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分析足球比賽
足球運動是以腳支配球為主,兩個隊在同一場地內進行攻守的體育運動專案。它是世界上最受人們喜愛、開展最廣泛、影響最大的體育運動,被譽為“世界第一運動”。那麼你知道嗎?以下是小編教大家的關於,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分析足球比賽的方法
整體站位
從整體上去理解站位和移動對比賽的影響是很重要的。你要學習從整體上去觀看比賽,理解球隊的每一個舉措帶來了什麼樣的效果,對比賽造成了什麼樣的影響。
上圖是2013年歐冠決賽多特蒙德vs拜仁的一個案例。多特蒙德採用的是高位防守***後防線的站位非常靠上,已經到了中圈附近***,但是他們的前鋒並沒有積極地壓迫對手,而是放任拜仁的後衛們控球,但是佔據了他們向後腰傳球的線路,這就導致中場非常擁擠,很難通過,拜仁的後衛們不得不嘗試長傳來越過中場,直接找前鋒,打多特防線的身後。不然的話,他們就有可能在擁擠的中場區域丟球,在後防毫無組織的情況下被對手就地反擊。多特蒙德後防線以及前鋒的站位和移動迫使拜仁改變了他們慣常的進攻組織方式,不得不打起長傳,而整場比賽中拜仁也有幾次通過長傳在多特的身後找到了羅本。
陣型對位
你需要注意雙方的陣型***和變陣***以及整場比賽中他們互相之間是如何對位的。
上圖是2011年歐冠決賽巴塞羅那vs曼聯,雙方的4-3-3和4-4-2。如圖所示,巴薩在中場中路擁有3對2的人數優勢***梅西會回撤時甚至會達到4對2,雖然魯尼也會回撤,但這場比賽中他對布斯克茨的盯防非常糟糕***,而另一方面,曼聯的2名邊前衛加上2名前鋒對上巴薩的4名後衛,這是一個4對4的局面,巴薩沒有優勢。
另一個有趣的例子是2011年的歐冠淘汰賽拜仁vs那不勒斯。這場比賽中,那不勒斯的3-4-3對上了拜仁常用的4-2-3-1。那不勒斯的2名邊前衛與拜仁的邊鋒都是1對1的較量,而在中場中路兩隊的2名後腰也是分別對位。最有趣的地方在於,那不勒斯的後防線在面對戈麥斯和克羅斯時擁有3對2的優勢,但是克羅斯並沒有在戈麥斯身邊活動,而是極具智慧地後撤成為了第3名後腰,這讓拜仁在中場中路獲得3對2的優勢的同時,也讓那不勒斯的3名後衛非常奢侈地只負責防守戈麥斯一人。而當克羅斯隨後再從中場後插上時,他往往無人盯防,最終他也在禁區前沿打入一球。
下面我們看一個關於在比賽過程中變陣的例子,這是2011年的一場西班牙國家德比,巴薩和皇馬起初的陣型導致了雙方在中場3對3人數均等,而在後防線上都比對方的前場球員多一人。
比賽進行了20分鐘後,瓜迪奧拉在戰術上做出了變化。他將阿爾維斯推到了右前衛的位置上,讓桑切斯改打中鋒,而梅西則後撤成為前腰。這次變陣讓巴薩只有3名後衛對抗皇馬的3名進攻球員,但在球場中央他們擁有了4對3的優勢。以上是一些陣型對位的例子,以及他們是如何在從戰術上影響比賽走勢的。記住,你要始終清楚雙方在球場上的每一塊區域內是如何對抗的。
足球比賽常見規則
足球比賽場地及用球
標準的國際比賽場長度為100~120m,寬度為64~75m。世界盃決賽時所用球場的標準為:長度105m,寬度65m,並鋪有草皮。正式國際比賽必須在天然草皮球場進行,不得在人造草皮球進行。足球場內劃有:球門線、邊線、中線、罰球區、球門、角球區、中點、中圈、罰球弧。球場四角各豎一面高度不超過1.5m的角旗。足球門的寬度為7.32m,高度為2.44m。
標準的國際比賽用球,其周長為68~71cm,重量在比賽開始時為396~453g,充氣後的壓力為0.6~1.1大氣壓。球的顏色應與球場有明顯的區別,一般為白色、晚間用燈光比賽時,須使用黑、白兩色球。比賽中未經裁判允許,不得更換比賽用球。
參賽人數及比賽時間
正規足球比賽,每隊上場人數為11人,其中一人必須是守門員,每場比賽可替換三人,任何一個球隊少於七人時,比賽不能進行。每場正規的足球比賽,有一名主裁判、二名助理裁判和一名替補裁判。主裁判鳴哨後,開球隊員將球向前踢至滾動一週後,即開始比賽。比賽的時間分上、下兩上半場,每半場為45min,中場休息時間不15min。在全場比賽90min內打成平局後,需打加時賽,加時賽的時間為30min,上下兩個半場各為15min,中間不休息,只交換場地,採用突然死亡法進行比賽。若加時賽仍為平局,且必須決出勝負,則採用互相罰點球決勝負的辦法。勝一場得3分,平一場得1分,負一場得0分。
裁判員及助理裁判員職權
在足球比賽中,裁判員根據足球規則賦予的權力,可以對比賽雙方隊員、教練員等的不正當行為和犯規進行處罰、警告或罰出場直至取消比賽資格。助理裁決員協助裁判員執行規則,當球的整體越出邊線或端線,應指明哪一方踢球門球,或擲界外球,或踢角球。當球的整體越過球門線時,助理裁判員持旗指向中圈,主裁判鳴哨判為勝一球。
越位及侵人犯規處罰
在現代足球比賽中,最多、最常見就是越位犯規和侵人犯規。判罰越位犯規應根據以下三個條件。
進攻隊員傳球一剎那,同隊隊員在對方半場內所處的位置比球更接近對方端線。
接球隊員與對方端線之間少於二名防守隊員。
企業從越位位置獲得利益或干擾比賽,也應判罰越位犯規。
侵人犯規的處罰,要根據足球規則精神對故意犯規與合理動作,勇敢頑強與粗野動作,良好作風與不正當行為加以識別和區分。
侵人犯規主要有:拉人、拌人、阻擋和危險動作。
拉拌人犯規在比賽中最常見到的是隊中爭搶球的目的不在球,故意用手拉或腳拌摔對方隊員或剷球中故意剷倒對方隊員;應判罰直接任意球或點球。阻擋犯規常見的是隊員爭搶球目的不在球,而是故意阻攔對方向球跑動。危險動作是指雙方隊員鄒搶球動作和踢球方式,被裁判認為有可能傷及對方或自己的危險性。如阻擋和危險動作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球或處理球,應判罰間接任意球。此外,裁判員應掌握好有利與無利的原則,儘量避免做出對犯規一方有利的判罰。例如:攻方射門時,守方非守門員的隊員用手觸球犯規,但球仍然進了球門,裁判員則不應判手球犯規,而應判進球有效。此時裁判員若判防守犯,反而使進攻一方有可能失去一次得分機會。這樣,就有可能造成對犯的一方有利了。有利和無利原則掌握得好壞,是衡量一個裁判員執罰水平的重要標誌。足球比賽中,允許雙方隊員進行合理衝撞,但必須在雙方控制的範圍內,用肩部以下、肘部以上的部位,衝撞對方相同部位,且肘部不應外張,衝撞力量應適當。
比賽中,對故障拉人、推人、踢人、拌人、凶猛地跳向對方、帶有危險性衝撞、故意手球一般應判罰直接任意球,如守方在罰球區內犯有上述犯規動作,應由對方罰點球。
比賽中,任何一方的踢球方式有傷及對方的危險或阻擋、衝撞手中無球的守門員或守門員違例,均應判罰間接任意球。
在比賽過程中,裁判員對有過錯的教練員、領隊或隊員,妨礙比賽,對裁判員判罰表示不滿或有不正當行為者應以黃牌警告;對有惡劣行為或嚴重犯規,用粗言穢語進行辱罵者,應予以紅牌罰出場,取消比賽資格。裁判員在比賽中,無需向被警告者作任何解釋,但賽後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寫出書面報告呈交主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