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礦權轉讓合同範本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礦業權市場的火爆,現行採礦權轉讓法律制度己不適應日趨活躍的採礦權轉讓市場的需要,採礦權轉讓法律制度的缺失和弊端日益暴露。因此簽訂採礦權轉讓合同需要格外注意嗎,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採礦權轉讓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採礦權轉讓合同範文1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採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同意將 的採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 ,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裝置,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 ,採礦許可證號: ,
發證機關: 核發;採礦許可證有效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開採深度:
三、 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地點:
方式:按照審批管理許可權,經 審批依法辦理採礦權轉讓及資源整合手續,審批結束後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方可依法採礦。
四、 受讓人繼續履行採礦權人的義務和承諾
1、 在批准的期限內進行礦山建設或者開採;
2、 高效保護、合理開採、綜合利用礦產資源;
3、 依法繳納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
4、 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
5、 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填報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五、 受讓人對繼續審批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的承諾:
1、 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照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採,不得隨意增設井口或者改變開採方案,不準採富棄貧或者任意丟棄礦體;
2、 開採礦產資源,必須按照規定測繪採礦工程平面圖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
六、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不能近期出具稅費完結證明及轉讓應提供的相關手續,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 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不提供轉讓手續及合同證件。
七、 必要的說明
1、 轉讓合同方簽訂後,甲乙雙方到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採礦權轉讓審批手續,轉讓手續依法審批後, 的一切所有權、採礦權、經營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2、 採礦權轉讓後,該礦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再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礦權轉讓合同範文2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出讓的僅為採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名稱為:_______________,位於_________________,礦區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礦區範圍由_________個拐點圈定,拐點座標為_________***具體位置見本合同所附礦區範圍圖。***
第四條 本合同出讓的採礦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頒發採礦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採礦權受讓人取得采礦權,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繳納采礦權價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後15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採礦權價款,其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此費用不包括地質環境保證金、採礦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登記費等。
甲方的開戶銀行及帳號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在成交後15日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到採礦權出讓機關_________辦理採礦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採礦許可證》,取得該礦採礦權。採礦權出讓機關從受理採礦權登記申請之日起40日內,依法為乙方辦理採礦權登記手續,頒發採礦許可證。
第七條 乙方在採礦權規定範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礦產品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_省的有關規定,並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 對礦區範圍內的礦產資源,乙方必須採用科學的採礦方法開採,依法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當地的生態及地質環境。乙方在開採期間,應依法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資源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稅費。
第九條 乙方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廢”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因國家重大建設專案需提前結束本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期限屆滿,採礦權人未依法申請採礦延續登記,或者申請採礦延續登記未獲批准的,採礦許可證自行廢止,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採礦權,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土地復墾,並辦理採礦權登出登記等手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移動和拆除採礦權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繼續採礦,應在採礦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的30日前向採礦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符合繼續辦礦條件的,採礦權出讓機關以批准申請方式將採礦權重新出讓給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或存在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採礦權出讓機關有權不批准乙方的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請採礦延續登記:
***一***礦山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二***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國稅費的;
***三***嚴重違反礦業法律法規,受到地礦行政部門重大行政處罰的;
***四***地礦行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認為應當取消採礦權人申請採礦延續登記資格的。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不負責違約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由於當事人主觀原因延誤,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而導致損失擴大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20日內,向另一方報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清採礦權價款或逾期不辦理採礦權登記手續,視為放棄採礦權,所交保證金及已交採礦權價款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五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礦權或延期佔用採礦權的,本合同出讓的採礦權有效期限相應延遲。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採礦權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條件,應當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未經地礦行政部門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採礦權,不得將採礦權以承包等方式轉給他人開採經營。
採礦權轉讓經地礦行政部門批准後,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符合轉讓條件的採礦權,經地礦行政部門批准,乙方可以作為出租人將採礦權租賃給承租人,並收取租金。乙方經地礦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可以抵押採礦權,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抵押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無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雙方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稱: 法定名稱:
地址: 地址:
***: ***: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傳真: 傳真: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三日內應將***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及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條 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採用中文書寫,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