下學;***十***其它 。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
五、家庭生活費
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 夫負擔全部
□ 妻負擔全部 _
□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 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 ,妻負擔 。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費用不得低於當地最低收入或者 元***該款須每年按物價指數調整***。 如因任何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婚後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後,由:
□夫每月提供 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 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何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並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婚後子女從 □夫姓 /□妻姓 。
八、婚後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傷害他人或其他不法行徑;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九、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訂後生效。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