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心的現代詩和散文

  把自己的生活體驗,凝聚成富有哲理的詩行,抒寫的內容是寬泛的、跳躍的、多元的,有著獨特的藝術魅力和持久的生命力。小編這裡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冰心的散文詩和現代詩歌,希望大家喜歡。

  《秋》

  陰沉沉的樹蔭,

  一角的天;

  紅的是玫瑰,

  綠的是芭蕉。

  捲起簾來,

  總是這一幅圖畫,

  好雖好,

  未免也有些兒煩膩了。

  一夜秋風吹透了——

  捲起簾來,

  卻已經又換了一幅,

  菊花開著天也高了,

  庭院也開朗了。

  呀!

  看他大刀闊斧,

  造出了海闊天空的世界,

  是何等的建設,

  何等的破壞。

  青年呵!

  我們也有這樣剛強的手腕麼?

  有他這樣朗潔的心胸麼?

  青年呵!

  一齊打起精神來,

  跟著他走!

  不要只……

  《天籟》

  抱著琴兒,

  彈一曲“秋風起”。

  苦心孤詣,

  縱錚了半夜,呀!溫溫的月兒,

  薰薰的風兒,

  哪裡有一毫秋意!

  還是住了琴兒罷——

  涼雲堆積了,

  月兒沒了,

  風兒起了,

  雨兒來了,

  樹葉兒簌簌響了,

  秋意填滿了宇宙——

  還是住了琴兒罷……

  自然呵!

  你們繁枝密葉為琴絃,

  雨絲風片為勾撥,

  量夠這小小琴兒,

  如何比得你!

  《譯書的我見》

  我對於翻譯書籍一方面,是沒有什麼經驗的;然而我在雜誌和報紙上面,常常理會得在翻譯的文字裡頭,有我個人覺得不滿意的地方,因此要摘舉它們的缺點,記在下面:

  ***一***在外國文字裡面,有許多的名詞和字眼,是不容易翻譯的,不容易尋得適宜的中國字眼和名詞去代表的;因此那譯者便索性不譯,仍舊把原字夾在行間字裡。

  我們為什麼要譯書?簡單淺近的說一句,就是為供給那些不認得外國文字的人,可以閱看誦讀;所以既然翻譯出來了,最好能使它通俗。現在我們中國,教育還沒有普及,認得字的人,比較的已經是很少的了,認得外國文字的人,是更不用說的。這樣,譯本上行間字裡,一夾著外國字,那意思便不連貫,不明瞭,實在是打斷了閱者的興頭和銳氣;或者因為一兩個字貽誤全篇,便拋書不。如此看來,還只有認得外國文字的人,才可以得那譯本的益處,豈不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麼?所以我想最好就是譯者對於難譯的名詞,字眼,能以因時制宜,參看上下文的意思取那最相近的中國字眼名詞,翻譯出來。若是嫌它詞不達意,儘可用括號將原字圈起來,附在下面,以備參考。至於人名地名,因為譯者言人人殊,有時反足致人誤會,似乎還是仍其本真妥當些。

  ***二***翻譯的文字裡面,有時太過的參以己意,或引用中國成語——這點多半是小說里居多——使閱者對於書籍,沒有了信任。例如:

  “……吾恐銅山東崩,洛鍾西應……”

  “……‘父親,請念這蠟燭上的字。’孫先生欣然念道:

  ‘福如東海……壽比南山。’……”

  “……是不是取‘同心之言,其臭如蘭’的意思呢?……”像這一類的還多——我常常疑惑,那原本上敘述這事或這句話的時候,是怎樣轉接下去的。這“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分明是中國成語,壽燭上刻著“福如東海,壽比南山”分明是中國的習慣,而且譯者又這樣的用法,自然是譯者杜撰的了。類推其餘的,也必是有許多竄易的地方。這樣,使閱者對於譯本,根本上不信任起來,這原沒有苛求的價值。然而譯者對於著者未免太不負責任了,而且在藝術的“真”和“美”上,是很有關係的,似乎還是不用為好。

  ***三***有時譯筆太直截了。

  西國的文法,和中國文法不同;太直譯了,往往語氣顛倒,意思也不明瞭。為圖閱者的方便起見,不妨稍為的上下挪動一點。例如:

  “……這時他沒有別的思想,除了恐怖憂鬱以外……”假如調動一番,使它成為:

  “……他這時除了恐怖憂鬱以外,沒有別的思想。……”

  或者更為妥當一些。

  還有一件事,雖然與譯書無關,但也不妨附此說說;就是在“非翻譯”的文字裡面,也有時在引用西籍的文字,或是外人的言論的時候,便在“某國的某某曾說過”之下,洋洋灑灑的抄了一大篇西文,後面並不加以註釋。或是在一句之中,夾上一個外國字,或是文字之間,故意語氣顛倒。

  對於第一條,寫一大篇外國字的辦法,我沒有工夫去重抄,總之是極其多見就是了。

  第二條例如:

  “……既然有Right就應當有duty……”

  “……Oh!my dear friend!你們要……”

  “……都彼此用真情相見,便用不著Mask了。……”

  第三條例如:

  “……‘花兒!——花兒!’半開的大門臺階上一個老女人喊道。……”

  “……‘你的東西忘下了,’他一路追一路嚷……”

  像這一類——二,三條——的更多了。

  前些日子,有一位朋友和我談到這件事。他說:“我真不明白作這文章的人,是什麼意思。若是因為這幾個字,不容易拿中國字去代替,只得仍用它夾在句子裡,這樣,十分熱心要明白瞭解這句子的人,不免要去查字典,或是要請教別人,作者何不先自己用一番工夫,卻使閱者費這些手續?何況Right原可翻作‘權利’,duty原可翻作‘義務’,mask原可翻作‘假面具’呢。作者如要賣弄英文,何不就做一篇英文論說,偏要在一大篇漢文論說裡,嵌上這小小的一兩個字呢?不過只顯得他的英文程度,還是極其膚淺就是了。”——他所說的話,未免過激,我不敢附和。然而這樣的章法,確有不妥的地方,平心而論,總是作者不經意,不留心,才有這樣的缺點,——平常對同學或朋友談話的時候,彼此都懂得外國文字,隨便談慣了。作文的時候,也不知不覺的,便用在文字裡。在作者一方面,是毫無輕重的。然而我們在大庭廣眾之間,有時同鄉遇見了,為著多數人的緣故,尚且不肯用鄉音談話。何況書籍是不脛而走的,更應當為多數人著想了。盼望以後的作者,對於這點,要格外注意才好。

  引用外國書籍上的文字,或是名人的言語的時候,也更是如此,否則要弄出“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的笑柄,白佔了篇幅,卻不發生效力,時間和空間上,都未免太不經濟了。何況引用的話,都是極吃力有精彩的呢。

  有時全篇文字,句句語氣顛倒,看去好像是翻譯的文字。這原是隨作者的便,不過以我個人看去,似乎可以不必!

  歸總說一句,就是譯書或著書的宗旨,決不是為自己讀閱,也決不是為已經懂得這書的人的讀閱。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譯者和作者如處處為閱者著想,就可以免去這些缺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