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伴我行手抄報豎版

  安全警句千條萬條,安全生產第一條。千計萬計,安全教育第一計。讓學生做安全手抄報可以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安全伴我行手抄報的圖片

  安全伴我行手抄報圖一

  安全伴我行手抄報圖二

  安全伴我行手抄報圖三

  安全伴我行手抄報圖四

  安全伴我行手抄報的資料

  一、交通安全知識

  1、哪些物品屬於乘車禁帶的危險品?

  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有10類36項數千種物品屬乘車禁帶危險品。***1***爆炸品:如雷管、導火線、***、子彈、鞭炮等。***2***氧化劑:如氧酸鈉、高氯酸鉀、硝酸銨化肥等。***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化石油氣、煤氣、氧氣、氫氣等。***4***自燃物品:如黃磷、硝化纖維、膠片、油布及其製品等。***5***溫水燃燒物品:如金屬鈉、鎂、電石粉等。***6***易燃液體:如汽油、煤油、酒精、松節油、香蕉水、油漆等。***7***易燃固體:如紅磷、硫磺、松香、火柴等。***8***毒害品:如砒霜、氰化鈉、磷化鋅、敵敵畏等。***9***腐蝕性物品:如硝酸、硫酸、鹽酸、燒鹼等。***10***放射性物品:如氧化鈾、夜光粉、瀝青、鈾礦等。

  2、為什麼駕駛員、乘車人不能向車外拋撒物品?

  答:駕駛員或乘車人倘若往車扔的是硬物,就易砸傷人,砸壞同向或反向行駛的車輛。倘若扔出的塑料袋、報紙等輕飄物品正好擋住了後邊駕駛員,尤其是摩托車手的雙眼,稍一走神或措施不當就會造成車禍。總之,往車外拋撒物品是極不文明的行為,是反應公民道德水平高低的一個表現。

  二、消防安全知識

  消防法有關規定

  1、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指定本法。

  2、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3、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4、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6、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有組織引導群眾疏散的義務。

  7、發生火災的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8、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義務,造成人身傷亡,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9、違反本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防溺水安全知識

  1.不要私自在海邊、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追趕,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別是小學生必須有大人的陪同並帶好救生圈。

  3.嚴禁小學生私自外出釣魚,因為釣魚蹲在水邊,水邊的泥土、沙石長期被水浸泡,而變很鬆散,有些水邊長年累月被水浸泡還長了一層苔蘚,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傷的危險。

  4.在沒有大人陪同或配帶救生圈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結夥去划船。

  5.到公園划船,或乘坐船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洗手、洗腳,尤其是乘坐小船時不要搖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時,一旦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保持鎮靜,聽從船上工作人員的指揮,不能輕率跳水。如果出現有人溺水,更不要冒然下水營救。

  7.遇到大風大雨、大浪或霧太大的天氣,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8.如果不慎滑落水中,應吸足氣,拍打著水,大聲地呼喊,岸上的人應馬上呼喊大人救援,並找附近的有長樹枝、竹子、草藤什麼的,便於拋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沒有大人來救援,岸上的人應一邊呼喊一邊馬上脫掉衣服、皮帶並把它們接起來拋向落水的人。

  9.如果不幸溺水,當有人來救助的時候應該身體放鬆、讓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0.當自己特別心愛的東西,掉入水中時不要急著去撈,而應找大人來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