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藥廠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為了能夠及時有效的消除製藥廠裝置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

  一

  裝置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裝置到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的消除裝置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一、裝置選購

  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裝置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裝置執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人員和環境的安全。

  2、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資訊***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裝置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根據車間需求,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3、安裝、除錯、驗收、建立檔案等。

  二、裝置使用前

  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制定裝置維護保養責任制。

  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裝置原理、結構、操作辦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裝置使用中

  1、嚴格執行《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裝置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2、裝置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檢預修,是確保裝置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裝置管理人員根據裝置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裝置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裝置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四、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1、裝置運轉與維護堅持“裝置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裝置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信任。

  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⑴自覺愛護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⑵做好裝置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⑶裝置要定期維護,強制保養,保持技術狀態良好。

  ⑷建立裝置保養卡片,做好裝置的執行、維護、養護記錄。

  ⑸保持裝置清潔,場所窗明地淨,環境衛生打掃好。

  五、裝置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1、裝置報廢的基本原則:

  ⑴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裝置

  ⑵裝置已過正常使用年限或正常磨損後達不到GMP要求

  ⑶裝置發生操作以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⑷裝置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經濟先進的裝置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⑸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後於本行業的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況的裝置均可申請報廢。

  2、裝置報廢手續:

  由裝置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生產部稽核,經總經理批准、一腳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3、裝置改造的基本要求:

  ⑴經過技術論證後,採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裝置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⑵裝置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幹,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准的基本程式執行。

  六、嚴格執行裝置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案,及早裝置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裝置選購,裝置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式執行。每個環節的負責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儲存。

  二

  1.本制度適用於口服固體制劑車間全體工作人員,車間主任及安全員對本制度實施負責。

  2.全體人員應自覺遵守公司、車間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規定。

  3.進入生產崗位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車間和班組兩級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在車間內應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下級對上級負責;建立安全檢查制度,並設記錄。當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對事故知情不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人員,要追究相關責任。

  5.車間各工作室下班後必須上鎖,門鎖鑰匙一把交車間統一保管,其餘在各班組中指定由專人保管。鑰匙遺失應向上級報告,鎖具損壞要及時更換,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隨意配置鑰匙。

  6.個人存放物品的更衣櫃每次使用後要及時上鎖,不許在更衣櫃記憶體放首飾、現金、存摺、信用卡等貴重錢物。

  7.嚴格執行裝置標準操作規程及崗位安全操作法,不許違章操作和生產,對於出現的違章操作,任何人均有責任制止。班組中配備的消防器材應妥善保管,按指位置存放,不得隨意移動。當發現滅火器材壓力不足、存放過期時,要及時向上級彙報,由公司有關部門統一解決,使用過的滅火器,要及時換新。

  8.安裝在牆面上的配電箱中不同機器裝置及照明線路上的電源開關,為了便於識別,杜絕發生錯誤操作,應分別在開關上用文字註明用途,放置配電櫃的房間,照明必須良好,嚴禁抹黑操作電源開關,嚴禁非指定人員操作電源開關。

  9.班組中所有管道上應按公司規定貼上管道標誌及內容物流向,對管道上的關鍵控制閥門,使用人員應熟知,操作時需指定專人,必要時還應懸掛狀態標誌牌。

  10.裝置操作人員應認真閱讀該裝置使用說明書,並按照使用說明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許違章操作,對於發現的違章操作,要堅決制止,立即糾正。

  11.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車間非電工人員擅自對電器進行接線和維修。

  12.班組中管道、閥門出現泡、冒、滴、漏現象,機器及電器使用中發現明顯異常,應及聯絡有關人員進行檢查、修理,當天不能修復的,應及時向上級彙報。

  13.生產現場未經公司有關部門批准,未採取相關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之前,不允許動火。

  14.使用高溫、電加熱器時,應有防止燙傷及發生火災的保護措施,盛放加熱介質的容器應放置牢固,如需手工搬運,一次盛放量不應超過容器最大盛放體積的3∕4,重量不宜超過30Kg,電加熱裝置使用後,應降溫至室溫條件下存放。

  15.車間內消毒或生產用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應盛放在帶蓋的密閉容器中,不得在高溫條件下放置,並由專人負責,上鎖管理。存放量不宜過多,如生產需要,存放量不得多於兩天使用量。

  16.接觸對人體有強烈刺激或傷害的化工原料、化工氣體的生產崗位,需按規定採取必要的人員防護措施,如帶橡膠手套,帶防護眼鏡,配帶防毒面具。人員進入房間前用新鮮空氣進行置換等。操作上應採取雙人制。

  17.生產現場物品要排列整齊,放置有序,距動力裝置應留有適當的安全距離,要保持道路暢通,禁止用物品堵塞安全通道和安全門

  18.班長每天生產結束後,應採取一人操作,一人複核的檢查方法,關閉人流、物流通道,關閉班組內水、電、氣等管道閥門和生產裝置、房間照明的電路開關,把門鎖好,並設記錄。

  19.車間內非連續生產時,在停產期間,應關閉班組中的水、汽閥門,關閉生產裝置、照明電路開關;不許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0.生產操作前應檢查本崗位機械裝置狀況***如制粒裝置捕塵袋、篩網、總混機等***。如有隱患及時彙報。

  21.在生產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車間或生產部,填寫異常情況處理報告,以便及時處理。

  22.總混機操作時,人員一定要站在安全線以外操作,以免造成人身傷亡事故。投料口和出料口的蓋一定要卡緊,以免在混合時漏料造成浪費。

  23.嚴格執行中間站管理制度,保證站內物料帳物相符,狀態標誌明顯;劃分區域管理,嚴格執行中間站上鎖管理。

  24.顆粒分裝操作人員應認真小心操作,要隨時注意檢查產品,以保證質量產品和裝置安全。不允許在操作間內聊天,留意切刀和熱封軸,在對裝置廠房進行75%乙醇消毒時,應儘量避開熱流,以免造成事故。

  25.製劑車間與綜合庫之間的物料***為物流通道,嚴禁人員由此進入綜合庫,物流通道製劑車間側門使用後應及時上鎖。

  26.嚴禁裝置帶病操作。

  27.在操作整粒機時嚴禁在開機狀態下用金屬棒伸入粉碎機腔。

  28.口服固體全體人員都有責任對違反以上制度的人員加以制止和批評教育。

  29.安全檢查監督員每天在下班時對車間內各重要房間門鎖、水、電、汽閥門等進行一次檢查,各班組長對本班組的安全負責。

  三

  1、生產安全管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席,主管生產與裝置的副總經理任副主席,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任副主席兼安委會主任,各部門負責人任組員,生產部、裝置部、診斷部、行政部、後勤部設有安全員,形成公司、部門、班組安全生產網路,負責公司生產安全的管理。

  3、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制定出安全生產規程,由安委會主任批准後執行。

  4、生產車間、工程裝置部負責生產裝置的安全生產管理,執行裝置安全管理規程,同時落實班組負責人。

  5、物控部負責原輔包材庫、成品庫、危險品應按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管理,質量檢驗部、診斷部負責化學試劑的安全管理。

  6、各部門員工要樹立安全生產的意識,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由所在部門會同質量保證部、人力資源部等部門共同制訂,並報安委會主任批准後實施。

  7、每位員工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熟練掌握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對培訓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員工在操作時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對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不良現象,及時制止,對違反安全生產操作和強令冒險的指示,有權拒絕執行。

  8、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必須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9、車間用酸、鹼的崗位操作時要注意勞動保護,防止灼傷。

  10、車間安全通道嚴禁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暢通。

  11、嚴禁擅自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生產區域,確有必要時,必須報主管領導批准,並有有效的防範措施。

  12、各部門消防實施管理應按消防管理條例規定內容執行,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備案。要經常檢查消防設施的完好情況,對不合格的及時更換或檢修。

  13、安全設施嚴禁隨便移動或挪作它用。

  14、嚴禁員工擅自動用非本崗位的裝置,嚴禁擅自拆卸裝置,裝置發生故障時,特別是電路故障,必須由維修工或維修電工處理。

  15、員工在工作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須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工作場所,並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16、進入配電室作業或維修電路故障時,必須由二人以上在場。

  17、各部門、崗位安全員要隨時檢查轄區內生產安全情況,每一位員工都負有安全生產的責任,有權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和建議,對發現的隱患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事故隱患未解除的,員工有權拒絕作業。

  18、裝置維修工要經常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並有記錄。

  19、根據實際情況,每月對全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內容包括各車間動力裝置、壓力容器、配電設施、蒸汽管道等,重點檢查裝置執行狀況、維護情況和管道的嚴密性,並召開安全分析會,對發現問題限定負責人及時處理,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對安全生產中的先進經驗進行交流和相互交流。

  20、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現場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要組織員工有序疏散,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21、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的查清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明不放過,責任人或其他人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採取有效措施不放過,事故未經過處理不放過。

  22、對於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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