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罐區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為了加強罐區的安全管理,確保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付出等環節安全,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罐區安全管理制度範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罐區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儲罐區的安全管理,確保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付出等環節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油庫油罐區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油庫負責人是罐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罐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四條罐區管理聯絡人按《關鍵裝置、重點部位領導幹部聯絡制度》履行管理職責。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五條罐區實施封閉化管理,執行24小時值班制。

  第六條罐區應嚴格執行巡檢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門衛制度。第七條罐區應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演練。

  第八條人員進入罐區管理

  1、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2、嚴禁將火種、易燃品、非防爆通訊工具、電器帶入該區。

  3、嚴禁穿化纖服裝、鐵釘鞋進入該區。

  4、嚴禁佩戴首飾、戒指登罐作業。

  5、禁止在暴風雨和雷雨時,進行作業。

  6、禁止敲打或擅動罐區裝置、消防器材。

  7、油罐裝油不準超過安全高度。

  8、進出油流速不準超過呼吸閥的允許流通量。

  9、進油中間計量人員不準脫崗。***有油罐自動計量儀器者除外***。

  10、罐前閥門的啟閉作業必須實行雙人複核制或加鎖管理。

  11、計量和檢修人員必須經常檢查呼吸閥並按月***或季***清理阻火器。

  12、巡檢人員必須按規定定時,逐罐,逐點進行檢查。

  13、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罐區應履行登記,憑臨時出入證進入。

  14、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入罐區除由配送中心領導及職能部門人員帶領外,還應辦理入庫登記手續,並由罐區有關人員陪同。

  15、罐區防火堤內、裝卸作業區、泵房等爆炸危險區域,禁止使用非防爆行動通訊裝置,人員進入須觸控消除人體靜電裝置。

  罐區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篇二

  一、總則

  1、柴油罐區***含柴油泵房***是為燃機開車提供點火用燃油,也是火災易發部位。為確保柴油罐區***含柴油泵房***安全執行,保護分廠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柴油罐區***含柴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柴油罐區***含柴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柴油罐區***含柴油泵房***防火制度。

  二、柴油罐區***含柴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

  1、柴油罐區周圍要建立禁區,並有嚴禁煙火標誌。柴油罐區周圍必須設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於1米。堤內的淨容積應不小於油罐的總容積,一旦出現事故時,可以容納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堅固耐用。

  2、罐區的附近應設符合規定要求的避雷裝置,將強大的雷電電流沿防雷裝置匯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產生火花。

  3、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裝置,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1***凡與管道相連,用於油罐、油槽車和油桶裝卸油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槽車在裝卸作業時,車體應嚴格接地。接地線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蘭接頭專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車上;或使用專用接地裝置。

  3***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過的油罐灌油,應緩慢進油,液麵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汙物。

  4***輸油裝置嚴禁使用皮帶傳動,以防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4、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裝置、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

  5、嚴禁在油罐區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

  6、禁止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進入柴油罐區。

  三、柴油罐區***柴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新建和檢修後灌注油品時,各種安全裝置必須在灌注油品前安裝配備好。

  2、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4、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位,在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麵,定時巡檢現場磁翻板液位。

  5、帶油的汙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汙水排放標準後才可排放。

  6、柴油罐區***柴油泵房***的動力作業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定進行審批,並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後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後應徹底清理動火現場並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後方可離開。

  罐區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篇三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成品儲罐及原、輔材料中間產品儲罐的管理。

  二、職責

  1、各工段對其所屬罐區進行管理,落實本工段罐區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安全職責。

  2、危險化學品管理員對罐區的安措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三、組織管理

  分廠危險化學品管理員、裝置員、罐區責任人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防洩漏工作。

  四、儲存管理

  1、罐區物品要分類儲存,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2、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化學品的儲存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有關條款執行。

  3、液氯儲存按照《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有關條款執行。

  4、罐區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

  5、儲罐區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五、安全設施管理

  安全設施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好。

  六、處罰

  1、罐區的崗位人員不熟悉本崗位所接觸危險化學品的物化性質及防護知識,不會使用安全設施、消防器材的,考核一次***100-500元。

  2、檢查管理不到位,出現重大隱患的,按重大隱患追究辦法追究責任。

  七、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與上級規定不符的,執行上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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