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養殖用地申請書

  要做畜牧養殖,就需要用地,用地就需要向政府申請用地,那麼你知道要怎麼寫嗎?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歡迎參閱。

  篇一

  申請人:胡xxx

  住所地:xx省xx市xxx村

  法定代表人:胡xx

  申請事項:申請人因建養雞場需要,特此依法向寶豐縣人民政府申請養殖用地30畝。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已畢業的大學生,大學期間通過自學與實踐掌握了一定的養殖知識與技能,形成了自己的養殖理論體系,並決定開辦自己的養殖場,同時帶動本村村民一起走發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寶豐縣人民政府申請土地建立一座存欄量為一萬隻的肉雞養殖場,建設完畢後可以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崗位,提高部分村民的經濟收入。在政府的支援與引導下,通過自己堅持不懈的努力與奮鬥,逐步擴大養殖規模,建立養殖小區,採取基地加農戶、包回收的模式進行運作,從而實現養殖、銷售***,帶動本村乃至本鄉養殖業的發展,實現共同富裕。現根據《畜牧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使用法》的有關規定提出如下申請:申請土地面積30畝,地址為平頂山市寶豐縣前營鄉翟莊村西。

  以上申請,敬請批覆!

  此致

  寶豐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胡xxx法定代

  表人:胡xxx

  2011年4月18日

  篇二

  申請人;吳朝輝

  住址;安定區秤鉤驛鎮周家河十一 隊

  法定代表人;吳朝輝

  申請專案;申請人因建養殖***養羊***場需要,特依法向安定區人民政府申請養殖用地2畝。

  事實與理由;近年來經商積累了一定資金,通過對市場的考察,瞭解到養殖業的發展大有前途,再根據政府的倡導,本人積極響應,決定開辦自己的養殖場,同時帶動周邊村民一起走發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安定區人民政府申請土地,建立一座存欄量為150只羊的養殖場,建立完畢後可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崗位,提高部分村民的經濟收入。再在政府的引導下通過自己的努力奮鬥,逐步擴大養殖規模,建立養殖小區,帶動本村養殖業的發展。現根據《畜牧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使用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提出以下申請,申請土地2畝,地址為安定區秤鉤驛鎮周家河 十一隊。

  以上申請,敬請批覆

  此致,安定區人民政府。

  申請人: 吳朝輝

  2013.10.8

  篇三

  科爾沁區國土資源局:

  根據上級關於大力發展畜牧業生產政策的精神,我申請並經本村兩委研究同意,擬位於新建一處,佔地面積平方米***摺合畝***,該地為地,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望批准為盼。

  申請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