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媽媽怎麼用藥才安全

  準媽媽就是指女人懷孕了,不久就要生小孩子,準備當媽媽了。簡而言之,“準媽媽”就是即將分娩 的女人。那麼,?

  用藥時間最關鍵

  一般而言,服藥時間發生在孕3周以內,稱為安全期。這個時候囊胚細胞數量較少,一旦受到有害物的影響,細胞損傷難以修復。如果胎兒質量不高,機體自然會優勝劣汰,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產。如果是這個時候服了藥物,不必為生畸形兒擔憂,因為如果這個時候不小心服了藥物,又沒有任何流產徵象,一般表示藥物未對胚胎造成影響,可以繼續妊娠。

  孕5周~8周稱高敏期。此時胚胎對於藥物的影響最為敏感。不安全藥物最容易導致胎兒畸形,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產。此時應根據藥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症狀加以判斷是否繼續妊娠。若出現與此有關的陰道出血,不宜盲目保胎,應考慮中止妊娠。

  孕8周至孕4~5個月稱為中敏期。此時是胎兒各器官進一步發育成熟的時期,對於藥物的毒副作用較為敏感,但多數不引起自然流產,致畸程度也難以預測。此時是否中止妊娠應根據藥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慮後再作決定。繼續妊娠者應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臍血、B超監測胎兒生長情況,瞭解鼻骨長度,以及頸項面板厚度。若發現胎兒異常應予引產,若是染色體異常或先天性代謝異常,應視病情輕重及預後,及早終止妊娠或給予宮內治療。

  孕5個月以上稱低敏期。此時胎兒各臟器已經基本發育完全,對藥物的敏感性較低,用藥後不易出現明顯畸形,但可出現程度不一的發育異常或侷限性損害,如鏈黴素、卡那黴素、奎寧、奎尼丁可引起耳聾。


準媽媽

  準媽媽“硬挺”殃及母子

  通常孕期接受用藥最多的是抗生素和解熱鎮痛藥。有受孕可能的婦女用藥時,需注意月經是否過期,並儘可能在醫師的指導下用藥。孕婦看病就診時,應主動告訴醫生自己末次月經時間,或已懷孕和妊娠時間,而且作為準媽媽,更應該對下列藥物有一定的瞭解。

  初孕3個月內禁用藥:抗組胺藥、抗凝血藥、抗癲癇藥、抗癌藥、磺胺類藥等。如氨甲喋呤、氮芥、敏克靜、苯妥英鈉等。

  整個妊娠期禁用藥:抗感染藥如鏈黴素、四環素、氯黴素;影響內分泌的藥物如丙酸睪丸素、己烯雌酚、他巴唑以及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等。

  妊娠後期至接近分娩時的禁用藥物:麥角新鹼類藥、峻瀉藥、奎寧、奎尼丁、***藥、利血平、阿司匹林、***及其他鎮靜催眠藥等。

  孕期禁用的中藥:螈青、天雄、烏頭、附子、野葛、水銀、巴豆、芫花、大戟、地膽、紅砒、白砒、水蛭、虻蟲、蜈蚣、雄黃、雌黃、牽牛子、乾漆、鱉爪甲、麝香等。

  但是,對於孕期用藥也不要走極端。近年來,社會上不乏這樣的報道:孕婦有病卻不敢用藥,或醫生開了處方還將信將疑,不去取藥,自己“硬挺”,以致貽誤病情,殃及母子。

  孕期用藥誤區包括:一、孕期患各種疾病需用藥物治療時不肯用藥,以致病情加重。二、孕期患疾病需用藥物治療,藥物選擇不合理。我們認為孕期用藥既要謹慎,但也不要有了疾病忌諱用藥。有些疾病如不及時治療,疾病本身也會對胚胎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危及孕婦生命。例如,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徵可導致胎兒早產、宮內死亡、新生兒窒息並可危及孕婦生命;糖尿病母親妊娠後,如不積極控制血糖,胎兒可以出現迴圈系統的發育缺陷、先天性心臟病等;妊娠合併念珠菌性陰道炎者可導致早產、胎膜早破、絨毛膜炎及新生兒真菌感染等。

  準媽媽牢記三原則

  一、妊娠的最初3個月是胎兒的各器官分化、發育、形成階段,3個月以後,除生殖器和中樞神經系統進一步發育外,胎兒的多數器官均已形成。因此,在妊娠前3個月儘可能避免用藥。

  二、當需要用藥時,孕婦應請教醫生,不要自行服藥。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確的有可能致畸的藥物。在有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情況下,應儘量選取在臨床上使用時間較長的、相對安全的、對胎兒毒副作用小的藥物,儘量避免大劑量、長時間或多種藥物一起使用。病癒或基本痊癒後要及時停藥。

  三、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的孕婦,妊娠後應根據病情適當減少藥物用量,或選用對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