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區的功能

  自由貿易園區是指在貿易和投資等方面比世貿組織有關規定更加優惠的貿易安排,那麼你對自由貿易園區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自由貿易區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自由貿易區的定義

  京都定義公約

  1973年國際海關理事會簽訂的《京都公約》,將自由貿易區定義為:“指一國的部分領土,在這部分領土內運入的任何貨物就進口關稅及其他各稅而言,被認為在關境以外,並免於實施慣常的海關監管制度。”

  美國關稅委員會定義

  美國關稅委員會給自由貿易區下的定義是:自由貿易區對用於再出口的商品在豁免關稅方面有別於一般關稅地區是一個只要進口商品不流入國內市場可免除關稅的獨立封鎖地區。自由貿易區的另一種官方解釋,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包括獨立關稅地區***根據WTO***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規則,為實現相互之間的貿易自由化所進行的地區性貿易安排***Free Trade Agreement:FTA自由貿易協定***的締約方所形成的區域。這種區域性安排不僅包括貨物貿易自由化,而且涉及服務貿易、投資、政府採購、智慧財產權保護、標準化等更多領域的相互承諾,是一個國家實施多雙邊合作戰略的手段。

  自由貿易區的功能

  自由貿易區內允許外國船舶自由進出,外國貨物免稅進口,取消對進口貨物的配額管制,也是自由港的進一步延伸,是一個國家對外開放的一種特殊的功能區域。

  自由貿易區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點外,還可以吸引外資設廠,發展出口加工企業,允許和鼓勵外資設立大的商業企業、金融機構等促進區內經濟綜合、全面地發展。自由貿易區的侷限在於,它會導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稅。如果沒有其他措施作為補充,第三國很可能將貨物先運進一體化組織中實行較低關稅或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然後再將貨物轉運到實行高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為了避免出現這種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貿易區組織均制訂“原產地原則”,規定只有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的“原產地產品”才享受成員國之間給予的自由貿易待遇。理論上,凡是製成品在成員國境內生產的價值額佔到產品價值總額的50%以上時,該產品應視為原產地產品。一般而言,第三國進口品越是與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生產的產品相競爭,對成員國境內生產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原產地原則的涵義表明了自由貿易區對非成員國的某種排他性。現實中比較典型的自由貿易區如北美自由貿易區***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rea***。

  自由貿易區的特點

  隨著時間的發展,自由貿易區發展逐漸呈現以下特點:

  數量不斷增加

  最典型的是美國對外貿易區的迅速增長。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國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開始下降,與此同時,美元貶值,失業人數增加。在此情況下,為了刺激對外貿易發展,各州紛紛設立對外貿易區。到1980年,全美的自由貿易區增加到77個,到1994年底,自由貿易區已達199個,貿易分割槽達285個,總數為484個。

  功能趨向綜合

  隨著自由貿易區數量的持續增長,自由貿易區的功能也在不斷擴充套件。早從70年代開始,以轉口和進出口貿易為主的自由貿易區和以出口加工為主的自由貿易區就已經開始相互融合,自由貿易區的功能趨向綜合化。原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都可在區內自由進出,在區內可以進行進出口貿易、轉口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銷、製造、拆裝、改裝、加標籤、分類、與其他貨物混合加工等商業活動。因此,世界上多數自由貿易區通常都具有進出口貿易、轉口貿易、倉儲、加工、商品展示、金融等多種功能,這些功能綜合起來就會大大提高自由貿易區的執行效率和抗風險能力。

  管理不斷加強

  各國的自由貿易區在初創時由於條件不同,功能各異,管理水平也相差較大,但是經過幾十年的競爭發展,各國自由貿易區的管理已逐漸趨向規範化。而且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自由貿易區的基礎設施和管理手段也大大改善,形成了各自頗具特色的管理體制。世界上四個主要的自由貿易區***阿聯酋迪拜港自由港區、德國漢堡港自由港區、美國紐約港自由貿易區、荷蘭阿姆斯特丹港自由貿易區***的管理機構權威性非常強。四國對自由貿易區管理機構授權上大體相近,都是港區合一,成立經聯邦政府授權的專門機構,負責管理和協調自由貿易區的整體事務,投資建設必要的基礎設施,有權審批專案立項。特別是著眼於自由貿易區與城市功能的相互促進,超前進行整體規劃和建設,極富特色和成效,帶動了周邊城市經濟發展,尤其是在金融、保險、商貿、中介等第三產業發展上成效顯著。

自由貿易區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