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建議書範文

  食品業屬於道德度極高的行業,食品安全是食品企業對利益相關者的道德承諾。 如果企業為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視食品安全,就必定發生食 品安全問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建議書,歡迎閱讀。

  篇1

  尊敬的領導: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品對我們的重要可想而知。可是為什麼又會有那麼食品安全問題不間斷的出現:前兩年的“蘇丹紅”,“三鹿奶粉”事件,近些年來國內食品安全事故也頻頻發生,像是三聚氰胺超標奶粉、地溝油、紅心鹹鴨蛋有蘇丹紅、瘦肉精、劣質散裝白酒、陳化糧、“金華火腿敵敵畏”事件,„..在那些平時大家公認的大型食品企業,甚至是大型國有食品企業都因食物安全問題,頻繁的出現在各大媒體新聞中。在中國,遭遇有害、有毒、非健康食品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常態,我建議可以在下面幾個方面做一下改善:

  一***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素質一是對全民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二是加強對環境保護的宣傳,強化人們的環保意識;三是加強社會主義道德、誠信、公德的宣傳教育,加強社會信用、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的建設,形成誠實、誠信的社會氛圍。

  二***完善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規和標準,提高食品安全領域的科技水平,提高國家食品安全領域的科技水平和創新能力,為國家食品安全控制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三***加大監督力度,堅決打擊製假、售假等違法行為,加強食品市場的監管力度,從源頭、生產、流通、銷售各環節控制食品的汙染,加大對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責任企業和責任人的懲罰和打擊力度,健全市場管理和食品生產許可證制度、食品市場準入制度和不安全食品的強制返回制度,確保消費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各級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要經常對農產品和食品實行監督抽查,增加抽查的次數和覆蓋面。對製假、售假不法行為,從嚴、從重予以打擊,造成一種高壓態勢,使不法分子不敢鋌而走險。

  四*** 提高檢測技術和能力,為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技術支撐無論是源頭管理、市場準入、產品抽檢或是進出口把關等都要有相應的檢測手段。

  四、 對於食品安全問題我們在生活中可以做些什麼鈔票在我們手裡,我們的消費意向決定了市場的走向。

  1、不要購買那些包裝粗劣、粗製濫造、假冒偽劣的食品。

  2、不要去路邊攤以及不規範的地方吃飯

  篇2

  尊敬的領導:

  關於加強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議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觀念的改變,超市等新興零售業態逐漸取代傳統的集貿市場,成為城市家庭採購食品的主要渠道。雖然與其他渠道相比,超市是食品銷售相對安全的通道,但目前超市食品仍存在不少安全隱患,超市食品安全狀況令人擔憂。突出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超市食品進貨把關不嚴,一些質量不合格食品,尤其是農藥殘留超標、食品新增劑超標的農副產品和生鮮食品流入超市銷售。二是超市自制食品和散裝食品衛生質量不過關,製作銷售過程不符合衛生規範要求,如熟食品敞開式“裸賣”現象十分普遍。三是超市食品標識和保質期管理不嚴格,有的食品***特別是散裝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QS標誌等標識不全,有些超市隨意設定自制食品的保質期,甚至將過期食品“改頭換面”重新上櫃銷售。四是超市食品儲存條件不達標,或者從業人員不遵守操作規範,造成食品受汙染、變質,如很多超市熟食區銷售人員不按規定穿戴制服、口罩和手套。

  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一是法規和標準缺失,例如我國至今沒有一套針對超市行業食品安全的行業標準,對於超市自制食品國家也沒有明確的保質期限規定。二是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涉及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監、貿易等多個部門,實際監管中存在政出多門、多頭執法、重複執法等問題,使得監管效果“打折扣”。三是超市經營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意識淡漠,員工食品安全知識缺乏。個別商家受經濟利益驅動,利用了消費者對超市食品安全的信賴心理,坑蒙欺詐消費者。四是超市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和制度存在缺陷,食品供應鏈監控薄弱,生鮮食品源頭管理漏洞多,對自制食品、散裝食品安全管理不力。五是超市食品安全相關設施投入不足,不適應食品安全控制的要求。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此,建議我市各級各有關方面高度重視超市食品安全問題,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

  1、加強政府監管部門間的協調。通過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互相通報食品安全情況、開展聯合執法等辦法,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做到各部門分工明確、各負其責、通力配合,真正形成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合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實施全市統一的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標準,搞好食品生產、包裝、儲存、運輸等方面的認證工作。

  2、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對超市食品進貨源頭的監管。完善並落實超市進貨查驗記錄、索證索票、建立進銷臺賬等各項制度,健全食品貨源可追溯、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機制,推行超市食品安全協議准入,加強對供應商管理。重點針對農副產品和生鮮食品安全,推動大型超市與直供基地對接, 確保貨源正當,質量合格有保障。

  3、督促超市企業加強食品質量管理,建立食品安全監控體系。推動有條件的超市設立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加強對加盟店自採食品、超市聯營、招商部分及供應商向門店直送食品的安全控制。建立健全超市食品質量自檢、食品儲存和銷售操作規範、不合格食品處理、食品安全責任制等企業規章制度。加大食品質量控制中的管理執行力度,重點加強超市自制食品、散裝食品、生鮮食品和食品保質期等薄弱環節的監控。在切實落實食品良好操作規範***GMP規範***的基礎上,引進食品安全有效控制體系***HCCP體系***。

  4、督促超市加大對食品安全相關設施的投入,完善食品冷鏈設施裝置,提高食品質量監控技術。

  5、政府相關部門加大對超市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超市食品安全監管長效工作機制。完善超市食品安全巡查、食品安全承諾和責任追究、食品安全公開評價、食品安全行政約談等各項制度。積極開展超市食品安全專項整頓活動,嚴肅查處超市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6、加強關於超市食品安全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加大超市食品安全資訊披露力度,發揮新聞媒體、社會輿論對超市食品安全的監督作用。通過評選、表彰食品安全信得過超市,對超市食品安全進行評級等辦法,發揮先進企業的示範引領作用。

  7、建立超市企業自檢、政府監管部門抽檢相結合的超市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加快建設全市食品衛生公共檢測中心,為包括超市在內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提供服務。引導自身力量不足的超市採取委託制,引進檢測中介進入市場,藉助第三方對食品質量安全做定期檢測。

  8、加強對超市經營管理者和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切實增強超市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意識和全員重視食品安全的思想意識,確保食品安全管理員具有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提高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的規範化水平。

  9、建立超市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加強行業自律方面的積極作用,為廣大消費者營造衛生安全的超市食品消費環境。

  篇3

  尊敬的政府領導: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那麼,如果買一包價值一元的方便麵,吃的時候發現了一隻蟑螂,也許吃了以後並不會發生大的疾病,但卻只能要求十元的賠償,作為每個消費者,都會覺得不公平。因此,我們認為“假一罰十”這條不足以彌補消費者損失。

  為此,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一、借鑑國外先進經驗,建立全面、系統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比如,美國整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分為聯邦、州和地區三個層次。**監管機構的許多部門都聘用流行病學專家、微生物學家和食品科研專家等人員,採取專業人員進駐食品加工廠、飼養場等方式,從原料採集、生產、流通、銷售和售後等各個環節進行全方位監管,構成覆蓋全國的立體監管網路。與之相配套的是涵蓋食品產業各環節的食品安全法律及產業標準,一旦被查出食品有問題,食品供應商和銷售商將面臨嚴厲的處罰和數目驚人的鉅額***。對此種做法,我們可以進行借鑑。

  二、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分段監管工作中的協調與配合。

  《食品安全法》確立了分工負責和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

  管體制,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採取有效措施來提高監管的有效*和公信力。一是分段監管的部門之間需要適當“越位”。有專家指出,為了實現有效監管,有關部門對於自己的監管職責或者職責

  “盲區”需要適當“越位”,適當“越位”屬於良*越位,並不是被法律所絕對禁止和認定為無效的。通過適當越位來延伸政府部門的管理和服務,彌補監管空白,實現無縫隙連結。當然,在適當越位成為一種工作常態之後,需要上級主管機關用法律法規的形式將越位的事項轉化為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二是建立食品安全資訊網路,使得資訊既互聯互通又公開透明。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要求,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整合、完善食品安全資訊網路,督促各部門之間及時通報資訊,實現食品安全資訊和食品檢驗機構等技術資源的共享。同時由衛生部門不定期地統一對外發布資訊,以避免檢驗機構重複抽檢。

  三、政府應當繼續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的投入。

  1、對監管力量薄弱的部門增加投入。以北京市為例,海淀區和西城區政府給轄區內的每個社群、集貿市場、大型超市等消費終端配備了快速檢測裝置,通過快速檢測獲得初步篩查結果。而很多地方的財力不足,不要說快速檢測裝置不能配備,很多職能部門連起*的辦公用品都急缺,所以建議財政增加這方面的投入。

  2、對基層的檢驗機構增加經費投入。我國國家級的實驗室配備精良,已達到世界發達國家的實驗室水平,而許多省市地區的實驗室稍微達標,基層的檢驗機構則大多裝置落後。因此,建議政府加大投入,使得對國內銷售食品的檢測和出口食品的檢測,在檢測種類、標準、程式等方面統一起來。

  3、對食品從業人員的教育與培訓增加投入。企業本身自主監測食品安全的成本,相比監管部門的監管來說會更低。針對從業人員素質較低,流動性大的特點,有必要針對性地對其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標準的食品加工規範、食品衛生規範、誠信理念等等。

  四、對舉報屬實的人員進行重獎。在 “三聚氰胺”內幕被揭發之前,往奶粉裡面新增“蛋白粉”據說是行業內公開的祕密,但是卻沒有人向監管部門舉報,這背後所反映的問題之一是政府部門的行政獎勵機制沒有發揮作用,對於舉報人的獎勵力度不夠,不能真正鼓勵和提倡舉報行為。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借鑑稅務部門的獎勵規定,推出關於食品安全的重獎計劃,同時,這種獎勵制度對於摻雜製假的生產者來說,也有著心理上的威懾作用。

  五、儘快建立起配套法規齊全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

  目前,國務院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工商總局已經制定了《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等8項制度。國家質檢總局、衛生部、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正在進行部門規章和規範*檔案的清理,廢除過時的舊法規,修訂和《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條款。建議我省各級**加大修訂地方法規的工作,使其與《食品安全法》配套銜接。確保上位法得到切實有效實施。另外,針對“假一罰十”不足以彌補消費者損失的問題,應當支援消費者對問題食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提出高額的民事賠償,如能允許精神損害賠償更好。這既是對不法生產者、銷售者的一種懲罰,同時也可以調動消費者的維權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