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措施中國歷史貢獻

  秦朝***前221年至前207年***,是由戰國時代後期的秦國發展起來的統一大帝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的秦國曆史相關資訊,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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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政統一六國以後,以咸陽為都城,為建立封建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鞏固統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1、政治措施。確立皇權的至高無上,嬴政規定封建國家的最高統治者稱皇帝,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一切大權都集中在皇帝手裡。確立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構,在中央設定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職,在地方推行郡縣制度,全國劃分為36郡,郡下設縣。這樣,皇帝把統治全國各地的權力也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裡。

  2、經濟措施。統一度量衡,使長度、容量、重量,都有統一的標準,便利了經濟的發展。統一貨幣,把秦國的圓形方孔錢,作為統一的貨幣,通行全國,這對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的經濟交流,十分有用。

  3、文化措施。統一文字,把簡化了的字型小篆作為標準字型,通令全國使用。接著,又出現了一種比小篆書寫更簡便的字型隸書。現在的楷書,就是從隸書演化來的。文字的統一,促進了文化交流。焚書坑儒,加強思想的控制。公元前213年,把秦國以外的歷史書和民間收藏的詩書以及諸子百家書,通通燒燬,只有醫藥、卜噬和種植的書不燒。第二年,一些方士和儒生背後議論秦始皇貪權專斷、濫用刑罰。秦始皇加以追查,最後活埋了460人。這兩件事,歷史上叫作“焚書”、“坑儒”。

  秦國曆史相關資訊·改革制度

  【中央集權】

  為了有效地管理國家,也為了替子孫萬代奠定基業,秦始皇吸取了戰國時期設定官職的具體經驗,建立了一套相當完整的中央集權制度和政權機構。

  【中央機構】

  中央設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員,是百官之首,掌政事。太尉掌軍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貳,掌圖籍祕書,監察百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體政務的諸卿,其中有掌宮殿掖門戶的郎中令,掌宮門衛屯兵的衛尉,掌京畿警衛的,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貨的治粟內史,掌山海池澤之稅和官府手工業製造以供應皇室的少府,掌治宮室的將作少府,掌國內民族事務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廟禮儀的奉常,掌皇室屬籍的宗正,掌輿馬的太僕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與諸卿議論政務,皇帝作裁決。在此之外,秦代還有一些比較重要的官職,比如博士—“掌通古今”,即通曉古今史以備皇帝諮詢,同時負責圖書收藏;典屬國——與典客一樣主管少數民族事務,不同的是典客掌管與秦友好的少數民族的交往,而典屬國則負責已投降秦朝的少數民族;詹事——管理皇后和太子的事務。秦王朝建立的這套中央集權機構的政權機構,以後一直被歷代王朝所仿效。其中漢代的“三公九卿”,基本上是照搬秦制。

  【地方機構】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採納李斯的建議,廢除分封制,改行郡縣制。地方行政機構分郡、縣兩級。郡縣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郡設守、尉、監***監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輔佐郡守,並典兵事。郡監司監察。秦始皇把全國分成三十六郡,以後又陸續增設至四十一郡。縣,萬戶以上者設令,萬戶以下者設長。縣令、長領有丞、尉及其他屬員。縣令、長主要管政務,縣尉掌握軍事,縣丞掌管司法。

  縣以下有鄉,其主要職能有四:⒈攤派徭役;⒉徵收田賦;⒊查證本鄉被告案情;⒋參與對國家倉庫糧食的保管工作。鄉設三老掌教化,嗇夫掌訴訟和賦稅,遊徼掌治安。

  鄉下有裡,是最基層的行政單位。裡有裡典,後代稱里正、裡魁,以“豪帥”即強有力者為之。裡中設定嚴密的什伍戶籍組織,以便支派差役,收納賦稅。並規定互相監督告奸,一人犯罪,鄰里連坐。此外還有司治安、禁盜賊的專門機構,叫做亭,亭有長。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還負責接待往來的官吏,掌管為政府輸送、採購、傳遞***文書***等事。兩亭之間,相距大約十里。

  秦國曆史相關資訊·歷史文化

  說到“秦文化”,必須認識,其意義是多重疊合的。它本是中國歷史上春秋戰國時期的一種區域文化,其分佈的腹地、範圍大致上是今中國西北部的陝西、甘肅一帶。它為秦人***秦族*** 所有,存在於西部的諸侯國秦國的領地內。它又有一個很長的發展歷史,經過許多世紀,達到頂峰,有一個極短的歷史時期內成為以政治統一為背景的全國性的文化--這就是秦朝文化。

  春秋、戰國期間秦國的佔領範圍不斷擴大***到公元前3世紀初,已拓取今四川大部、湖北西部等地***。隨著秦的軍事征服、勢力擴張、人員遷動,秦文化所影響和覆蓋的地區不斷擴大。 在這樣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中,秦文化對其他文化也有吸收,內容是越來越豐富的。

  到秦朝完成統一,實現了對全中國的統治,進而又採取許多措施鞏固和發展統一,包括實行一系列的政策,有意識地統一思想、文化,以至於“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史記 ·禮書》指出:“至秦有天下,悉內六國禮儀,採擇其善,雖不合聖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濟濟,依古以來”,這是說,秦朝對六國文化是加以吸收而能予以相容 的。但是,秦朝在政治文化方面,確定的原則是不師古,不崇經,以法為治,以吏為師。推行這些政策的極致,就是實行“焚書坑儒”的野蠻舉措,予文化以嚴重的摧殘,對思想和學 術自由更是沉重的打擊。因此,秦文化對於中原傳統文化又並非主要是“依古以來典法行之 ”。

  由於秦朝統治的時間很短,其目的在於統一思想文化的政策並未來得及完全實施,亦未取得預期的成效。與此同時,秦文化也未能在政治統一的新的歷史條件下,對其他文化予以充分 吸收和消化。因此,在秦朝統一的短時期內,秦文化並沒有和東方六國文化融為一體,其作為全中國的主導文化的地位,也沒有來得及完全得以確立。在原屬東方六國的廣大地區內, 各區域文化繼續表現著它們的特色和活力。

  隨著秦政權的被推翻,秦文化所依倚的政治支柱倒折了,秦文化也由文化融合的主體變為客體,其作為全中國統治文化的短暫時期也就宣告結束。不過,在代之而起的漢代,秦文化的 要素繼續存在,而且還保持著強有力的影響。“自秦以後,朝野上下,所行者,皆秦之制也 ”。秦文化奠定了大一統國家形態和大一統國家觀念的基礎,也就是奠 定了中央集權政治制度的基礎。秦文化在中國歷史上最有建樹、對後世逐步發展起來的中國傳統文化影響最為深遠的,應當說是它的政治文化、制度文化。

  戰國以至於秦漢時期,經常有人注意並描述秦文化的一些特點。如魏國的信陵君說:“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戾好利無信,不識禮儀德行”。西漢初年, 賈誼痛說“秦俗日敗”,指出:商鞅變法以來,秦國一直是“並行於進取”,雖然“功成求 得”,但卻出現了社會道德水準嚴重下降的惡果,秦始皇又“廢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更把秦朝推向滅亡。《淮南子·要略》說:“秦人之俗,貪狠強力,寡義而趨勢 利”,司馬遷也說:“今秦雜戎翟之俗,先暴戾,後仁義”。這裡所說 的“俗”,部分地有我們所說的“文化”的含義。以上言論,雖然包含了對秦國或秦人的敵對心理,但卻也揭示了秦文化的一些基本特徵,如秦人因其長期生活的環境的影響,在性格 上受戎翟即西北少數民族的影響,傾向於強悍好鬥,為了達到目的,可以狠下決心,不惜一切。秦文化注重實效、功利,質樸而率直,不事虛浮,追求大和多,不停地拓展,主動性極 強,為了實現某一目標,定會一往直前,不容任何困難和力量的阻擋。秦文化的這些特點,似已得到當今學者的普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