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相愛的愛情故事

  愛情故事,在民間文學中佔有突出的地位。但由於種種原因,學術界對它的研究還不夠深入,它的起源、它在人類不同社會形態中有何發展變化等,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篇一:編織愛情的傻氣

  她為他編織過一條圍巾。

  說起來已經是七年前。

  那時候,他們相愛,同城同校,隔壁班的長髮女生,曾經是他的最愛。

  他們的愛情感天動地,誰不是羨慕他們行路往來時一直牽著的一雙手。

  她為他編織過一條圍巾,笨拙地,一針一線地,點燈熬著夜,把情感編織進去。那個年代,幾乎每個有愛情的人,脖子上都會戴著一款笨拙而充滿情意的圍巾,沒有人會笑話它的簡陋,沒有人會挑剔它的款式。因為,那是愛情。

  七年中,他們分手過。又複合。一直在一起。

  中間走過的坎坷崎嶇路,難以言說。

  七年後,他們都已經成熟。他做到了一間貿易商行的副總,西裝筆挺的一副樣子。

  她為了他,放棄了所有的生活和事業,隨他一起,來到了陌生的北京。這個城市好熙攘,通透的空氣裡,看不到自由飛翔的鳥兒,她每天都在那間21樓透明的玻璃窗前看藍天。屬於她的天空,她已經找不到。

  他經常夜歸。身上有混雜的香水味道,她不是聞不到。只是,倘若開頭。勢必的決裂。她已經27歲,不再有承擔破碎的勇氣。很多夜裡,她一個人在黑暗裡等待,哭泣,回憶。

  那一年,他曾經為給她買一張她喜歡的歌星的演唱會的票,徹夜排隊,花掉半年積蓄。

  那一年,他每天為了能夠多和她呆一會,可以冰天雪地裡呵著凍紅的手,站在熱鬧的女生宿舍樓門口。

  那一年,他為了她喜歡吃的桂花糕,跑幾公里的路程,到那一個小店鋪前,捧著回來,眼睛裡閃爍的,都是關切的愛,滿滿的。

  可是,這一切,去了哪裡。

  果真是時光一去不再有。

  她一決定,就不許自己後悔了。她曾經在那些他犯傻的歲月裡,用感動,暗諾自己將永遠陪襯。而沒有想到,不過是幾年,那些本以為會持續一輩子的感動,就在那些支離破碎中散失。

  他一定不再愛她了吧。他只是念著舊情。不捨得將她逐出他的生活罷了。

  七年,他已經是意氣風發的他,而她,依舊是平靜如水的她,還留著不合時宜的直的長髮,沒有染色,沒有變化,十多年日復一日,就那樣由興盛,轉為衰敗,如一支不再時髦的絹花,只逶迤著舊日的美好造型,卻早已經被時光刷舊了色彩,淘汰了質地。如他們的愛情。

  後來他們還是結婚了。理所當然地,平淡無奇地。沒有任何驚喜和意外。他一定會娶她,她是他心裡永遠的故鄉,最早的痴迷,最後的歸屬。

  可是她不快樂。她還是隱忍成性的,雖然修成了正果,她在這樣龐大的一座城裡不必為生計奔波發愁,她只需要安靜不問地等待,他就給予她一切的需要。

  只是她習慣在每天,孤獨地看著窗外湛藍的天,晚上陪著無邊的黑暗。這樣的日子,習慣也好。

  一個週末,他突然說帶她去四處走走。她木然地跟著他。當他們到達目的地,她站在廣場等他去停車,迎面走來了一對親愛的小情侶,凍得發紅的面孔,恩愛無間的肢體語言,他們脖子上圍了同樣顏色的圍巾,她猛然地被擊潰,眼淚忍不住流了下來。

  他早已經忘記,那一年,他曾經擁有過一條圍巾,那是來自他最心愛的女孩之手,點燈熬夜,將承諾和感情編織進去的一條笨拙的圍巾,而現在,只能變成記憶裡一場,只屬於年輕的記憶。那也是她惟一藉著回憶的憑證。

  現在,他們在一起。她還是她,他早已不是他,即使她還有編織的力氣,他也沒有配戴的勇氣了。

  那是隻有愛情,能夠給予的傻氣。

  總是會這樣的吧,因為這是,生活。

  篇二:多愛了你13萬分鍾

  每天,城市還沒有醒來,男人就悄悄起床去廚房準備早餐。

  米是頭天晚上淘好的,他再加一些山楂、大棗和白砂糖,然後就可以下鍋了。

  趁著煮粥的空當兒,男人飛快地去洗手間洗臉、刷牙。再一次來到廚房時,鍋裡的粥已經沸騰,男人又換成小火慢慢熬,直至滿屋都溢滿了粥的清香。

  接著,他開始熟練地煎蛋。一面煎熟了,手腕輕輕一抖,焦黃的煎蛋便翻一個漂亮的跟頭,又穩穩地落在平底鍋裡。

  兩隻蛋煎好,男人開始切鹹菜、蔥花,放到小碟裡後,又澆上一點兒辣椒油——妻子喜歡吃辣。他做這一切前,小心地關上了廚房的門,動作也很輕。

  做完這些,男人走進臥室,對仍然熟睡的妻子說:“起床吧,飯做好了。”這時,距離男人的起床時間,恰好過去15分鐘。

  之後,男人又返回廚房,盛粥,然後把準備好的煎蛋、鹹菜端上飯桌。

  5分鐘後,男人和妻子一邊靜靜地吃飯,一邊看電視裡的早間新聞。他們把電視機的音量調到很低,因為不想打擾友好的鄰居。這時,城市剛剛從沉睡中醒來。

  吃完飯,妻子要去上班,男人會在陽臺上目送她離去,然後收拾好碗筷,回臥室睡個回籠覺。可能因為再沒有了心事,這時他總會很快就沉沉睡去,還會發出均勻的鼾聲。

  50分鐘後,男人被鬧鐘叫醒,再次爬起來。此時天已經大亮,他匆匆出門,走到公交站點,等待一輛固定的公共汽車。他本來可以坐下一輛車,這樣就可以多睡十幾分鍾,但他喜歡這一輛,因為車上有他的妻子——她是這輛公共汽車的司機。

  每當看到妻子的車從遠處駛來,男人就會滿懷幸福地微笑。在他看來,每天為妻子做飯,每天在陽臺上目送妻子上班,每天坐妻子的車去工廠,每天都能和妻子在公共汽車的後視鏡裡相視而笑……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多少年了,不管妻子上不上班,男人必定比她早起15分鐘。最神奇的是,第一次起床,他不必定鬧鐘,而且無論頭天晚上多晚休息,第二天總能在固定的時間醒來,然後重複著他無論春夏秋冬都要進行的“工作”:圍上圍裙、煎蛋、熬粥、切鹹菜、澆辣椒油,然後喚妻子起床、洗漱,陪她吃飯、看早間新聞……再然後,工作日時妻子就去上班,男人則會在50多分鐘後和妻子在公交車上“約會”;休息日時,妻子就開始做家務,男人坐在沙發上翻書,間或看看忙碌的妻子,偶爾將書放下為妻子打打下手。

  這樣的日子,一眨眼就過了25年。歲月如梭,男人和妻子的容顏一天天老去,沒有褪色的,是他們在妻子汽車上的相視一笑——通過這個笑,他們能讀懂彼此的一切,愛、關切、憐惜以及相依相伴的矢志不渝。

  終於熬到退休的日子,妻子頭上有了白髮,男人臉上也堆滿了皺紋。

  那天晚上,妻子做了幾個小菜,吃飯時她對男人說:“每天15分鐘,25年,便是13萬分鍾。”

  男人頭也沒抬地問:“有這麼多嗎?”

  妻子說:“我剛剛算過,不會錯。”

  男人笑笑,依然不說話。在他看來,這是作為丈夫理所應當做的事。

  妻子接著說:“25年,你少睡了13萬分鍾。”男人還是笑而不語。

  妻子說:“從明天早晨開始,你終於可以睡懶覺了,以後我每天比你早起15分鐘,天天給你做早飯。”

  第二天,男人又準確無誤地在固定時間醒來,然後習慣性地繫著圍裙走進廚房。

  看到淡藍色的火焰躥起,他才突然想起,從今天開始,妻子退休了,他不用再這麼早起來做飯了。

  他自嘲地笑笑,把火熄滅,轉過身準備回臥室,卻看到妻子不知什麼時候悄悄站在他身後,已是淚如雨下……

  篇三:最後才相遇的他們

  那天零點剛過,志恆在工作崗位上迎來了35歲的生日。

  作為一名飛機技師,他早已習慣這樣沒有規律的生活,再加上自己不善言談,至今還是孤身一人。

  下班時,迎面撞上單位領導帶著電視臺的攝製組來錄節目,領導拍著志恆的肩膀說:“正好你剛忙完,就採訪你吧。”說完領導轉身就走了。

  記者問志恆:“每天要檢查多少工作。”志恆答:“挺多的。”“挺多是多少?”“120多項吧。”“是不是特別辛苦。”“還好。”

  節目的編導卓靜對志恆的表現不是很滿意,問他:“能不能拍一些你工作時的樣子。”

  志恆說:“我工作結束了,要拍明天來吧。”

  熬了一個大晚上,拍攝並不順利,卓靜憤憤地帶著欄目小組走出機場,車開到一半拋了錨,折騰了半個小時還是沒有任何進展。

  如今做節目不容易,收視率低會被撤下來。卓靜顯然不想讓手下的組員沒飯吃,儘管自己已經是一個32歲的老姑娘,為了不讓大家失望,她沒日沒夜地幹。

  這時,視線內忽然闖進來一個人,志恆拿起工具不由分說開始修理,沒一會,發動機就開始工作了。卓靜慌慌張張地去感謝志恆,一不小心碰掉了支著前車蓋的棍子,硬生生把志恆還沒來得及抽出來的手夾在了裡面。

  志恆捂著夾得通紅的手,餘光一眼卓靜,忽然笑了一下,轉身上車就走了。卓靜看著遠去的車輛,開始心心念念這個惜字如金的人。

  第二天再次來到機場時,採訪物件變成了另一個小夥子。採訪結束後,卓靜撥通了志恆的電話,問是不是因為手受傷而沒來上班,她想表達感謝。兩個人約在一個小飯館內,整個吃飯的過程讓卓靜感覺格外舒服,志恆的言談舉止全是歲月沉澱的味道。

  之後,兩個人的聯絡逐漸頻繁起來。有一天,卓靜下班看見志恆的車停在單位門口,他搖下車窗,吞吞吐吐地說:“我剛好路過。”從此,他每天都扮演著剛好路過的角色。

  有一次,卓靜到麗江出差,工作沒幾天就病倒了。志恆請假飛了過去。兩個人住在客棧的一個套間裡,卓靜睡臥室,志恆睡沙發,他們像過日子一般療養起來,閒暇時到湖邊散散步,吹吹風。

  有一天,散步回來下起了雨,他們被困在一個小酒館的屋簷下,便走進屋內小酌一下。兩個人醉意微醺,她一直在說話,他安靜聽她說。

  卓靜忽然有些生氣,為什麼他一直陪在她身邊卻又什麼都不表示,明明大家都心知肚明,卻還是不挑開這一層關係。卓靜有些悲觀,或許他只是無聊?

  她盼著聽到最想聽的那一句話,他卻咬緊牙關一直不說。雨水淅淅瀝瀝,兩個人安靜地對視著。

  志恆突然緩慢開口說:“我發現我喜歡你。”頓了一會又擠出一句,“喜歡很長時間了。”

  卓靜忽然覺得嗓子眼一堵,她以前聽過很多次同樣的話,只是不知道這次為什麼讓人如此心動。

  就這樣,他們的戀愛關係迅速確定下來,因為年紀都不小了,沒過多久就把婚事提上日程。兩個人把度蜜月的計劃提前,一起去了內蒙古看草原。

  旅行的第三天,他們開車進了一片林子,迷了路,怎麼都出不來,直到聽見了遠處汽車的轟鳴,才隨著聲音的方向摸索著開出林子,可是沒走多遠,車子就陷進了深坑。開始時車一直往下沉,直到卡在一個地方不動。

  志恆開啟車門,看著已經陷進去一半的輪胎嚇了一跳,他不知道這裡是不是沼澤區,更要命的是這個地方手機根本沒有訊號,兩個人呼喊了幾聲,空曠的原野聽不到任何迴應。

  天色逐漸暗了下來,卓靜有些害怕,不安地看著志恆。這時志恆忽然直了直身子,抱緊卓靜說:“我們走,一會你就踩著我的腳印走,一步不離地跟著我。”

  夕陽的餘暉灑在志恆肩上,幽寂的野外一瞬間亮了起來,卓靜忽然一點也不覺得怕了,她緊緊地牽著志恆的手,兩個人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蹚出了泥沼。

  後來卓靜說,她永遠也忘不了那天,志恆的背影彷彿閃著光芒,帶著她走出絕望的黑暗。

  婚禮的那一天,志恆抬起頭,面前的卓靜披著婚紗,他說:“我一直不善言辭,我記得我們昨晚在微信裡說的那些話,你說你慶幸嫁給了我,慶幸是這個年紀,這些話我會一直記著,老婆,我愛你,謝謝你。”卓靜突然潸然淚下。

  感謝那些年的遺憾與錯過,感謝那些年的孤獨與難過,經過種種磨難的他們,耗盡最後一分力氣冒險的他們,最好的他們,故事最後才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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