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書的散文
書是知識的積累,也是生活的良伴。關於它的散文有哪些呢?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們喜歡!
篇1:關於讀書
近年來,時常有人調侃亦或自謙“人醜就要多讀書”。這一說法似乎也得到了不少人的認可。
因為大學學的是播音與主持藝術,身在藝術類院校,周遭的同學個個儀表堂堂或者美若天仙,如此一來可能不乏有人認為自身是沒必要多讀書的吧。因而讀書到底有什麼實際用處,這樣的問題也就時常在耳邊響起。
而關於這個問題,老實講我一時半會兒還真是答不出來,因為這個問題背後的含義,說得更為直白一點就是:讀書能當飯吃嗎?好吧,讀書不一定就能給你帶來物質上的財富,即使能,也不會是立竿見影的,因為讀書實在是一個安靜的慢活計。那麼這樣一個“慢活計”又究竟有何樂趣所在呢?
我人生讀的第一本書到底是什麼書,已然不記得。但是對《唐詩三百首》的記憶卻頗為深刻,倒不是因為後來理解的其詩歌造詣,那時年紀尚小並不能真正理解詩中的美。而是因為大人們總是會逼迫我在人前表演、背誦詩句,不但將一開始的勃勃興致消磨殆盡,甚至讓我對詩詞都產生了一定的畏懼。可見讀書的樂趣,並不在於能在人前展示和炫耀。
當然,也謝天謝地,上學之後還是因為虛榮心的唆使,倒始終也沒丟掉閱讀,後來竟也慢慢養成習慣並開始發現和體味其中樂趣。
雖是始終堅持閱讀,但真正開始大量的讀書,還是在大學二年級的時候。從小接受的教育便是要“行萬里路,讀萬卷書”;長大之後,受環境影響也時常叫囂要“說走就走的旅行”。而那時候我已經在大一的時候利用平常的假期和寒暑假,從南到北遊走了全國30餘座城市,也是時常說走就走。旅行途中也會帶上一兩本書,但主要用於抵禦在火車上的無聊時光,且時常還是會被窗外的景色所吸引或者被打擾,並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書中的字裡行間去。而越往後也越發意識到—或許真如友人所說:如果不讀書,行萬里路也只是個郵差。
所以在大二的時候我開始靜下來認真讀書,一有閒暇就泡在圖書館,一年下來也讀書數十近百冊,涉獵範圍也逐漸拓寬。這時候才意識到讀書的真正樂趣---或許是除卻其完全是屬於你的個人時光,以及和書目作者那些優秀的靈魂交流獲益頗豐外,讀書讓人自知無知才是最大的樂趣所在。
為什麼自知無知還會是一種樂趣,甚至還是最大的樂趣呢?因為自知無知便會激起自己不斷求知的慾望,而這種不斷求知的慾望所帶來的行動無疑是充實而美好的。而自知無知的人必然不會是固執和盛氣凌人的,而謙遜的品性所衍生的便是能更好的和他人相處,最最重要的是能更好的和自己相處。當然這也不見得就是必然的事情,但是世間還有什麼事能比好好的和自己相處更有樂趣的呢?
當然,一切都不會是絕對的。只是即便不談古人所言的諸如: 粗繒大布裹生涯,腹有詩書氣自華;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一日不讀書,胸臆無佳想,一月不讀書,耳目失清爽等勸學篇。一個人也總該有些屬於自己、獨自的時光,又或者“人醜就要多讀書”的“醜”或許本就不單是指容顏。
篇2:喜歡書
看似如此單調的題目,卻不乏其內在的華麗含蘊,畢竟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充溢人類靈魂的寶庫。看到過以往很多名家大師寫過關於書的文章,卻也受益匪淺,心神領會,而自己與書同樣有著那種難以容色,難以釋懷的感情,因為她已融入到自己的生活,注入了自己的靈魂……
忙碌時,讀書是一種放鬆;閒暇時讀書是一種充實;煩躁時,讀書是一種解脫,是一種別樣的情感寄託;興奮時,讀書是一種理智。當讀書已成為一種習慣,像光在水中旅行,溶入了自己的生活,與書為伴,品味的是清幽絕俗,感受的是“腹有詩書氣自華”;與書為伍,讓心靈在溫暖的情感中漫步,讓自我回歸本真;與書為友,書香的沉靜與悠遠,涵養了幾多嫻雅智慧的人生。
當青春不在時,學會了一面追憶似水流年的影子,重新開始審視自己走過的路,感慨著昔日的幼稚和任性而付出的代價,一面有慶幸自己終於從青澀走向成熟,同時又開始尋覓自己所重新擁有的位置,當天真已不在,生命中那份成熟卻令人心碎……
喜歡書,也喜歡讀書,沒有書地日子裡,彷彿自己失去了什麼,沒有了靈魂,沒有了目標。讀書的妙處,如同咀嚼一枚橄欖,初時淡,後時濃,餘味回味無窮。讀書了樂趣,就在於這或淡或濃中品出她的精妙所在。讀書是最幸福的時刻,是讀書讀到心馳神往的時候,與書中的主人公同喜,與書者同樂,與景物共呼吸,與人物共悲切。
聽媽媽說自己小時候便喜歡讀書,喜歡學習,周圍的鄰居都為我驕傲,但卻有著驢一樣的倔脾氣。沒有書,一定會哭鬧一天,有時甚至為了練好一個生僻的字而把自己所有的本子都要用完……聽著,不覺有些好笑,但是現在的我認為那是的我傻的可愛,是書伴我成長,成熟……
喜歡書,記憶中在學校不遠的地方有個小書攤,那裡有很多各式各樣的書,而自己每天都會在那裡看很久,不願離去,一直到後來和書攤的老爺爺成為朋友……長大了,成熟了,對書地認識又有著新的認識,學會了品,學會了思考,有時為了買一本書,可以騎車到鎮裡面的書店,也不覺得累,卻滿心的欣喜與幸福……
篇3:關於出書
本是因為痴戀文字,陶醉於文學,才提起膽子,拙筆於文章。
其實說來,很是慚愧。儘管小說與榕樹下籤約了,當初拿到簽約合同的時候,我很激動。但隨著修稿,隨著催稿,隨著時間的推移,漸漸的,對自己這部已簽約的小說,感到一股空前的乏力與壓力。似乎是忘卻了,我因何寫字,又是因何在不斷的努力?
或許是因為我本是不願被束縛人的吧。小說簽約後,署上自己的名字的時候,在一陣時間後,頓如覺得自己當初是簽了賣身契。我失去了最初的本質,失去了對文學,對文字的那份熱忱。每天醒來,都在提醒自己一句:我該靜下心來,修稿了。但其實,說一句老實話,我靜不下心來了。這部小說,已然讓我感到莫名的恐慌。
漸漸的,我將其擱置在一邊,也不敢隨意提筆開始新作。只能說,想寫了,便寫點散文罷了。
不過,這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散文,竟然讓我有股痴念。
一時間,靈感頓如湧泉,將自己曾經的走過的地方,現在正走的地方,都毫無保留的給抒發了出來。甚至是大膽的將這文字,將這文學,比作了是自己的情人。但如今,這情人,我已是離不開了,其實也是不願離開。
或許是不斷努力,不斷練筆的緣故吧,文章有了些微微的氣色,儘管他人總說很好,不錯,相當可以。但我知道,我的努力還不夠,儘管功底有些紮實,但卻是圓滑不足。這跟年紀有些關係吧。二十餘年的朝華,拋開兒時的無知與天真,真正著筆文字的,可當從中學開始,但那時,也只能說年少不肯輸卻同窗,胡亂畫文,懂個什麼呢!
但不過,從中學開始,短短3年時間,用一支筆,僅僅只是一支筆,寫了20多部小說,字數不多,每次都是以一本教厚的筆記本,來決定一部小說的長短。儘管有些荒唐,不知世事的我,竟然將對自己所愛的文學,侷限在一本筆記本中。儘管如此,但那時也算是贏了同窗罷,滿足了自己的虛榮感——同學,老師,校外生,都借我的“書”來看。看著看著,這些“書”被傳的最後不知所蹤,誰也不知道在誰手裡。只是,後來去了上海,上了中學的表妹有一次電話我,說是她在當年我所在的中學附近的一個書店裡,看到了我的“書”,驚奇的是,還是當年我手寫的筆記本,她們班上同學都租來看。
這個訊息,讓我有些慌亂了,慌亂的可不是這家書店“盜竊”了我的“書”。而是,一股難以形容的喜悅。
只是,後來如何了,也就不知情了。
但想想,如今的我,回首看那年的“書”,會不會是一番莫名的可笑呢?
算算,對文字的熱忱,對文學的追求,似乎有十年了吧。
十年,我有了自己的所謂的讀者,也有了那些欣賞我的文友,其間也遇到了先生,老師,他們的指點,讓我對文學有了更深的理解,與感悟。因此,我對文章,我不再是往昔的肆意,與狂妄。但依舊是保留自己的文風,甚至是自己的個性!這點,我是不願改變的。奈何,他們欣賞的,還偏偏就是這股勁!
如今,散文似乎在進一步修稿後,便可出集,無傷大雅。而先生,老師,也是建議我,鼓勵我,出一本屬於自己的散文集。他們能說這樣的話,自然是肯定了我。但我,依舊是有些恐慌,與壓力。
這倒不是錢的問題,而是這散文集出了,我還是以前的我嗎,還是單純的,一昧的,因為喜歡,因為深情,而追慕文學的我嗎?我不敢說,將來我就是個大家,也不敢說,我出了,就能說明我可以驕傲了。恰反,我會覺得有些矯情,有些變味了。
不知是否因年紀尚輕,這出集,我實在是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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