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的語速到底多少合適

  播音指電臺、電視臺等電子傳媒所進行的一切有關聲音語言和副語言傳播資訊的活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關於,歡迎借鑑參考。

  不難發現,在現階段的廣播電視節目中,播音員主持人說話時的語速是越來越快了。的確,播音速度是和逐漸加快的社會生活節奏同步的,快速是時代發展對廣播新聞播音的客觀要求。但是到底播音時用多快的語速,這在播音界還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有人主張快一點好,而有人則覺得慢一點好。但無論怎樣,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以前那種每分鐘220字以下的慢語速已逐漸被淘汰。

  這是因為,首先,語速過慢就無法在一定的時間內有效地傳遞資訊,它在單位時間裡對資訊量的削減效應是很明顯的。

  其次,它已經不適合在快節奏裡生活的現代人的口味了,語速過慢會給人以懈怠、拖沓的感覺,也容易使人覺得主持人無精打采,甚至有氣無力。

  那麼,是不是播音速度越快越好呢?答案是否定的。

  語言作為一種交流工具,說和聽的速度都有一個極限。下面全國青少兒播音主持專業委員會的老師就和大家一起分析一下,這播音時到底用什麼樣的語速才最合適呢?

  專家的測試研究表明,一般情況下,人耳對語言的接受程度,是每秒四五個字,即每分鐘240-250字;對於我們日常生活中非常熟悉的語言,人耳的接受程度可達每秒七八個字,甚至更多。播音時用的是標準普通話,人們對標準普通話的接受程度要高於每分鐘240-250字,可以達到280字左右。但280字也並非就是播音時標準的語速。

  不同年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職業的人對語言理解的能力是不同的。老年人聽力差、反應速度慢、記憶力減退,他們的聽覺和識辨能力往往不及年輕人。文化水平低的人對語言的理解能力一般也趕不上文化水平高的人。所以我們在選擇播音語速時要兼顧大多數聽眾,不能一味求快;另一方面,播音時的語言與我們平時說話不同,它講究吐字清晰、語音準確,每一個漢字的發音過程都由“字頭、字腹、字尾”組成。所以每個字或詞的發音都應該按這個發音的過程來發全,調值也要到位。否則就會讓聽眾覺得聲音急促,發音不全,以致難以辨析。所以,綜合以上的分析,選擇每分鐘250-260字的播音速度是相對比較適宜的。

  然而每分鐘250-260字的播音速度,只是從生理學上得出的一個大致平均值。播音時的語速不僅是決定廣播電視節目資訊量大小的一個重要因素,它也和播音員的語氣、語調一樣,是表現稿件內容和情感的一個重要手段。具體到每一篇稿件時,播音速度則要根據每篇稿件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因為不同內容、不同體裁、不同情感因素的稿件所要求的播音語速是不一樣的。激憤、喜悅、歡慶、振奮、悲痛、內容的重大與否,都會在某種程度上憑藉語速表達出來。

  可以大致遵循這樣一些標準和規律:

  1.通訊、特寫類的稿件要比訊息稿件播的慢一些;

  2.同是訊息,政府的重大宣告、突發事件的報道、重大人事任免事項等要播得慢一些,而反腐倡廉一類的有關通知、有關規定則要播得快些,以期藉著語速形成一種威懾;

  3.聽眾不熟悉的內容、包含新知識、新名詞的稿件則要播得慢一些,好給聽眾一個領會吸收的餘地;

  4.不同情感色彩的報道在語速上的不同要求則更明顯,比如重大人物的訃告,只有更慢的語速才能表達出悲哀、傷痛的心情。而重大喜慶節目的現場報道,如果也用很慢語速,就會與現場熱烈氣氛極不相稱;

  5.即使在同一篇稿件裡面,語速也可能不一樣,比如播報稿件中重要的人名、地名、數字,以及核心內容時,語速要較通篇稍微放慢,以起到強調作用。

  綜上所述,全國青少兒播音主持專業委員會的老師認為,恰當適宜的播音語速應該是以每分鐘250-260字的這個基準語速為基礎,再根據每篇稿件的內容、體裁和情感等因素來決定具體的播音速度。因稿制宜,有張有弛,快慢相間,才會使得廣播新聞節目的播音變得有聲有色,使人聽起來毫不費力並且身心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